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整治是为了市民安全出行

但有些人却屡劝不听

不仅不配合,还气焰嚣张

甚至阻碍民警执法

最后闹得“自尝苦果”

私家车恶意阻挡执法被行拘10日(交通安全无理取闹)(1)

私家车恶意阻挡执法被行拘10日(交通安全无理取闹)(2)

11月23日13时30分许,麻城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民警正在辖区开展交通整治行动。在城区朝圣路十字路口执勤点,丁某(女,50岁,麻城市南湖办事处人)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执勤民警发现并拦下,执勤民警告知丁某存在违法行为,要求其靠边停车依法接受处理。

私家车恶意阻挡执法被行拘10日(交通安全无理取闹)(3)

丁某突然情绪十分激动,双手拍打警车,并将民警开具的法律文书丢弃在地上。旁边路人见状,立即对丁某进行劝说,丁某才稍稍冷静。

此时,丁某的姐姐(女,52岁,麻城市龙池桥社区人)从马路对面走过来,看到自己的妹妹情绪激动,在没有了解事情原委的情况下,便对执勤民警进行谩骂。见到姐姐前来助威,丁某更是气势汹汹,大声对民警谩骂,并称“有本事就把我们带走,关起来!”

私家车恶意阻挡执法被行拘10日(交通安全无理取闹)(4)

执勤民警对丁某多次警告无效。随后,民警口头传唤丁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丁某拒不配合。民警将丁某控制后,丁某的姐姐跑到警车前阻拦,将警车逼停,阻碍民警执行职务。民警将丁某及其姐姐一同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私家车恶意阻挡执法被行拘10日(交通安全无理取闹)(5)

冲动一时“爽”,法律后果自己尝!丁某和其姐姐被带离现场后,麻城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介入调查。经过询问,丁某和其姐姐对自己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丁某姐妹俩被麻城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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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

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是公民守法的基本要求,对任何阻碍或者暴力妨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的,麻城警方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严肃处理,保障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维护法律的尊严,捍卫法律的威严!

-END-

审 核:雷 洪 郭子华

来 源:麻城公安

校 对:刘韵诗 潘晓婷

编 辑:刘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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