在鲁迅先生的《狂人日记》中,“我”是个另类,因为“我”不愿意吃人,而且还踹了封建礼教“吃人”的“陈年流水簿子”,所以不仅赵贵翁看我的眼神怪,就连路人都在“交头接耳的议论我”,甚至于赵家的狗,都要看“我”两眼。

因为吃人之事,本是是惯例。

就真实的吃人事件而言:有人为了欲望而吃,桓公为了“尝鲜”而吃了易牙三岁的儿子;有人为了活命而吃,宋国被楚国围困时,宋人就曾经“易子而食”。

狂人日记关于吃人的描述(从狂人日记细说吃人)(1)

人吃人当然是野蛮的。但如果用“礼教”的羊皮去掩饰“吃人”的行径,它却又能变得合情合理。

书中的“我”,因为不愿意自己勒死自己,遂了他们的心愿,所以所以哥哥伙同“满面笑容”的人和医生以有病为由,布下罗网,要吃了我。是得,“吃人”的事从来都是合情合理的。被吃的从来都是“恶人、病人、犯人”,这些人本就该被“食肉寝皮”。所以被吃的都是当吃之人。

那些被封建礼教荼毒的中国人,一方面是“吃人制度”的拥护者;另一方面又是“吃人制度”的受害者。清人得了天下,要求“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还是有明朝遗民宁可砍头不留辫子;到后来清朝灭亡了,要求剪辫子时,又有清朝遗民剪掉辫子后变得“面如死灰”。

他们“也有给知县打枷过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他们都曾是封建礼教的受害者,但终于还是都成了封建礼教最忠实的“守灵人”。

因为奴性。

狂人日记关于吃人的描述(从狂人日记细说吃人)(2)

这奴性来自“主子”吃肉时,自己能分得的几滴汤。虽然这肉,很可能是自己亲人的,甚至于也将是未来自己的肉。但要在那种“吃人”的社会活下去,也只能如此。

“吃人”也会“被吃”。

古代读书人以读书做官为“正途”。走这条路的人,当然是想成为“吃人”的人。可当他们踏入这条路时,就已经在“被吃”了。因为八股文恰恰是在僵化人的思想,扼杀人的创新,摧残人的灵魂,本身就是在“吃人”。但这偏偏又是“自古华山一条路”,是从“被吃者”晋升到“吃人者”行列唯一的一条路。

这些事当然很“妈妈的”,但却又无可奈何。

“从来如此,便对么”?但从来如此的事,谁又能奈何得了呢?

狂人日记关于吃人的描述(从狂人日记细说吃人)(3)

鲁迅先生的妻子朱安,与鲁迅并无感情,只是因为懂礼仪,性温和,人厚道,而被鲁迅母亲看上,做了她儿媳。古时候父母包办的婚姻,一是出于家族考虑,所以要“门当户对”,二是出于传宗接代的需求,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有没有爱情,是不在考虑之内的,所以“举案齐眉”、“相敬如宾”才是夫妻典范,而不是“如胶似漆”。

鲁迅先生对传统礼教深恶痛绝,但恰恰又是他的深恶痛绝,造成了他妻子的一生的悲剧。是的,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人,谁没有“未必无意之中,不吃了我妹子的几片肉”?

所以对于我们这些被拯救的孩子来说,是十分幸运的。

但可恨又可悲的是,在“吃人”的礼教已成往事的今天,某些企业,却总在打着“宣扬传统”的幌子,要员工“朝起早,夜眠迟”地加班,要员工对老板要像对父母一样“号泣随,挞无怨”,但却又在员工因父母生病而请假时,或是不许或是克扣工资;而某些所谓“国学老师”更是以“传统文化”为幌子,以“女德”大肆宣扬“女奴”。

这些新时代的“吃人”与“教育”别人“被吃”的事情,真真又是些很“妈妈的”事情。但不同的是,我们还是很容易奈何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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