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第八章提到李云龙的受处分经历:

李云龙不太在乎处分和立功,反正是自参加红军以来,大大小小的处分和战功都有十几个了。职务升升降降也有几次了,第一次降职处分是长征过草地之前,当时各部队都在紧张地筹备粮草,李云龙在四方面军任团长,由于纵兵抢了藏民的粮食,被全军通报批评,职务连降两级,由团长降为营长。对此,李云龙不太在乎,每次提及此事总说:“老子就愿意犯纪律?那是没办法,他娘的前边过了好几万部队,连个粮食毛也没给老子剩下,藏民手里有粮,你就是跪下来叫他爷爷也不卖你,把老子惹烦了,就抢他娘的!这处分背得值啦,过草地时,我这个团没有饿死的,别的部队饿得扛不住啦,吃草根煮皮带,都找我要粮,老子不给,我说,这点儿粮食是老子拿处分换来的,噢,老子背处分,你们吃粮食,这他娘的也太不公平啦。”

“纵兵抢粮”,还是抢藏民,第一次就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处分竟然是职务连降两级,成了营长,李云龙对此不太在乎,还振振有词,以为自己做得对。

真佩服作者敢这么写,这是一上来就要领盒饭的节奏。

红军在藏区筹粮特别困难,一方面军尽管三令五申群众纪律和少数民族政策,可是藏民受国民党蛊惑害怕红军,基本上都跑了,跑了还坚壁清野。红军没办法只好到处搜罗粮食,找到的留下银元或借条,教员曾坦言:“这是我们唯的外债,有一天我们必须向藏民偿还我们不得不从他们那里拿走的给养。”

还真有抢的,红一军团刘亚楼亲自主持公审,处决了拿枪打了群众一头猪的某团部通讯员,但战友们反而纷纷为他鸣冤叫屈。

四方面军三过草地,粮食更是极端紧张。

姑且理解作者吧,毕竟四方面军的作风还随意点儿。

第二次受处分是抗战初期:

抗战初期,李云龙又当上团长,当了没半年,赶上忻口会战,独立团抓了五个日军俘虏,全是受了伤被俘的。战争初期,日军士兵几乎个个是亡命之徒,极少有被俘的,那时要是偶尔抓到几个俘虏就算立了大功,按规定应该马上送到八路军总部去,那里有个日军士兵反战同盟,被俘日军士兵经过教育后,可以加人反战同盟对日军侵华部队展开政治攻势。李云龙见了日本人手就发痒,围着俘虏转了好几个圈,慑于纪律没敢做什么,偏偏那几个日军俘虏不识相,躺在那里又踢又咬还用手撕绷带,拒绝战士们往担架上抬。

李云龙火了:“他娘的给脸不要脸,问问这些混蛋,想干什么?”他对日语翻译说。

翻译说:“他们说,长官,请让我们死。”

李云龙真就掏出手枪,一人一枪干掉了俘虏,因此记大过,降为副团长。

就算李云龙不太在乎立功,可功勋是属于他的部队并非全是他个人的,既然战争初期日军俘虏极少,团政委不知道其中的意义?

忘了,小说里李云龙的部队,政委是可有可无的,有也没啥用。

第三次受处分是砍了两个土匪头子。为了给和尚报仇,李团长带兵剿灭了即将被孔捷收编的土匪,抓了三个头子,砍了两个,还好,政委终于出现了,制止了他。这次又是记大过,降两级,成了营长。

亮剑李云龙被降职后(亮剑之李云龙受处分史)(1)

顺便吐一下,和尚之死这一节写得太无趣(粗糙)了,人家土匪打劫,就是要钱,也不想要一个正规军军人的命。可是和尚呢?

和尚脚跟未稳已拔枪在手,但没来得及打开保险就被几个土匪用枪逼住。和尚轻笑一声:“兄弟,有话好说,不就是要钱吗?我兜里还有几块大洋,你们拿去,我继续赶路,犯不上舞枪弄棒的。”说着慢慢把驳壳枪放在地上,为首的小喽啰很不满地嘟哝着:“*,等了半天等来个穷鬼,才几块大洋。”说着便上。前去搜和尚衣兜。说时迟,那时快,和尚一把捏住小喽啰的喉咙把他挡在自己身前,身子略微一倾,手臂陡长捞起驳壳枪,顺势往大腿上一蹭,便增开保险,哒,哒,哒一个长点射,前面的五个土匪应声而倒,和尚的左手两指同时发力,咔嚓一声,小喽啰的喉咙软骨被捏碎,手形一变,啪地一掌将小喽啰击出一丈开外。几十秒之内,和尚连杀六人,干得干净利索,看得藏在暗处的山猫子倒吸一口凉气......

自己只是路过,既然说了“犯不上舞枪弄棒”,为什么还要杀了人家几个?看不出有什么必要性,只会给自己带来潜在的不测。

写到这里,想到《西游记》里悟空杀六贼,也是滥杀,后招来祸事,不过人家有神通啊不怕。你和尚虽然是和尚,可不是沙和尚啊。

然后成了李营长的云龙兄,那啥做派还是不变,别人还是哄着他,他心里还挺受用。我专门写了一篇吐槽,可惜发了几次都被突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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