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纺织品服装服饰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广州)、国家皮革制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与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检纺织服装服饰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8全国纺织皮革检测技术交流研讨会在广州举行,该技术研讨会已成为全国纺织皮革检测领域最具权威性的技术交流平台之一。会议围绕箱包、皮革、鞋类检测等进行了研究和探讨,为统一对标准的理解和检验操作,就以下内容达成共识。
1.振荡冲击的判定问题:按QB/T 1333—2010《背提包》进行振荡冲击测试时,出现下图所示不能完成测试的情况(样品未损坏),该如何判定?
答:左上图建议扣上之后继续测试,如果再次出现插扣件松脱的情况,则判定为不符合;右图判不合格,建议客户以合适的方式整改产品,类似接插件、扣针在背带上居多,出现松脱会影响背提包的基础背负功能,影响消费者使用。左下图,类似磁扣位于包盖或侧袋上居多,无法吸住不会对消费者背提使用产生较大影响,振荡后如无其他问题,建议判符合。
2.摩擦色牢度测试取样方向性问题:由于面料压纹的多样性,皮革样品测试摩擦色牢度时在不同方向(顺着纹路方向和垂直纹路方向)的摩擦力差异较大,会出现两个方向测试后评级结果相差较大的情况。因此不同的检验机构分别只取一组皮革试样进行摩擦色牢度测试时, 由于取样方向不一致,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该如何处理?
答:对于纹路具有方向性、可能存在脱色风险的试样,建议按照摩擦力大的方向进行测试;或沿直、横向分别取样测试,结果按最差值出具。
3.摩擦色牢度测试沾色评级问题:测试皮革摩擦色牢度时,毛毡沾色不匀(毛毡边缘沾色较严重,毛毡中间沾色较轻),该如何评级?
答:以毛毡表面沾色为主,参考边缘沾色情况适当降级(最多不超过半级)。
4.缝合强度的取样问题:下图结构的背提包,按QB/T 1333—2010测试缝合强度时该如何取样?
答:按标准要求,能取样就测试缝合强度,否则不测试。
5.缝合强度的判定问题:缝合测试后,有些样品的线和面料均未断,缝纫线从面料间滑脱,且力值未达标准要求,是否判定为不合格?
答:该情况不属于标准中所描述的测试终点情况,应不做判定,仅出具实测值并描述测试现象。由于目前的测试方法不够完善,滑脱时的测试值不能完全反映缝合部位牢固程度,且QB/T 1333新标准中已经修改了取样尺寸, 增加了试样宽度,可有效避免滑脱现象。
6.盐雾测试判定问题:部分五金件在盐雾测试后表面叻架油可能会出现起皮、脱落,导致试样在烘干过程中发生氧化变色现象,按QB/T 3832—1999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进行评价,是否应判定为腐蚀?
答:上述情况不属于QB/T 3832—1999规定的腐蚀情况,不应进行判定,在报告中描述试验现象即可。
7.磨损处的测试与判定:QB/T 1333—2010中五金配件耐腐蚀性为最后测试。经振荡冲击测试,包上五金件相互接触、碰撞或五金与皮革等其他材料接触后会有明显的磨损痕迹,甚至破坏镀层。这种情况是否测试五金配件耐 腐蚀性,如何判定?
答:振荡冲击性能测试已对五金件镀层造成损伤的, 建议另外取样进行耐腐蚀性能测试。
8.非外露部位的测试问题:执行QB/T 1333—2010等标准时,五金配件的非外露部位(被皮革或织物部分包裹的部位和内侧面等),是否需要考核耐腐蚀性能?
答:非外露部位在实际使用过程当中接触腐蚀性空气较少,即便腐蚀也不影响使用,只考核暴露在空气中的部分。
9.大小套包的材质标注问题:如图所示的套包,材质该如何标注?
答:建议标注为:大包面层材料为牛皮革,里料为聚氨酯(PU)合成革;小包面层材料为牛剖层皮革,里料为织物。 如抽查检验时客户标注为面层材料牛皮革/牛剖层皮革,里料聚氨酯(PU)合成革/织物或者面层材料牛皮革,里料聚氨酯(PU)合成革/牛剖层皮革/织物,建议判定为符合,并进行有效引导。
10.合成革/皮革双层材料的材质标注问题:上层是合成革、下层是剖层牛皮革的材料,如何出具材质鉴定结果?
答:建议按表层、底层进行标注,即:表层为聚氨酯 (PU)合成革,底层为牛剖层革。
11.人造革、合成革的区分问题:人造革、合成革属于一类跨行业的材料,相关标准中,如SN/T 4388—2015 《皮革鉴定扫描电镜和光学显微镜法》、GB/T 30695— 2014《聚氯乙烯、聚氨酯人造革(合成革)材质鉴别方法》等,对人造革、合成革的描述都不一致。GB/T 34443—2017《人造革与合成革术语》2017年9月29日发布,2018年4月1日实施。标准实施后,人造革、合成革该如何区分?
答:人造革、合成革无论采用哪种方式进行区分,各检测机构在材质判定上均应给予符合。
12.无发泡层材料的材质标注问题:目前市场上出现很多无发泡主体层的涂层面料具有如下特征:a)样品在外观、手感上无仿革特性;b)涂层非常薄,厚度在 0.03mm~0.05mm之间;c)从横截面显微图可见样品涂层结构与GB/T 30695—2014中人工革不一致。该类材料的材质是否可标注为人造革/合成革?
答:此类材料无仿革特征,不满足GB/T 30695—2014 中人工革“皮革代用品”的要求,建议归为涂层布,按纺织行业的规定标注。
13. Taber耐磨的结果评定问题:某些产品标准(如QB/T 2703—2005 《汽车装饰用皮革》)要求按QB/T 2726—2005《皮革物理和机械试验耐磨性能的测定》测试耐磨性能,产品标准中要求无明显损伤,如何界定“明显”?
答:表面有破损时判不合格,仅变色或轻微磨损时判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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