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倭寇?倭寇指的是日本的海盗,在明代的官方文献上,出现过倭寇、海贼/海寇、水寇等凭借河、湖、海进行暴力抢劫甚至军事攻击的记录我们说倭寇,这个词并不能专指在中国及朝鲜沿海从事劫掠行为的日本海盗,在某些时期,倭寇是包含了从事非法海洋贸易的中国商人及其私人武装在不同阶段倭寇的性质、组成和引发倭患的缘由都是不相同的 倭寇也是当时东亚海域世界的重要问题,对当时中日朝三国的外交关系以及明代中国的对外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倭寇是哪个皇帝叫的?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倭寇是哪个皇帝叫的(倭寇一词是从什么朝代开始的)

倭寇是哪个皇帝叫的

1.什么是倭寇?

倭寇指的是日本的海盗,在明代的官方文献上,出现过倭寇、海贼/海寇、水寇等凭借河、湖、海进行暴力抢劫甚至军事攻击的记录。我们说倭寇,这个词并不能专指在中国及朝鲜沿海从事劫掠行为的日本海盗,在某些时期,倭寇是包含了从事非法海洋贸易的中国商人及其私人武装。在不同阶段倭寇的性质、组成和引发倭患的缘由都是不相同的。 倭寇也是当时东亚海域世界的重要问题,对当时中日朝三国的外交关系以及明代中国的对外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先定明代倭患研究的关键词:

前期倭患:真倭及溃兵暴民袭扰 封贡体系

中后期倭患:真假倭混杂 海贸问题 封贡体系

百度百科倭寇词条指的是:

13世纪到16世纪左右侵略朝鲜、中国各地和南洋的日本海盗集团的泛称,除沿海劫掠以外主要从事中日走私贸易,因中国古籍称日本为倭国,故称倭寇。

维基百科倭寇词条的解释为:

倭寇,是东亚地区对东亚日本人的贬称。一般是指13至16世纪期间活跃于朝鲜及中国沿岸的海盗,这些海盗一般为日本人,故此又叫日本海盗。历史上倭寇来源众多,成分复杂。元明朝早期以日本人为主,明朝中晚期有出现南方汉人为主体的团伙与日本合作甚至有人将基地设于九州为日本大名所雇佣被称为“假倭”,也有朝鲜人、东南亚人水手混和出现的考据。在倭寇最强盛之时他们活动范围远至东亚各地、甚至是内陆地区。

田中健夫: 《倭寇———海上历史》中说:倭寇的最早记录,可追溯到 414 年所立的高句丽广开土王( 好太王) 的碑铭。

2.明代倭寇的特点

明代的倭寇问题不能混为一谈,要分时期。有分成两个阶段的,也有分成三个阶段的,我个人认为无论哪种分法,都可以被赞同,因为核心都是明代的倭寇问题要分开看待。明代的倭寇袭扰频次是以嘉靖朝为分水岭的,嘉靖朝之前的频次较低袭扰方向主要是山东、浙江,我把它称之为“真倭时代”。嘉靖朝是全面爆发期,这个时期的倭寇也被称之为“嘉靖大倭寇”,呈现出频次高,范围广的特点,我把它称之为“真假倭并存时代”

而根据检索明实录检索,出现了关于倭寇的记载共有327条,其中:

明太祖:24条;明成祖:32条;明仁宗:1条;明宣宗:14条;明英宗:24条;明宪宗:3条;明孝宗:1条;明世宗:137条;明穆宗:18条;明神宗:38条;明熹宗:7条。嘉靖大倭寇最为剧烈的时期是嘉靖31年至嘉靖36年,后面我们会注重分析下这段时间的倭患。

3.明代倭寇的主要来源

1. 在日本政治斗争中失败流亡海外的相关势力残余;

2. 因为日本战乱、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逃亡的溃兵溃将,进而沦为海寇;

3. 部分失去操业的日本老百姓流亡海上转职海盗;

4. 在商人与海盗身份之间互相变换的日本商人;

5. 元末农民起义战争中失败的张士诚、方国珍残部;

6. 沿海一带不堪剥削而流亡海上的人民;

7. 沿海一带起兵作乱的暴民势力;

8. 从事于海洋走私贸易的明朝商人;

9.侵略朝鲜的日本丰臣秀吉武装集团,这属于特例。放到这里主要是考虑到壬辰、丁酉倭乱对东亚地区秩序的影响。

4.简单捋捋元期的倭患问题

倭患不是明代才开始的,就像西南方向的瑶乱一样,是前代就已经存在的遗留问题。在元朝时期倭寇就已经频频袭扰海疆,比如《元史》有记载倭寇袭扰杭州。我们先来讲下元代的倭寇问题,然后再往下延伸。

元代,倭寇在中国沿海的活动也相当频繁,尤其是在元末,“倭屡入寇,抑无所纪”。中国沿海各地,从福建到江浙,再到山东、辽东沿海,均遭受过倭寇荼毒。倭寇侵扰沿海,多与来华日本商人相关,尤其是庆元地区的倭患更是如此。元朝虽然有时也实行海禁,但海禁时间较短,政策不具有延续性,而且禁民不禁官,禁内不禁外,海禁期间甚至仍然鼓励招徕外商。

在这种环境下,元朝海外贸易兴盛,日商频繁来华贸易。据不完全统计,至元十四年到至正二十四年的8 年间,中日之间至少有 43 次通商,而实际数量可能为此数的数倍之多,且绝大多数为日本商船来华贸易。即使是在元日处于敌对的状态下,元日两国间的贸易也不曾中断。从地理位置来讲,庆元距离日本最近,故自宋代以来一直就是对日贸易的重要港口,来华的日本商船几乎都是驶抵庆元。

然而,日本商人到中国贸易时通常都会携带武器。这些武器既可用于海上自卫,但同时也可用于杀烧抢掠,为中国海防埋下了安全隐患,故引起了元朝政府的警惕。日本“唐宋以来,但修贡而不闻寇抄,中国亦加优恤,不为防御”。

但元朝自两次东征日本时,开始注意部署沿海军力以防日本侵扰。至元十六年,日本商船四艘,篙师二千余人至庆元港口,庆元路总管府达鲁花赤哈剌带在确认日本商船并无威胁之意时,方准其贸易。至元二十一年,元朝任命哈剌带为沿海上万户府达鲁花赤。次年,哈剌带“奏对请庆元亲军衣装,禁戢倭人、海寇、私盐数事,上嘉纳之”。 至元二十九年六月,日本到庆元贸易,风坏三舟,惟一舟到达。十月,日本舟又“至四明,求互市,舟中甲仗皆具,恐有异图”。为此,元廷又“令哈剌带将之,以防海道”。

大德六年( 元成宗) 十月,改浙东宣慰司为宣慰司都元帅府,次年元帅府从婺州徙治庆元,以镇遏海道。大德八年二月,鉴于江南沿海地区的兵力薄弱,元廷又调集蕲县王万户翼汉军 100 人、宁万户翼汉军 100 人、新附军 300 人守庆元,蒙古军 300 人守定海。四月,又“置千户所戍定海,以防岁至倭船”。 大德十年日本商人有庆等人驶抵庆元进行贸易,“以金铠甲为献,命江浙行省平章阿老瓦丁等备之”。

随着贸易的进行,庆元有些地方吏卒对日本商人“不能用公前后待之之道,而利其货宝,劫之以兵”,“欺虐凌侮,致其肆暴,蓄毒火攻,残民骨肉”,从而引发了至大二年(元武宗 ) 日本商人火烧庆元的暴行。暴乱初发时,当地官员却“不能敌”,致使日本商人在庆元大肆焚掠,“倭人作乱,火城市,杀吏民”。彼时,日本商人到庆元贸易都是“馆于庆元天宁寺”。天宁寺始建于唐大中五年,为历史悠久的著名寺院,然而在这次日本商人暴动中却未能幸免于难,“火于倭人”,惨遭破坏。这些日本人虽是商人,但是却“戈矛剑戟,莫不毕具”,攻击性极强,就连当时的浙东都元帅府也受到了冲击,幸得张复初等人的英勇抵抗,“格杀其渠贼”,方得解围。

元人吴莱在延祐元年( 1314) 前后①所作的《论倭》中对倭寇杀伤抢掠的行径和庆元官兵无力应对尴尬境遇做了生动描述:

乡自庆元航海而来,艨艟数十,戈矛剑戟,莫不毕具,铦锋淬锷,天下无利铁。出其重货公然贸易,即不满所欲,燔焫城郭,抄掠居民。海道之兵,猝无以应,追至大洋,且战且却。戕风鼓涛,汹涌前后,失于指顾,相去不啻数十百里,遂无奈何。丧士气,亏国体,莫大于此。

为加强沿海戒备,至大二年,江浙省从水路沿海万户府新附军中调取三分之一,与陆路蕲县万户府汉军相参镇守。至大四年十月,因“庆元与日本相接,且为倭商焚毁”,枢密院遂下令于“冲要去处,迁调镇遏”,加强海防力量。

延祐三年(元仁宗),“大臣以浙东倭奴商舶贸易致乱”,遂奏请派遣汉卿宣慰闽、浙,抚戢兵民,海陆为之静谧。 延祐四年,王克敬被派往庆元“监倭人互市”。“往监者惧外夷情叵测,必严兵自卫,如待大敌”,王克敬到任后,实行怀柔政策,将卫兵“悉去之,抚以恩意,皆帖然无敢哗”。

日本学者藤家礼之助认为至正年间日本商人焚掠庆元事件为“倭寇的前奏”,高荣盛进而认为该事件是一个明显的信号或肇端,在一定程度上开启了之后的一系列倭寇事件,为元代倭患的一个“标志性起点”。

至正庆元倭患平息不久,庆元又爆发了另外一次严重的倭患事件。据元朝学者程端礼1344—1345 年的记载:

初,倭寇来鄞,防御之官控御无度,且启肆慝,焚屋庐,剽玉帛,民甚患之。公镇遏,严师控制,贸易持平,表之以廉介,怀之以恩威,乃俛首詟服,恭效贡输之礼。尝中夜倭奴四十余人擐甲操兵,乘汐入港。公亟讯之,得变状,征所赂上官金还之。倭旋及昌国北界,掳商货十有四,掠民财百三十家,渡其子女,拘能舟者役之,余氓奔窜。公亟驾巨舰追之。进其酋长,谕之曰: “曩不轨,在律无赦。圣上仁慈,不忍殄歼。汝敢怙终,复肆虿毒! 汝亟用吾命,幸宽贷之。稍予迟违,则汝无遗类矣。”皆股栗战恐,愿尽还所掠以赎罪。公从之,遂招徕其民,给衣食,使之保聚,皆两举手,环公拜且泣曰: “吾父母也。”《故中奉大夫淛东道宣慰都元帅兼蕲县翼上万户府谔勒哲图公行状》

据目前所掌握的资料,这是最早明确使用“倭寇”一词的中国文献。文中所记的谔勒哲图,图伯特氏,世居燕山,祖上战功显赫,延祐庚申( 1320) 钦受符命授怀远大将军蕲县翼上万户府、达噜噶齐,正三品,不久又奉檄镇海口,因功受赏,加授定远将军,至正甲申( 1344) 拜浙东道宣慰使都元帅加中奉大夫兼前职。

泰定元年( 泰定帝) 六月六日,倭寇进犯鹤沙( 今上海松江区) ,残杀居民达 600 人,瞿妇乔永贞氏拒辱反抗,后死于倭寇刀下。赵天放歌颂其气节曰: “倭贼杀民凡六百,独有妇乔死贞白。”泰定二年十月,日本商船又驶抵庆元海口,浙东宣慰司使马铸随即向之宣告朝廷严格管理贸易的旨意。然而,日本商人初闻旨意之时,“疑骇不肯承命”。马铸见状,一边反复申谕,一边整顿军队,加强巡警,规范商贸。最终,庆元的中日贸易市场得以正常运转。至顺元年( 元宁宗) ,张震任庆元路同知,总管府事。张震上任后,继续实行恩威并施的政策,“接之以诚而防之不测,交易而退,遂以无事”。

至正十七年,方国珍控制浙东地区,陈仲宽将往其麾下任职,乌斯道作文《送陈仲宽都事从元帅捕倭寇序》为其送行:

倭为东海枭夷,处化外。比岁,候舶趠风,至寇海中,凡水中行而北者病焉……矧倭寇蜉蝣耳,不足当吾锋,又奚言哉。然彼尚艨艟剽轻,出入波涛中若飞,有不利则掎沙石,大舟卒不可近,此不可不豫计也。且彼既弗归顺,素摈弃海外,今又犯我中国地,枭馘固当,第虏吾中国人日伙,就为乡导,为羽翼,求其回心内附,岂得已哉。苟我军相攻击,玉石弗暇论,必令吾中国人自告者免,乃生致之,此又参佐所当言也。乌斯道: 《送陈仲宽都事从元帅捕倭寇序》

倭寇凭借其轻便艨艟,出入海中,屡犯沿海,影响了正常航运。彼时,倭寇已多有虏获中国沿海居民,逼迫其为向导,为虎作伥。乌斯道序文中亦用“倭寇”一词,表明此时“倭寇”已为士人所习用。

1330 年代,倭寇活动逐渐扩展到北方沿海地区。据《湖南宪副赵公神道碑》记载,至元年间,赵天纲曾奏称“山东傍海诸郡,奸盗潜通岛夷,叵测上下,数千里无防察之备,请置万户府益都,出甲兵、楼橹以制其要害,凡七十二处”。可知,山东沿海的奸盗之人与倭寇相互勾结,濒海之地颇受其害。这是目前所见到的有关山东倭寇活动的较早记录。

从至正十八年开始,倭寇又开始“连寇濒海郡县”。是年,倭寇进攻辽东的金复州等地,纽的该奏请朝廷派人“往赏赉而抚安之”。二十三年八月丁酉,倭寇又侵掠蓬州,守将刘暹奋勇抵抗,大败倭寇,“至是海隅遂安”。然而,沿海并没有像《元史》所记载的那样转而变得安定,事实上倭寇活动仍在继续。据宋濂《元故秘书少监揭君墓碑》记载,揭汯曾在北方沿海遭遇倭寇。

5.简单捋捋大明前期的倭患问题

1231(绍定四年) 年,蒙古发动了第一次对高丽的征伐,高丽损失惨重。接下来的两年内,双方继续兵戎相见。在此期间,倭寇于 1232(绍定五年) 年乘虚而入,侵犯朝鲜半岛沿海地区。此时的高丽根本无法应对倭寇,甚至在其官方史书中都没有倭寇相关的记载。1374 年(洪武七年,方国珍和李思齐都在这一年挂掉),高丽发生内乱,恭愍王被大臣洪伦所杀,其位由其养子辛禑继承。辛禑王继位之初,与明朝交恶,国内积弱不振,负责边疆守卫的将领们又玩忽职守,怯懦不战。这些不利情况最终导致倭寇再次大爆发。

洪武初期刚刚立国不久,局势并不稳定,北方的蒙古残余势力依然不断侵扰边境,被朱元璋打败的张士诚、方国珍等残余势力亡命海上,给沿海局势造成了很大的威胁,“方国珍、张士诚相继诛服。诸豪亡命,往往纠岛人入寇山东滨海州县”。 经过长期的战乱,沿海的防御设施多遭到破坏,海防力量薄弱,因此这就给倭寇的侵掠造成了可乘之机。

《太祖实录》倭寇词条出现了24次,记载了大量的倭寇袭扰的事实(大概40多次):

戊子,升太仓卫指挥佥事翁德为指挥副使。先是,倭寇出没海岛中,数侵掠苏州崇明,杀伤居民,夺财货,沿海之地皆患之。命羽林卫指挥使毛骧于显、指挥同知袁义等,领兵捕逐苏、松、温台濒海诸郡倭寇。指挥使毛骧败倭寇于温州下湖山,追至石塘大洋,获倭船十二艘,生擒一百三十余人,及倭弓等器送京师。戊子,赏温州、台州二卫将士擒杀倭寇有功者,凡一千九百六十四人,文绮、钞、布、衣物有差。

洪武初期,倭寇在中国沿海地区活动频繁,沿海居民深受其扰。是时,国内形势仍不稳定,元朝残余势力依然盘踞北方,云南、四川、东北等地尚未完全统一,张士诚、方国珍等部残余势力不断骚扰沿海地区,其余党多逃亡海上,在沿海地区“焚居民,掠货财,北自辽海、山东,南抵闽、浙、东粤,滨海之区,无岁不被其害”。因此,明政府此时并不能投入大规模的人力与物力去加强沿海军事力量以防止倭寇的侵扰,而多依赖外交与祭神等消极措施。

甲申,诏浙江、福建濒海九卫,造海舟六百六十艘以御倭寇。癸亥,诏浙江、福建濒海诸卫改造多橹快船以备倭寇。广州左卫奏请令有司于民间造兵器给兵士,以御倭寇。命将士运粮往辽东上谕之曰海道险远岛夷出没无常尔等所部将校毋离部伍务令整肃以备之舟回登州就彼巡捕倭寇因以立功可也置定海盘石金乡海门四卫指挥使司于浙江并海之地以防倭寇戊子命江夏侯周德兴往福建以福兴漳泉四府民户三丁取一为缘海卫所戍兵以防倭寇信国公汤和奏言宁海临山诸卫滨海之地见筑五十九城籍绍兴等府民四丁以上者以一丁为戍兵凡得兵五万八千七百五十余人甲午诏互徙浙江福建沿海土军初闽浙滨海之民多为倭寇所害以指挥方谦言于沿海筑城置卫籍民丁多者为军以御之甲戌命安陆侯吴杰永定侯张铨等率致仕武官往广东训练沿海卫所官军以备倭寇

李伯重先生说:明朝就是以中华朝贡体系作为对外关系的基石,用和平手段维持东亚国际秩序的。早在明朝建立之初,明太祖就定下两项明确的对外政策:对海外国家不得加以攻打;不得利用朝贡关系牟利,朝贡贸易不可与私人海外贸易相混淆。

明朝开国伊始,明太祖朱元璋即向东亚海域各国遣使颁诏,通告新朝建立,在重整国家内部的同时亦开始尝试构建新的区域秩序。作为一个新王朝的创立者,朱元璋把前朝的失败原因归结为过度的开疆扩土,认为 “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主张: “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 由此可知,朱元璋所构想的不是元朝那样以对外征服为先导的 “世界帝国”,而是一种注重稳定的有限度的区域秩序;在此方针下的对外战略,自然也被应用在了对日本的交涉当中。

但是明初对日的宣威是失败打脸的,洪武元年和二年的遣日使者都挂了,面对沿海严重的倭寇问题,时隔一年,洪武三年三月,明太祖又派遣山东莱州府同知赵秩等人持诏谕日本国王 ,再次对日本施加外交压力。洪武四年十月,怀良亲王遣祖来、如瑶等来“随秩入贡”,“进表笺,贡马及方物,并僧九人来朝,又送至明州、台州被虏男女七十余口”。明太祖对日本来朝大喜过望,遂厚待来使,赐怀良《大统历》及文绮、纱罗等。

除厚赏怀良使臣外,还特意命明州天宁寺住持仲猷祖阐禅师和南京瓦官寺住持无逸克勤法师等八人护送使臣回日本。这次使者是带着三个目的前去的:宣谕正统(每次都要搞得保留项目)、要求日本禁倭、中日通商交好。

十二年闰五月,怀良遣其臣刘宗秩、通事尤虔、俞丰等上表来朝,并贡马及刀甲、硫磺等物,明太祖接见来使,赐怀良织金、文绮等物 。两国外交似乎又出现了一线曙光,但遗憾的是,次年五月怀良遣其臣庆有僧等来贡马及硫磺、刀、扇等物,但无表笺,故明太祖以其不诚却之 。九月辛卯,日本遣僧明悟、法助等来贡方物,却又因为无表,“止持征夷将军源义满奉丞相书,辞意倨慢,上命却其贡”。十二月,明太祖特地遣使前往日本,诏谕日本国王曰:

蠢尔东夷,君臣非道,四扰邻邦。前年浮辞生衅,今年人来,否真实非。疑其然而往问,果较胜负于必然,实构隙于妄诞。于戏! 渺 居 沧 溟 罔 知 帝赐奇甸,傲慢不恭,纵民为非,将必殃乎!故兹诏谕,想宜知悉。朱元璋:《明太祖御制文集》卷二《谕日本国王诏》

在诏书中,明太祖特别强调日本“君臣非道,四扰邻邦”,对倭寇的恶劣行径进行了强烈的谴责。十四年七月,怀良又派遣僧人如瑶等贡方物,明太祖又却之,并连修两通以礼部名义的文书责备日本国王与将军的“妄自尊大,肆侮邻邦,纵民为盗。

在文书中,明朝既指责其不奉君臣之礼,又反复强调日本“肆侮邻邦,纵民为盗”,“纵民为盗,四寇邻邦”,“纵民为盗,贼害邻邦”,对倭寇行径进行了强烈谴责。接到明朝来信,怀良也不甘示弱,遂修了一封措词极其强硬的回函:

臣闻三王立位,五帝禅权,岂谓中华之有主,焉知夷狄之无君。……故天下者,天下之天下也,非一人之天下也。……陛下作中华之主,为万乘之君,至尊至上也,城池数千余座,封疆数万余里,尚然不足,常起灭绝之意。……今闻大国有兴战之策,小邦有却兵之法,臣岂肯轨途拱奉天颜?

明太祖本来想以文书来震慑日本,却未料到得到怀良如此强硬甚至有些挑衅意味的答复。明太祖看到此信后自然是“得表愠甚”,但是“终鉴蒙古之辙,不加兵也”。此事件导致中日之间外交关系的中断,双方只保持了其它方面的零星交流 。十九年十月,前明州卫指挥林贤与前宰相胡惟庸通倭一事败露 。明太祖甚为恼怒,遂将“贤于京师大中桥及男子出幼者皆诛之,妻妾婢之”。林贤通倭事件,使明太祖欲借助日本平倭的希望彻底破灭,故其“怒日本特甚,决意绝之,专以防海为务”,由此将靖倭的重点放在了加强沿海军事力量 。

明太祖所构想的朝贡体制和区域秩序,是由国内的君臣关系推衍到 “华夷”关系,要求“外夷”朝贡称臣,以构建大明朝的封贡体系。但是彼时日本国内也不安定,内乱频仍,即便是双方确定了稳固的朝贡关系,也不能彻底的解决倭寇频频袭扰的问题。

整个洪武时期应对倭患的策略主要是:

1.沿海建制防御卫所且修筑相应的堡垒(在沿海建立 50 余卫, 100 余所);

2.增设军马以应对倭寇袭击;

3.建造海船以备御倭寇;以上三条都是加强沿海防御的有力措施。

4.多次遣将剿除倭患;

5.禁民间番货;

6.多次遣使去日本,确定朝贡关系,要求日本控制倭寇袭扰;

建文时,日本再次入贡双方关系开始有所复苏。成祖时日本再次派遣使者来朝,这次定下了堪合贸易制度,日本是十年一贡,只允许来2艘船,200人。永乐九年,双方关系再次因为日本人的嘚瑟而僵化。

永乐十五年,倭寇袭击松门、金乡、平阳,十七年遣使者命令日本缉捕海盗,但是被日本人拒绝了。同年,辽东总兵管刘江取得望海埚大捷,阵斩倭寇千余人,生擒数百人。辽东的金州在洪武时期也是多次被倭寇袭扰,这次大胜使得辽东地区不复倭寇之扰,倭寇元气大伤。

正统到正德年间倭寇袭扰次数大大下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日本实现了暂时统一, 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足利义满遣使明朝, 要求恢复日本朝贡。 为了讨好明朝, 足利幕府捣毁对马、壹崎等岛屿上的倭寇老巢, 将俘获的首领献于明朝。 明朝“ 还其所献之人, 令其国自治之”。 日本使者将倭寇首领带至宁波,“ 尽置其人于甑, 杀之” 。 明朝还几次放还被俘倭寇, 以德报怨。 在永乐以后的百年间, 日本从朝贡贸易中获得极大利益, 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倭寇势力。另一个原因是明朝海防巩固, 实行海禁, 加强对倭寇的剿捕。

到了嘉靖时期,发生了著名的外交事件,宁波争贡。

正德末嘉靖初,日本国王源义植年幼,政出于大夫,诸道争相来华朝贡。嘉靖二年(1523)六月十五日,日本封建主左京兆内艺兴遣僧宗设来贡至宁波,而右京兆细川高也遣使瑞佐皆中国商人宋素卿至宁波。按旧例,凡番贡至,阅货、宴席均以先至者为序。宋素卿重赂市舶太监赖恩,瑞佐虽后至,却先验其货,宴席又坐宗设上首。宗设不服,与瑞佐忿争仇杀,赖恩又暗地给瑞佐兵杖,宗设遂聚众毁市舶司嘉宾堂,劫掠东库,并以搜索瑞佐为名,杀掠至绍兴府,杀总督备倭指挥刘锦、千户张镗,并绑架指挥袁琎、百户刘恩。又自育王岭杀至小山浦,杀百户胡源,肆掠宁波,夺舟而去。事后,宋素卿、赖恩皆伏诛。

这一事件直接导致明朝政府废除福建、浙江市舶司,仅留广东市舶司一处,也导致明朝与日本的贸易途径断绝,倭寇滋生,为后来的“东南倭祸”(嘉靖大倭寇)埋下了伏笔。

有几点要注意:

1.勘合贸易是明朝官方所认定的唯一合法明日之间的贸易关系;

2.明日关系并不稳定,一直波澜起伏不定,但是朝贡贸易获利很大,因为使者可以携带货物,景泰四年日本使者来了九艘船,一千多人的庞大队伍,远远超过堪合所允许的极限。到达临清后,日本人抢掠老百姓的财货,都司指挥前往诘责反而被日本人打个半死。

这次的日本使者携带了9968把刀剑,397500斤硫磺,远超允许的携带量。景泰皇帝不允宽恕了日本人的丑陋行为,甚至还允许他们增加赏赐的请求。

日本人的行为一贯是丑陋且没有信用的,在后续的时间里也发生了伪装入贡而劫掠的现象,并且入贡时的伤人现象屡屡发生,狂妄至极,且多次狮子大开口,索要巨额赏赐。

3.明朝自己对堪合贸易的惯例是很扯淡的,上位者仅仅守着朝贡体系,维持着天朝上邦的体面,纵然是小国小邦有所放纵也是为了颜面而忍耐,进一步造成了日本人的狂妄,毕竟这是个畏威而不畏德的民族嘛。

4.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恢复与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高度繁荣,海贸的利润有多大,除了朝廷不知道以外,沿海居民不傻,番邦不傻,尤其是日本生产力落后,加之战争导致物资奇缺,甚至连缝衣针都要从中国进口。

5.大明朝廷的失误就在于,并没有与时俱进,适当的增加堪合的数量和入贡的频次,只是一味要求日本按照规定携带货物和控制使者数量。把堪合贸易发展成正常的大规模贸易往来,日本能够得到源源不断的物资,中国能够得到海贸的利益,岂不美哉。可惜的是,固守大国与小国之间的朝贡关系,固守祖制严禁出海,以为不出海就能解决倭寇袭扰的问题,这说明了明代始终缺乏对外交与贸易熟稔的中央官员;

6.明面上的入贡赚钱道路断绝以后,日本人抢劫来解决问题似乎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但是日本人在随后也向明朝禀告过,自己国家事情多(打仗),道路阻塞,宁波那事挺那啥,希望大明能够宽恕,双方继续恢复朝贡与堪合贸易。

嘉靖十八年,日本使者来到宁波,被当地官员遣送回国。第二年日本使者来到北京,请求赏赐新的堪合,这事下部议后认为不能随便给,要用旧的堪合来换新的,贸易期限仍旧是十年一次,三艘船,一百人的标准。可以看得出来,当时的廷臣,没有一个是聪明玩意。

之后,嘉靖二十三年、二十六年两次入贡都被拒绝,日本国内也研究过改变态度的问题,有主动改变的迹象,但是不久陷入了内乱之中,这样的有力改变暂时停止。

7.海贸利润丰厚,非独日本、朝鲜、琉球等国知道,大明朝的商人更知道。民间走私贸易在这一阶段十分活跃,沿海的富商大贾、 浙闽大姓不顾海禁政策, 造船载货, 大肆进行走私贸易, 牟取暴利,形成亦商亦盗的武装走私集团。 他们主要活动于浙江双屿、 福建月港、 广东琼州等港湾, 海外集中于满剌加( 马六甲) 、 吕宋( 菲律宾) 、 日本等地。 日本公开通商不成, 受各地大名控制的海盗就联络中国沿海豪绅奸商, 进行走私贸易。这一时期的明代政治黑暗腐朽,沿海卫所及巡检司卒伍严重缺额, 城垣、 防御工事年久失修, 船舰、 军器破损不堪,军兵军纪败坏, 战斗力低下,面对倭寇可想而知了。

上面我们说到的嘉靖大倭寇最为剧烈的时期是嘉靖31年至嘉靖36年,这期间倭寇大规模侵掠东南沿海,侵掠的次数合计169 次 , 年均28次。 此外倭寇不是侵掠而走, 而是在陆地建立据点,常年盘踞, 随时抢掠, 而且规模大, 多至成千上万人。 侵掠的范围北至山东、 南到广东。 史书多有记载:“ 倭奴万余人, 驾船千余艘”,“ 杀虏居民无数”。

这一时期倭寇的成分, 主要是日本海盗和中国海盗。 中国海盗中出现了王直、 徐海、 陈东、 叶麻等十余位名噪一时的大头目。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大量追随倭寇的中国贫民。 究其原因, 一是当时社会矛盾激化, 赋役繁重, 加之各级官吏横征暴敛, 沿海贫民纷纷逃离土地, 下海为商、为盗, 依附于倭寇; 二是王直等倭寇逼良为盗, “ 即剃发胁从, 以为驱使”。 贫民有家难归, 被迫同流合污。 这样, 倭寇中的中国人占了相当大的比重。 时人谓: “ 闽、 浙、 江南北、 广东人皆从倭奴, 大抵贼中皆华人, 倭奴直十之一二。 久之, 奸顽者嗜利, 贫窘者避徭赋, 往往喜贼至, 而贪残之吏, 又从而驱之” ,“ 大抵真倭十之三, 从倭者十之七”。

后来发生的事就不多说了。戚继光、俞大猷抗倭、隆庆开海,万历时的壬辰丁酉倭乱。

勘合贸易名存实亡,东亚朝贡体系犹如风中枯柳。本质的问题是工商业的发展没有引起统治阶级的高度重视,进而在政策上予以调整。朝廷没有从繁荣的海贸中获得利益,从而以官方的角色掌控沿海贸易。明亡有一条是穷死的,守着金砖穷死的也是十分稀奇。此外,晚明东南沿海的大海寇们掌握并控制了帝国的海岸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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