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凡尼的早餐》,拍摄于上世纪60年代,奥黛丽.赫本代表作之一。
赫本在剧中饰演一名来自农村的拜金女霍利.格莱特,混迹于纸醉金迷的纽约,一心想要攀附高枝从而实现阶级飞跃,说穿了,只是高级交际花而已。
格莱特在追逐名利的过程中,意外结识了潦倒作家邻居保罗,两个人从相识、争执,到相互吸引,最终毫无意外的happy ending 结局,两个人相拥雨中,全剧终。
赫本不用说,女神般的存在,成名后选择拍摄这样的故事大概也是有了转型之心。奈何女神形象清冷,硬是把一段拜金戏码凹成了纯情受骗无知迷茫少年幡然悔悟记。
不过,仍不妨碍我们继续回忆一下那些经典镜头。
注意这组镜头,信息量很大。
清晨,天光微亮,空无一人的纽约街头,一名衣着华丽的美人,从出租车下车后,款款而行,直到站在蒂凡尼门店的橱窗前,一边吃着简单的三明治、咖啡,一面逶迤而行,欣赏着一窗之隔的奢侈陈列品。
什么样的职业需要在大早上众人沉睡时盛装出行吗?
接下来的剧情告诉了我们答案,她不是出行,而是回家,顺便打发掉一名守在门口的追求者。“追求者”这词也不准确,毕竟这位艾希德先生之前曾为了格莱特花了不少钱,更像是金主,或者是一种交易关系,各取所需罢了。
而保罗呢?
一个潦倒贫困的作家,虽有出版一本书,不过销量不佳并不能靠此谋生,干脆放弃努力不再写作。是以,与一名有妇之夫保持着婚外情的关系,并以此获得经济支持。
两个人的相识没有一见钟情的戏码,更像是知道对方底细后的了然,大家都是出来混的,拿钱办事而已,谁也别瞧不起谁。
如此这般,反而更能平等的相处,表现松弛,不必在意谁的感受,不用思虑怎样才能使利益最大化。
对于格莱特来说,未满14岁的时候嫁人,更像是年幼的她对于温饱生活的向往。当时的她还是野孩子,偷东西被抓住,和一群不着调的人生活,过着上顿不知下顿的生活,有人伸手自然要紧紧抓住。怎奈欲壑难填,少女立足于稳定的生活后,对于金钱的渴望无法停止,选择出卖自己去获取虚荣心的满足。
就像她在前夫离开前说的那样,“你不能爱野生不羁的动物,你越爱它们,它们越强壮,最后它们有气力逃到树林和飞到树上,然后便一飞冲天”。
平凡稳定的生活不能使她安于现状,内心的空洞和强烈的欲望只能使她越走越远,沉迷于大城市纸醉金迷的霓虹幻觉中。
保罗,与格莱特步调一致,可惜,他没钱没势,跟自己一样是靠别人为生的寄生虫而已。所以,他从来不在格莱特的选项里。
即使,保罗因为她而选择抛弃以往附庸的生活,重新振作努力写作。
为什么最终选择保罗,是因为他临走前说的那段话击穿了她的内心防线吗?
“你知道你有何不妥?你怕事,你没胆量,你害怕挺起胸膛说,生活就是这样,人们相爱,互相属于对方,因为这是获得真正快乐的唯一机会,你自称为不羁野性,怕别人把你关进笼子里,但你已身处樊笼,是你亲手建起来的,不管你往哪儿去,你总受困于自己,”
还是他留下的那枚刻字的朱古力赠品戒指?
或者是当她绝望于被她所追求的世界所抛弃时,只有保罗试图紧紧抓住她?
大概三者都有吧。
只有信念崩塌、身处绝境时,才会想要纯粹的感情。
站在山巅时,只觉寒风凌冽、风光绝美,才不会想着山下的日子。
这个故事,如果发生在80年后的国内,可能就要换一种节奏。
伪名媛沉迷于享乐的金粉世界,孜孜不倦,阅人无数,追逐名利失败后转身投入接盘侠怀抱?
本是出身贫寒的少女,身处泥泞却一心往上爬,凭着美貌的面容和青春的肉体,混迹于社交场合,努力包装自己,只为了卖一个更好的价钱,寻一张长期饭票。
谁知道,名利场上的每个人心里拔算着自己的小算盘,不见真心,只是敷衍。
时间长了,少女终于明白,自己追逐的不过是镜中花、水中月,不如抓住真实存在的那双手。虽然那手不够有力,甚至可能松开,好歹失意难过之时,手捧真心抚慰过她。
至此,伪名媛开始和接盘侠的幸福生活。
前提是,再也没有金灿灿的大门朝她敞开。
否则,还真说不好。
蒂凡尼刻字的赠品戒指,毕竟不是真的蒂凡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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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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