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大火的《长安十二时辰》到今年热播的《清平乐》,两部古装剧向今天的人们展现了一千多年前两个风格迥异的大都市:长安和汴梁。细心的观众可能发现,虽然镜头中两部剧中的繁华场面不相上下,但长安城的繁华景象,似乎透着某种秩序,而300年后汴梁的市井生活,则显得更加无拘无束。
这种差异的背后,是里坊制的崩溃。
1.唐代是里坊制的鼎盛时期
坊,又称里坊,是中国古代城市居住组织的基本单位,起源于西周时期,至唐代达到顶峰。唐都长安的城市规划以《周礼》为标准,南北11条街,东西14条街,纵横交错,看起来像一个封闭式的棋盘,每一个封闭的空间为一坊。在长安城,这样的坊共计有109个。从空中俯瞰,如同白居易在《登观音台望城》一诗中所写的那样“千百家似围棋局,十二街如种菜畦”,长安城四面整齐划一、内部街道平直。这样的建筑布局,体现了形式美、秩序感,也比较符合盛唐“四方来仪、八方来朝”的时代气质。
之所以说里坊制在唐朝达到鼎盛,主要在于唐政府以里坊制为基础,对城市的管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长安的每个坊就是一个微型城,各坊皆设坊正,负责坊门开闭及坊内居民管理。坊门定期开闭,“凡城门坊角有武侯铺、卫士分守,日暮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城振,坊市门皆启。”坊门闭后,长安城进入宵禁,如果这时还在大街上溜达,被抓住的话轻则鞭抽,重则杖打。每年仅在上元节时有3天时间没有宵禁,百姓可以尽情享受夜生活。唐律还规定,严禁在街道人多的地方纵马疾驰,保证交通安全;各坊内是不允许私自经营商铺的,严禁在坊墙上开门,不准向街巷内排倒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等,所以长安城的大街不仅整齐,还很整洁。至于老百姓买卖商品,主要在政府设立的专门市场内进行。长安城以朱雀大街为界,东西各有一个市场,每天固定时间开放。
所以,里坊制的有效落实,前提是政府运行正常。一旦出现政局不稳或者皇权式微的问题,政府往往自顾不暇,基层的管控力度必然随之减弱,里坊制的根基就不断被侵蚀、破坏。
2.里坊制由盛转衰
从唐太宗到唐玄宗,大唐在一百多年时间里虽然上层权力斗争不断,但整个社会一直比较稳定,对外大规模的战争也很少,生产力得到充分发展,商品极为丰富。类型上,既有茶米油盐等日用百货,也有金玉饰品等各类奢侈品,甚至房地产租赁买卖也很发达;渠道上,既有国产商品,也有进口货;经营方式上,既有固定门面,也有挑担或推车等流动摊贩;商人中有本地商人,也有不少外来“蕃客”。
即便商品经济如此发达,但即便在国力最为强盛的时期,唐朝实行的也是“重农抑商”政策,商人及手工业者社会地位不高,只能住在市里,不能入住坊内。所有商业经营活动只能在政府设立的两市中进行,其余各坊内是不允许私自经营商铺的。当时的长安城内居住人口超过百万,而两市加一块总面积不足1平方公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强烈需求与市场化不足之间的矛盾显得非常突出。商品经济的发展自有其强大的生命力,当它以一种渐进的、蚁穴溃堤的方式改变着大唐的社会结构时,里坊制就由盛转衰了。
最开始,是商人不准入住坊区这一规定被突破。随着财富的积累,一部分先富来的工商业者,已经不满足于市区狭小拥挤的住房,移居到街西的普通居民坊中。比如,唐高宗时的大商人邹凤炽,就入住了怀德坊,另一名大商人窦义住在永崇坊。这些富豪们并不低调,坊内所建住宅相当豪华,堪比王公贵族。在这些先行者的带动下,一般商人也纷纷住到坊内并在坊内直接开展经营活动,如卖粥的张氏住到光德坊,胜业坊有力车佣人宅,安邑坊有鬻饼者宅、宜平坊内住有相面的,怀远坊里有做风筝的手工业者。
大量商人住进坊区,不仅改变了坊内居民结构,也改变了坊内的商业氛围。原本只限于市内的商业活动逐渐扩展到了居民区。至少从唐高宗时起,坊区就出现了商业店铺,此后虽有政府压制,但坊内商贸活动还是日渐兴旺,坊区不准经营的制度被突破。延寿坊内有造玉器和出售金银珠宝的,颁政坊有卖馄饨的,永昌坊有茶肆,靖恭坊有卖毛毡的,道政坊和常乐坊有酿酒店等。除了固定门店,坊内还有众多流动商贩。据《太平广记》载:中唐时期,唐太府卿崔洁,跟朋友到街西找亲戚,在兴化坊碰到一个挑着担子卖鲜鱼的,便买了10斤,准备到附近宰相裴度家的亭子里做生鱼片吃。作为主管市场的领导,崔洁在坊区碰见行贩不但不责怪,还主动购买,可见此时官府对坊内商业活动已经见怪不怪了。
商业进坊区后,经营网点必然挤占居民的居住空间。商贩们用沿街搭建或坊墙开门来解决这个问题,坊墙、坊街的整齐划一遭到破坏。开元年间,长安城内侵街造舍、突破坊墙的现象就开始屡屡发生,玄宗皇帝不得不频频下诏明令禁止,违章搭建的拆除,坊墙开门的再给封上。尽管唐律规定:乱搭乱建侵占街道的,杖七十,但违反禁令的现象反而愈演愈烈,至唐文宗太和年间,这一制度已基本起不到约束作用了。同样,宵禁制度也被突破。唐后期,长安城中出现了夜间开放的酒肆,务本坊西门还出现了称为“鬼市”的夜间市场,坊门也出现“或鼓未动而先开,或夜已深而犹未闭”的情形,唐末的长安崇仁坊更是“一街辐辏,遂倾两市,尽夜喧呼,灯火不绝”。这些现象反映了当时的长安夜生活已是极为丰富,与唐初“鼓声绝后,禁断行人”情形形成天壤之别。
表面上看,唐代里坊制衰落的原因在于中央政府控制力的不断下降。根本上,还是商品经济的冲击。这种冲击的结果,首先体现在人们理念上的变化。武则天时期,一名官员因在街上买了饼吃,被视为有失体面,遭到御史弹劾。安史之乱后,另一名官员在同样在上朝途中买饼吃,并且还用帽子兜着,边吃还边向同僚赞叹:简直人间美味啊。同僚对此却并无异议,可见政府官员对商品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
当政府官员认可了商品经济,其对民间违规的商业活动就会睁一眼闭一眼。到了后来,政府官员甚至成为违反唐律、破坏里坊制最多的一个群体。公元849年六月,义成军节度使韦让,于怀真坊西南角亭子西,侵街造舍九间。此举违反了唐律不准沿街搭建的规定。但皇帝即使知道了这事,也没有令其恢复所侵街道。再如,唐律明文规定官员禁止经商。但唐中后期,越来越多的官员们及其家庭成员或与商人合伙,或自己开店,下海经商。《旧唐书》载,唐末的王宗和王处存父子,皆为朝廷命官,他们抓住时机,“乘时贸易”,攒下“财产数百万”。
3.“里坊”衰而“城市”兴
唐之后的五代十国,朝代更替频繁,里坊作为一个管理单位的功能进一步被破坏,坊内设店和侵街造舍现象比比皆是。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后来宋统一全国。
立国之初,北宋也曾沿袭唐代的里坊制,置东西两市,设封闭里坊。结果统治者很快发现,经过三百年的破坏,里坊制已经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公元965年,宋太祖赵匡胤下旨,令京城夜市自三鼓已来,不得禁止,延续了上千年的宵禁制度自此被废止。同时,政府不再限定商品交易市场,也不再干预和管制商人的正当经营活动,商人不仅可以自有选择营业地点,还可以日日夜夜进行交易活动。基本上,宋代将之前所有在商业经营上的人为设置的障碍全部废除,工商业者迎来发展的黄金时代。
在如此重商的氛围中,市和坊的限制不再存在,各行各业都可以根据自己的营业需要,选择适合发展自己业务的地点,于是大小商店、货摊、饭馆、酒店、茶肆等商业网点遍布都城东京各个角落,形成了许多繁华热闹的商业街。汴梁城内,仅主要繁华商业街就有洲桥南街、东西街、大内东南潘楼东去十字街等近10条,城东、城西、城北都有许多著名的酒楼、商店、药店和旅店,形成了许多专业市场,基本具备了近代城市布局的雏形。
坊,作为一个历史名称尽管仍然存在,但已不设坊墙,单个里坊面积也比唐时长安的小,更主要的是,各家各户都可以直接向街道开门,街巷空间得到了充分利用。临街店铺鳞次栉比,造成日益严重的侵街现象,所以开封城的街道远没有长安的宽阔,但两边店铺却是丰富的多。这一点,从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可以明显地看出来。北宋政府尽管对侵街现象也采取了诸如征收侵街钱的措施,但这实际上是一种妥协,意味着只要交了钱,侵街所得面积就合法了,所以并不能起到遏制的作用。正是因为有了政策上的利好,所以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著名的经济繁荣著称的朝代。《清平乐》中所展现的汴梁繁华夜景,不过是当时商业繁荣的一个侧面而已。史载,汴梁城四条御街中,马行街以夜市闻名,夏天时这条街上因夜市酒楼太多,油烛烟焰冲天,连蚊子都无法都找不到。更夸张的是,即使在冬日风雪阴雨天气里,汴梁的夜市照开不误。
所以,到北宋时期,封闭性的坊已被完全冲破,居民区与市场混一的城市布局开始形成。北宋政府在城市管理上设置厢,即按地段、街道进行管理。按这种模式,街巷空间与坊里的联系得到充分解放,人们的购物、娱乐、消遣等很多消费活动在街巷内就可完成,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更加便捷,“市”与“城”实现了高度融合,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开始出现,标志着中国古代社会一种全新的城市面貌开始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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