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但现实当中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而自身的权益却经常受到侵害,大多数建筑劳务公司并没有给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农民工在异地受伤在什么地方申请工伤认定关系到切身利益,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在工地受伤后怎么申请工伤认定?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在工地受伤后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农民工在异地工作受伤)

在工地受伤后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通常情况下,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但现实当中外来务工人员为城市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而自身的权益却经常受到侵害,大多数建筑劳务公司并没有给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农民工在异地受伤在什么地方申请工伤认定关系到切身利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跨地区、生产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异地参加统筹地区的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也即由单位在异地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

如果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受伤劳动者应在哪儿申请工伤认定呢?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伤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本地区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根据上述规定,农民工在异地发生工伤事故,而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作为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有受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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