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百问(16)
台胞赴大陆登记结婚,所需单身证明等相关公(认)证书,应如何办理?
申请人应持户籍誊本、印章、身份证,并立具“宣誓书”表明为单身后,向地方法院公证处或民间公证人办理单身公(认)证书、与结婚对象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公(认)证书,再由各地方法院公证处或者民间公证人以函直接寄送“海基会”,转寄大陆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公证协会。(↓底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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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涉台服务中心
主播:吴淑梅
栏目介绍
2022年8月25日,北京市台办策编印制的《台胞百问》手册正式发布。
《台胞百问》聚焦民生,汇总了近年来台胞服务工作中收集到的热点问题,分为五个板块共126个问题,涵盖了台胞在北京生活、就学、实习、就业、投资、创业等方面的内容,帮助台胞快速了解相关问题如何解决、相关事项如何办理,更好融入北京发展。
京彩台湾《台胞百问》有声版,与已有图文、H5等形式搭配,方便广大台胞通过多种方式便捷获取相关内容。欢迎广大网友多提宝贵意见建议,帮助我们切实走好网上群众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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