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没有一段想起来

就热泪盈眶的奋斗史,

那这一生就算白活了。

还记得90年代风靡一时的

古惑仔系列香港电影吗?

“古惑仔”,

受到当时很多青年人的追捧和模仿。

“人在江湖走,没有霸气那咋行!”

管他是谁,

打,就完了!

一瓶酒、一支烟、一场架,

构成了那个年代“古惑仔”的基本标配。

不管哪个人犯了法都应该制裁(还以为是打者为王的时代吗)(1)

喂!喂!想啥呢,现在已经是2020年,请不要沉浸在古惑仔们勾勒的“自毁式”美好中了。打架,已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打赢了坐牢,打输了住院!

不管哪个人犯了法都应该制裁(还以为是打者为王的时代吗)(2)

普法界的“扛把子”小贤告诉你:

打架一时爽 事后肠悔青。

不信,来看两则案例。

案例一

2020年1月1日凌晨,孙某与三位好友相约至KTV喝酒唱歌。期间,孙某与其他包厢的许某因琐事发生争执。三位好友便义愤填膺与孙某一同出手教训了许某,致使其眼、鼻、嘴等部位受伤。另有三名KTV服务员在劝架过程被误伤。

奉贤法院审理后认为,孙某等四人聚众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多处轻微伤,情节恶劣,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孙某等四人拘役六个月。

案例二

2020年1月10日,被告人何某等5人前往奉贤区金汇镇某饭店聚餐。期间,何某因琐事与王某发生口角,进而矛盾升级,冲动之下殴打了王某。其他四名被告人见状相继出手,致王某面部、眼部挫伤和眼眶内侧壁骨折。冷静后的五人后悔晚矣,商量再三后,决定主动至派出所投案自首。

奉贤法院审理后认为,何某等五人聚众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多处轻微伤,情节恶劣。鉴于五人均有自首情节,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何某等五人拘役四个月。

打架斗殴会犯什么罪?

1.如果是故意伤害性质,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犯罪,致人轻伤以上的,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如果是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3.如果是聚众斗殴性质,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犯罪,对于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以涉嫌“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第三十六条作了明确规定: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分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寻衅滋事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

纠集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不管哪个人犯了法都应该制裁(还以为是打者为王的时代吗)(3)

聚众斗殴罪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多次聚众斗殴的;

2.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3.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4.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处罚。

不管哪个人犯了法都应该制裁(还以为是打者为王的时代吗)(4)

打架斗殴的成本

打架致人轻微伤的成本=5日至15日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500至1000元罚款 医疗费 营养费 护理费 交通费 误工费。

打架致人轻伤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赔偿金 医疗费 营养费 护理费 交通费 误工费。

打架致人重伤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医疗费 营养费 护理费 交通费 误工费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康复费 后续治疗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 被抚养人生活费 社会及家庭的严重影响。

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名誉受损 家人朋友担忧 工作生意等遭受的更大损失。

不管哪个人犯了法都应该制裁(还以为是打者为王的时代吗)(5)

除此之外,一旦在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后,犯罪记录伴随终生,今后个人甚至自己子女考公务员、参军、入党、出国、留学、就业都会受到限制。

正如陈浩南在《古惑仔之人在江湖》中

说的那句经典台词:

人生走错一步,永远回不了头。

不比开车,没后档。

不管哪个人犯了法都应该制裁(还以为是打者为王的时代吗)(6)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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