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转包与挂靠行为在建设工程领域比较常见,实践中两者关系比较容易混淆,不容易区分,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建设施工合同可以转包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建设施工合同可以转包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挂靠与转包的区别)

建设施工合同可以转包吗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规定: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转包与挂靠行为在建设工程领域比较常见,实践中两者关系比较容易混淆,不容易区分。

管理办法在第八条对转包行为认定列举了九种情形,其中(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可以认定为挂靠行为。可见,转包行为在某些情形下可以被认定为挂靠,如何认定在司法实践中意见并不明确,存在法官裁量空间。

根据管理办法以及最高法对转包、挂靠的有关判定,一般以是否存在“以有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即“以有资质企业名义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来判断是否为挂靠关系。具体为:实际施工人是否直接联系发包人,是否直接参与招投标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是否直接参与有关施工手续的办理、从事施工等活动;是否向有资质的单位缴纳管理费等。其中实际施工人是否直接联系发包人,是否直接参与招投标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对二者区分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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