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的孝顺(西方讲感恩东方讲孝顺)(1)

西方讲感恩,东方讲孝顺,两者区别是什么?(黑白先生)

每年的11月第四个星期是西方的感恩节。在西方,人们把感恩节当做家人团聚的节日,一起吃火鸡、火腿,在别的城市的孩子都会回到父母的城市过节,或者父母来到孩子所在的城市一起过感恩节。

西方讲感恩,东方讲孝顺,两者区别是什么?

西方的感恩给我感觉是向前传递的,是泽被后人的。而东方的孝顺是向回看的,讲的是报答,所谓忘恩负义这是中国的说法。比如经常有人这样说,“毕竟是你爸你妈生了你就是对你最大的恩情”“白眼狼”“不肖子孙”。

所以,西方的感恩,等于相互尊重,是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自然没有压力的爱。而孝顺是居高临下的顺从是对爱的扭曲。鲁迅有一篇狂人日记,揭露了传统社会“孝道”和“伦理”的实质,那就是吃人:孝顺,是压制,压制子女做自己。孝顺,是索取,是父母向孩子索取尊严。孝顺,是诱骗,让你以为,父母任一言行都是爱。

所以,我们讲究“孝”是无条件的孝,即不管父母如何对你,你都得孝。其中夹带了君夫臣子的砖制哲学。比如有人提出社会上存在各种问题,马上就有人反驳,儿不嫌母丑,不管国家如何对你,你都得爱国。而西方讲究“感恩”,先有恩后有感,是典型契约性社会的思维。

如果以上说的还不透,我再讲一个《二十四孝》里“郭巨埋儿”的故事:

郭巨出生在一个富有家庭,共兄弟三人。他是长兄,父亲去世之后,家产应该拿大头,相应他也要赡养自己的老母亲。

但是在父亲去世之后,郭巨却选择将家产分成两份,分别给了自己的两个弟弟。而他和妻子为了道德表率,半个子也没留,却独自抚养老母亲。

日子一天天过去,郭巨家的粮食越来越不够吃。夫妻两人为了孝道表率,总是紧着老母亲吃。后来郭巨的妻子生下一个儿子,老母亲对这个孙子十分疼爱,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剩的食物分给自己的孙子。

郭巨为此深感不安,认为自从有了儿子,就妨碍了自己奉养母亲。于是郭巨对他妻子说:“贫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儿可再有,母不可复得。”意思是,家里这样穷,本来就难供养母亲,如今儿子还要分去母亲的食物,不如将儿子活埋了。毕竟儿子以后还可以生,但是母亲却不可复得。

郭巨妻子虽然舍不得自己儿子,但是为了丈夫的孝道大义,也不敢违抗丈夫的命令。可是正当郭巨挖坑大概三尺多的时候,坑中突然惊现一坛黄金,上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郭巨夫妻将黄金带回,可以让老母亲过好日子,同时也能养育孩子。此后郭巨不仅过上了富裕生活,同时孝顺的美誉也传遍天下,也成为后世人效仿的榜样。

这个故事成为当时孝顺的典范,但是倒过头来看,却是骨血的残忍成就了这份孝顺。在古代中国,人从来就不是独立的个体。没有生命权和尊严。就像郭巨的儿子像财产一样可以随意被处置。不知道那些国学老师摇头晃脑讲解这部经典的时候,是怎样一种心情。 要我说,“郭巨埋儿”无疑就是犯罪,为了孝道埋葬掉自己孩子的做法,光是想一想,就觉得瘆得慌。

复旦大学教授唐世平说过,少沉迷中国历史,多了解世界文明。他解释,古代中国历史几乎没有“现代意义”、太沉迷于中国历史会导致闭目塞听。

现代社会,爱与尊重,自由与独立。是相辅相成的。

所以,真正的爱是尊重他人自由及人格平等基础上根据对方需要不求回报地付出。没有对自由的热爱,就不可能懂别人的自由,就不知如何在尊重他人自由的基础上去爱。国人尤其许多为人父母、朋友者,虽渴望爱与被爱,行为上常只是以爱的名义干涉他人自由。中国式的爱,常常只是活活碍死你。

而自由与独立,尊严与人格都是建立在好的制度上,在西方即使小国百姓养老也是政府法定责任,而非儿女责任。由于养老有政府兜底,所以西方父母有自我、活的精彩,父母子女之间爱起来也非常自然,不带一点功利。而中国老人是养儿防老,还得帮带孙子苦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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