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月1日起,我区根据国务院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截至10月13日,我区已颁发89张“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去年已经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今年又推出“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到底“五证合一”相对“三证合一”有何变化?
证照涵盖内容有所不同
区工商分局企业登记科负责人介绍,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其最主要的改革内容,就是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该负责人介绍,从字面意思理解,“三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合一”,“五证合一”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合一”,“因此,‘五证合一’是‘三证合一’的升级登记模式,相较‘三证合一’,多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在功能方面明显优越于‘三证合一’。”
改革市场主体范围仍为企业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市场主体仍将是全区范围内登记的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之前“三证合一”改革涉及的市场主体范围一致。具体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企业证照办理流程不变
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企业注册登记时需要提供更多材料吗?已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要重新换领“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吗?
该负责人解释,“五证合一”后,企业申办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和换发营业执照的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以及营业执照样式不变,原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赋码方式、企业原证照的收缴仍按照“三证合一”改革要求进行。
由于重庆市未发放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也已于2011年1月1日停发,对于改革前已领取统计登记证的企业,在核发和换发营业执照时,也不需要缴回原统计登记证。已换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不再需要换。
不过该负责人提醒,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非“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继续有效,过渡期(截止2017年12月31日)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涉及更多部门数据共享
“五证合一”后,企业证照办理流程不变,提交登记材料也不变,更不需要到增加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统计部门提交登记资料,那这些机构和部门所需的企业信息从何而来?“制度改革,本质是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该负责人介绍,“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数据共享中涉及到的数据交换、交换平台、数据对账等工作,均由工商部门协调衔接各相关部门改造升级各相关业务信息系统和共享平台进行处理,不再需要企业多跑路。
对于企业登记信息无法满足社会保险和统计工作需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统计部门在各自开展业务工作时补充采集。
企业年报事项将发生变化
“五证合一”后,部门之间实现了企业信息共享,企业是不是不需要做任何事情了?该负责人提醒,“五证合一”后,企业注册登记提交的材料和“三证合一”虽然一样,也取消了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但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待国家出台具体规定后整合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报告内容也将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部门等单位开放共享;换句话说,“五证合一”后,企业年报事项将和往年不一样。
记者 蒋坤红 通讯员 叶昌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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