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丙奇认为,应该“完善导师制,必须加强对导师权责的界定,明确导师和学生的关系,只能是学业、学位论文指导,导师布置给学生的任务,应与完成学位论文有关,与之无关的任务,学生可以拒绝。”
以上是原话,笔者基本上认同。但是在“干私活”这个问题上不能简单的限制。
研究生教育应该是丰富的,不是简单的完成学业,写学位论文,这些是最基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研究生要学会做科学研究,如果能在毕业之前掌握基本的研究方法,能积累一些成果,那就更好了,不然为什么叫研究生?!
但是这些研究培训不是通过教学过程来完成的,也不是通过布置作业来实现,这需要研究生真实的参与到导师的研究活动中来,切身体验到研究的意义才行。
现实的问题是,如果研究生不具备相应的能力,是没有机会参与进来的,说白了就是你想参与都没有可能,毕竟一个导师会同时带好几届研究生,人数太多了。
也有些导师没有研究课题,没有经费,没有成果,要是碰到这样的导师,那他的研究生就更没有机会干私活了。
所以,应该鼓励导师带研究生干私活,干的越多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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