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万象

肖申克的救赎还有什么经典之作 他35岁写出肖申克的救赎(1)

1939年,埃德加·凯西预言了两位美国总统的死亡,分别是富兰克林和肯尼迪。向世人证明了自己特异功能。

截止1969年,荷兰特异功能者彼得·赫克斯因为超感知能力,已经帮助17个国家侦破27起棘手的谋杀案。

美国占星家及特异功能者珍妮·狄克勋,曾挑战大预言家诺查丹玛斯的预言,认为人类不会在1999年灭亡,而东方将拯救世界。

……

这些都是历史上的真事,可是还是会有怀疑。人,真的能预知未来吗?

长久以来,人们似乎都很想拥有预知未来的能力。

反映在影视、文化创作中,就是不管在哪个时代,“预知未来”都是常见且吃香的设定。对于普通的作品来说,它就像一个金手指。比如我们很多穿越文,因为对历史脉络烂熟于心的缘故,很容易写出一个流量不低的爽文;但金手指也不见得一定很好,对于一位赫赫有名的大家来说,则不啻为巨大的损失。因为原本高超的悬疑和推理情节,完全被这种超能力代替了。反而有种掉价的感觉。

近日,被称为当代惊悚小说之王、通俗小说大师的斯蒂芬·金,在国内再版了他的作品《The Dead Zone》,中文名为《约翰的预言》,就是一本关于预言的作品。原作在国外是1980年出版的,且已经有了同名电影(译为《死亡地带》)。

肖申克的救赎还有什么经典之作 他35岁写出肖申克的救赎(2)

从1997年初次引进到现在时隔20年的书,现在再次出版,究竟是靠着作家的名气冷饭热炒还是经典足以打破时空界限呢?

在这本书里,斯蒂芬·金是如何运用预言未来能力的呢?过时的预言梗会成为他最大的败笔吗?

我们也许需要从头说起。

1.

史蒂芬·金生于1947年,那一年,杜鲁门提出“杜鲁门主义”,冷战开始;马歇尔提出“马歇尔计划”,二战后的美国开始了种种大动作。史蒂芬·金就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开始他的人生的。政治元素在史蒂芬·金的很多作品都有体现。

肖申克的救赎还有什么经典之作 他35岁写出肖申克的救赎(3)

然而这并不是他作品的最大特点,很多看过他小说和电影的人都会感叹:这人是魔鬼吗!为什么可以想出这么多诡异的东西?

斯蒂芬坦言,这与他的童年经历密不可分。

在斯蒂芬的记忆里,爸爸在对大家说出去买烟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于是家庭的重任全落到母亲的肩头,靠着亲戚接济才勉强维持下去。那时候的他才刚刚两岁。

童年的他无疑吃过很多苦,受到同伴的鄙视甚至欺凌,就像他在《闪灵》里写到的,“那天回想起小时候,好像是最痛苦最没有希望的时代,又好像是所有痛苦都还没有到来的时代。”

所以在他后来的很多作品中,小孩的形象常常作为重要人物出现。例如《小丑回魂》讲的就是七个小孩儿和小丑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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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邂逅,是12岁那年,他从姑姑家发现了很多科幻和恐怖小说,引发了斯蒂芬·金对写作的兴趣,中学时就开始写文章,工作之后也靠写稿来补贴家用。后来的采访中他说,他能得到今天的成就,很大程度上有这次偶然一份力。

真正步入这条路,是在婚后。大学毕业后的史蒂芬·金和妻子住在拖车里,他是瘾君子,酗酒,极度贫穷,连给生病的孩子买药的钱都没有。

偶然的一次机会,斯蒂芬·金决定开始写一部小说,也就是后来的《魔女嘉莉》。据说这是当时妻子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她告诉他这部小说很棒。从此一炮而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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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至今天,他创作出不少惊悚的故事。《魔女嘉莉》《闪灵》《火魔战车》《小丑回魂》,个个称得上是经典,然而他的惊悚小说又不仅仅是为了吓人。像我们现在国内很多人喜欢的惊悚小说,多是以血腥暴力夺人眼球,简单直接。什么贞子从电视里爬出来,厕所里惊现一只手,鬼打墙,红衣学姐咳咳。他们每一个都不是人,甚至脸上会写着“我是坏人”的字样。

所以日本简单粗暴的惊悚小说正符合了国内读者喜爱。

虽然斯蒂芬·金被称为当代惊悚小说之王,但看他的小说却不是那种半夜脊背发凉的惊悚。

虽然他的小说里有超能力的存在,比如《约翰的预言》里约翰触摸到别人就能感知到对方的过去和未来一样,他要表达的绝不仅仅是超能力本身。

正如他在《写作这回事》里写到的自己的创作思路,“我想要将一群人物(也许是两个人,也许只有一个)放到某种困境中,然后观察他们如何竭尽全力脱身”。

所以也许作者其实是利用这些虚构的东西,塑造出一个脱离现实的、安全的故事氛围,然后把真实的事件放进去进行叙述,让人物在这个事件中,自然而然地发生发展。他从来不给出结论,他只发出提问。

《酷咒》

如果一个年轻母亲和儿子被一只狂犬病狗追着,困在他们的房车里,会怎么样?

《多丽蕾丝·克莱波恩》

如果一个清洁女工逃脱了杀人嫌疑,却又因为另一桩她没犯的杀人案受到指控,会如何?

《绝望》

如果内华达州某偏远小城里一个警察突然狂性大发,见人就杀,会怎么样?

《肖申克的救赎》

如果一个银行家曾经因为妻子外遇有过杀人冲动,那么在妻子和情人真的死了之后他被控入狱,会怎么样?

《杰罗德游戏》

夫妻俩人在荒郊野外的别墅里玩羞羞SM,丈夫突然心脏病发作死掉,双手被铁镣锁在床上的妻子只能眼看着有野狗啃食丈夫尸体,该怎么办?

斯蒂芬·金的作品中,从来就不只有吓人的恐怖,他的每一部小说都充满了浓浓的人文关怀。或者说是披着惊悚的外衣来抒写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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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作品里,作恶的是原本生活美满的普通人,因为某些偶然的机遇,激发出他心底的黑暗面;甚至一个平日里时刻和自己相处的善良人物,也会表露出全然不同的一面。

2.

《约翰的预言》也是这样一本小说。平心而论,这本书在他的作品里算不上惊艳,也算不上惊悚,反倒多了很多温情,是一部人文关怀多过惊悚招牌的作品。

肖申克的救赎还有什么经典之作 他35岁写出肖申克的救赎(7)

全书分为四个部分,“序言”“幸运大转盘”“笑面虎”“‘死亡区域’的记录”,也精准概括了这本书的内容。在权重上,第一部分占了得有65%,第二部分30%,第三部分5%。但是重要程度上确实同等的。

序言部分交代了约翰童年时代一次偶然意外,约翰总能看到黑色的冰和闻到烧焦橡胶的味道,然后就是接踵而至的头痛,以及后来成为总统的格雷格的狼子野心。为后面的正文埋下伏笔。

第一部分干脆利落地从大转盘开始,约翰和女友沙拉的初次约会是在游乐场里,为了好玩,俩人试着押注,结果约翰赢了一次又一次,从25美分翻到了500美元。然而这是他们的第一次约会,也几乎是最后一次。吃了坏热狗的沙拉终于忍不住肚子疼了起来,两人无法只能尽早回家。于是也是在这个夜晚,约翰遭遇了一场车祸。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四年后。

即使后来沙拉一直懊悔,如果不是自己吃坏肚子,约翰就不会成为植物人,她也不会错过他,可是有什么办法呢?她已经有了爱她的丈夫和宝宝。

戏剧性的地方就在这里。如果沙拉此时依然没有结婚,他会嫁给约翰吗?

就在他触摸她的时候,她明显有一种被电击的感觉,他的眼睛也呈现出诡异的深蓝。他准确地说出了她自己也没有意识到的秘密。她退缩了。

越来越多的人知道了约翰预知未来的超能力,有人企图利用他圈钱,未遂之后肆意抹黑。然而约翰并不在意这些,比起出名,他更愿意做一个中学老师过平凡的一生。

所以当警察班纳曼找上他的时候,他是愤怒的,班纳曼用尽手段,威逼利诱无法,只能掏出最后的杀手锏,直击约翰软肋。这是一场连环杀人案,最近死去的小女孩不过十岁,如果他不出来揪出那个人,死的人只会更多!

如果说第一部分只是牛刀小试,那第二部分就是把约翰从琐碎的小事里拖出来,像开头提到的埃德加·凯西们一样,开始大展手脚。

对于格雷格的狼子野心,他一眼看穿,只是如何阻止这位笑面虎呢?孤立无援的约翰,选择毫不畏惧一个人斗争。在头痛愈演愈烈的生命尽头,他选择以身涉险。

最后一部分,揭开了神秘的“死亡区域”,也就是他遭遇车祸毁坏的那部分。这里揭示了他所有的意图,也包含了他的个人理想。

还有一个人物,前期看起来很多余,后期却成了支撑约翰一直走下去的心理支柱。就是约翰的母亲。

史蒂芬这本书无疑是披了惊悚的外衣,以预言为着力点,以约翰一人的力量,试图碰撞人人都求安稳与幸福的社会,以及混乱的政坛。虽然是老作品,预言梗也会过时,被很多人说平淡,但如前文所说,金作品的魅力远远不在于吓人,而是其中的人文主义。

也许归功于作者写作功底太过强悍,也是译者翻译流畅,500页看起来毫不费力。

书封文案说,这是一本探寻勇气与责任的作品,但也许它还是一本小人物的英雄主义之作。勇气和责任于他而言,并不是必要,他之所以去做,仅仅因为那是他认为对的路而已。

罗曼罗兰说过:世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认清生活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约翰无疑就是这样的英雄主义了,即使这个超能力能带给他财富、荣誉,但是他只想做普通老师;即使很不愿意用这项能力,但是当杀人凶手逃之夭夭,警方无可奈何时,他不顾头痛愤然前往;即使这一切都让他痛不欲生,命不久矣,却依然试图干掉政治疯子,给国民一个即使没有他的美好未来。作品立意一下拔高很多。

再回到开头,看看那些超能力,你是否还会羡慕。或者像史蒂芬·金在作品中的一次次提问那样,反问自己:如果有机会提前预知命运的走向,你愿意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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