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宋执群

武则天在位时体现的治国之道(宋之问向女皇武则天求欢)(1)

一个诗人,一个女皇,本来是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和现实交集的。但如果有一个诗人突然不自量力地向一个女皇求欢,是不是特别雷人,像个很傻很天真的笑话?

但在唐诗大咖宋之问的眼里,武则天那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正好就是让他爱得死去活来,要不顾一切去博取的“诗眼”。

(一)向女皇求欢,把自己彻底放飞

话说武则天当上中国首任,也是最后一任女皇的某天夜晚,她的大唐寝宫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守卫寝宫的侍卫都知道女皇有喜欢临幸男宠的嗜好。一看来者是位洗得香喷喷、长得高大威猛的帅哥,全身除了一件薄薄的锦缎睡衣,而无寸金寸铁的凶器,就会心地放他进去了。

片刻之后,与那些通常被临幸后受宠若惊、神采奕奕退出寝宫的猛男不一样。刚刚进去的帅哥却满面沮丧、灰头土脸地溜了出来。

出乎意料的侍卫们并不知道,刚刚走进女皇寝宫的大帅哥,不仅长得高大威猛,还是大唐现象级诗歌大咖。他刚才正是自信一定能够凭借自己英俊的长相和出众的才华迷倒就好这一口的武则天时,才英勇无畏地登堂进入女皇的寝宫的。

然而,不幸的是,当他被允许来到武则天的卧榻前,开始向女皇朗诵精心创作的求欢诗篇时,武则天却闻到了他那浑身香水也未能遮掩掉的口臭。武则天有些不忍地轻轻推开他,不无遗憾地告诉他:“朕确实喜欢伟大的东西,但你的口气也实在是太大了。你就别想三想四了,往后就给我好好写写诗得了。”

被婉拒的帅哥羞愧不已,一退出门就将那首情诗撕得粉碎,并直奔寝宫外的花园,摘下一大把丁香花塞进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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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倒霉的猛男帅哥,就是与“初唐四杰”齐名的大诗人宋之问

他虽出身微寒,但聪颖过人,从小即有诗名。成年后,他的才华已名满天下,他写的五言律诗当时无人能及。待他二十岁考中进士后,女皇武则天亲自把他招进皇宫,做了一名文学侍从。

以上故事虽不见于正史,但有多种野史记载互证,想必不全是空穴来风。

一个诗人,一个女皇,本来是不会有什么共同语言和现实交集的。但突然发生了一个诗人向女皇求欢的桥段,乍一看确实异想天开的像个很傻很天真的笑话。因为他不知道,这个世界存在着不能实施的爱情,存在着无法向人解释,也不能被世俗理解的相思。

但在一个特定的历史情境中(比如武则天喜欢男宠),为了某种目的,本来天壤之远的男女也是有可能发生交集,并化学反应出类似于爱情的东西的。

要是站在宋之问的角度,如果一个诗人是一个自由人,而不是一个奴隶,那他就可以,也应该不屈服任何凌驾于人性之上的威权,而表达出自己对世界和人生的真情实感。诗人就是要有一种“知其不可而为之”的傻帽劲,有不计后果而追求自我感受的勇敢。

对于宋之问来说,也许正是向武则天求欢的那一刻,他才把自己彻底放飞了,才真正踏上了人生和创作的自由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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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这个精力很旺盛的诗人,终生在权力的泥潭里打滚

口臭,可以用芬芳的丁香花掩盖(事实上自从那次惊心动魄的求欢败逃后,宋之问终生都是这么做的),但恶劣的人品却不那么容易改善,因为那是由难移的秉性决定的。

宋之问的“劣迹”实在太多,我们只能摘其要而简述之。

新旧唐书都记载,宋之问自己邀宠失败后,转而巴结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不仅为张易捉笔写诗献给武则天讨欢心,还低三下四地为张易之捧尿壶,以期他在女皇的枕畔为自己说好话。

可惜,事与愿违,随着宰相张柬之、太子典膳郎王同皎等人逼武则天退位,张易之被杀,宋之问反而被贬到广东罗定任参军,一个没有什么实权的副县级小官。

第二年他偷偷潜回洛阳,躲在友人安定公主的驸马王同皎家里。当时武三思权势嚣张,王同皎不想让大唐江山落入他的手,就密谋诛杀武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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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问知道内情后,指使侄子向武三思告密,王同皎等人被斩首。卖友求荣后,他终于被提拔为鸿胪主簿,相当于今天外交部的一个司长。

但是,武三思不久被太子李重俊与大将军李多祚发兵杀死。再次失去靠山的宋之问又转身投靠太平公主。后经权衡,又转而巴结安乐公主,导致太平公主不爽。在唐中宗想提拔宋之问当朝廷中起草诏令的中书舍人时,太平公主便怒揭他的种种丑行。结果像上次一样,他反而被贬到绍兴市政府当了一个幕僚,并自此终结了一生的仕途。

更可悲的是即便是这个幕僚,宋之问也没有当稳,很快又被流放到遥远的广西钦州。在大约五十六岁的时候,被唐玄宗李隆基下诏赐死。

这个权欲的力比多旺盛,在爬高上位过程中从来就没有挺直过腰杆的人,倒是歪打正着地用悲催的命运成就了自己的诗名。两次被贬途中,他都写出了不朽的诗作。第一次被贬,他写下了“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第二次被贬,他又写下了“山雨初含露,江方欲变霞。但令归有日,不敢恨长沙”这样的佳句,以致他在被贬地受苦受难时,他的诗却在京城被传为佳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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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生干得最衰,最不能被原谅,也是最脑子进水的一件事,就是用计杀死了自己的外甥。

《大唐新语》记载,宋之问有一个外甥叫刘希夷,中了进士却痴迷诗歌创作,无心仕途。有一次,刘希夷写了一首题为《代悲白头翁》的诗:“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洛阳女儿惜颜色,行逢落花长叹息。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激动之余,就拿去请大诗人舅舅宋之问鉴赏斧正。

看到外甥这首尚未发表的诗后,宋之问一口气点了一百个赞。其中“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两句更让他爱不释手。最后,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并不缺少好诗撑门面的宋之问,竟匪夷所思地请求外甥将这首诗让给自己。

刚开始,刘希夷抹不开脸面答应了,但回家后越想越后悔。因为他也是爱诗如命的人,好不容易弄出一首杰作来,现在要拱手送人,实在是舍不得。

宋之问得知外甥想反悔后,恼羞成怒。为了将此诗据为己有,竟然骇人听闻地命令家奴用土袋将外甥活活压死。当时才华横溢的诗人刘希夷还不到三十岁。

于是《全唐诗》中就出现了这样一个奇怪的事情:在刘希夷名下,收录了这首诗,题为《代悲白头翁》;在宋之问名下,也收录了这首诗,只是将“洛阳女儿惜颜色”一句中的“洛阳”二字改成了“幽闺”,其余诗句则一模一样。

哎,该怎么评价这件烧脑的糗事呢?因为要霸占一首诗而杀人,这可能是世界上最罕见,最有美感的一个杀人动机。从某种意义上说,诗人真的是一种可爱到可怕的动物。

我所以要在前面的劣迹两字上加上引号,是我觉得,与其说宋之问劣迹斑斑,充满负能量,不如说他其实很傻很天真,也很不幸,一直误入歧途,躲在权贵的阴影里,在毫无意义的官场泥潭中打滚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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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权贵的阴影里抽身而出,乘着诗歌的翅膀傲视天下

当然,宋之问也有风光,散发正能量的时候。那就是他写诗的时候。其中最出彩的一刻是他在“龙门夺袍”时吊炸天的辉煌。

位于古都洛阳城南十几公里处有一条名叫香山西坳的山谷,山谷里有一座始建于北魏熙平元年,紧邻龙门石窟的名寺龙门香山寺。武则天称帝时重修该寺,并经常带领亲信游幸。

在一次游幸游龙门时武则天忽然心血来潮,命群官赋诗记游,并让她身边的女诗人上官婉儿做裁判评奖,谁先成诗,便可获得她赏赐的锦袍。

随驾记者东方虬首先成诗,题为《咏春雪》:“春雪满空来,触处似花开。不知园里树,若个是真梅?”

武则天按事先的承诺把锦袍赐给了他。

谁知东方虬刚刚拜赐。还未坐稳,旁边一人忙喊:“且慢,我也写好了”。

那人就是宋之问。他赶忙将自己的诗《龙门应制》递到了上官婉儿的手上。

上官婉儿朗诵过后,认为宋之问的诗文理兼美,比东方虬的更漂亮,大家也公认宋诗比东方虬的更胜一筹。

于是,武则天竟不顾此前的金口玉言,一把夺下已披在东方虬身上的锦袍,把它转赐给了宋之问。

宋之问的诗歌真有这么牛吗?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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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他曾主动躲进权贵的阴影里,但当发现,如此这般可能一辈子都等不来出头之日时,很傻很天真,也很聪明很单纯的他及时看清了形势,并知难而退,从第二次踏上被贬之途开始,便与官场挥手拜拜,转身奔向诗神的倩影,并乘着诗歌的翅膀傲视天下。

少年即有诗名的宋之问留下近两百首诗作,被后世盖棺定论“尤善五言诗,其时无能出其右者。” 他在创作实践中明确划分了古体诗和近体诗的界限,使六朝以来的格律诗的法则更趋细密,使五言律诗的体制更臻完善,将律诗各体制成熟定型,并新创七言律诗,成为律诗的奠基人之一。

从他现存的作品来看,他既能娴熟地掌控当时流行的多种体裁,更能对既有题材进行创新和发展,创作出许多名篇佳句。比如短歌《冬霄引·赠司马承桢》中倾诉友情的:“明月的的寒潭中,青枯幽幽吟劲风。此情不向俗人说,爱而不见恨无穷。”;五言古诗《题张老松树》比喻高洁的:“百尺无寸枝,一生自孤直。”;七言古诗《明河篇》中闺妇思念征夫的:“明河可望不可亲,愿得乘槎一向津。更将织女支机石,还访城都卖卜人。”;五言绝句《送杜审言》中抒发离别之情的:“卧病人事绝,嗟君万里行。河桥不相送,江树远含情。”等等。

他的五言律诗《灵隐寺》更是把他的诗艺推向了巅峰:

鹫岭郁岧峣,龙宫锁寂寥。

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

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

扪萝登塔远,刳木取泉遥。

霜薄花更发,冰轻叶未凋。

夙龄尚遐异,搜对涤烦嚣。

待入天台路,看余度石桥。

这首诗以清净佛寺为视角,全景式展现了一座百年明刹的清寂庄严。尤以第二联“楼观沧海日,门对浙江潮”的雄浑壮美与第三联“桂子月中落,天香云外飘”的幽静超拔,凸显出灵隐寺出离尘世的特殊美感,营建了全诗幽美灵动的迷人意境。

正如明代文学家袁宏道在《灵隐》游记中高度评价的那样——字字入画,古人的水平真是高不可及。他说:“余始入灵隐,疑宋之问诗不似,意古人取景,或亦如近代词客,捃拾帮凑。及登韬光,始知沧海、浙江、扪萝、刳木数语,字字入画。古人真不可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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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他可以创造诗歌的奇迹,却创造不了爱情的奇迹

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有一篇著名的小说,叫《爱情和其他魔鬼》。这名字真是耐人寻味,一语道出了爱情的魔鬼属性。而面对魔鬼,人的理性根本不堪一击。

比如宋之问。在常人开来,他无疑是一个可笑到爆表的傻子。他铤而走险,向可能性几乎为负数的女皇示爱,简直是在把自己的荒唐爆炸给人看。

是的,真实的状况是,他可以创造诗歌的奇迹,却创造不了爱情的奇迹。然而,这种跨越天界的爱情,虽然大多会以失败而告终,但往往会比普通的爱情更具人性的深度和社会性的广度。

一个傻帽诗人铤而走险的爱情,会迸发一些人们意料之外的精彩,会释放一种更深层次的人性张力。而这种张力肯定会比平常的松散更具意义。因为它能直截了当地刺穿人性的伪装,进入到人心深处最幽微的角落,使爱情回归单纯、自然、甚至本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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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跨越天界的爱情,还会闪耀异端的美:因为藐视尊卑而显勇敢,因为勇于献身而显高贵,因为不惧失败而显悲壮。这都是被所谓正常人自我压抑的人性美。

虽然天才有时候也会变成一种障碍,阻碍着他通向世俗的人生之路。就像宋之问那样,一边写诗作文,一边在政治漩涡中挣扎,包括他要泡女皇武则天,可能也不仅仅是出于欲望的色胆包天,而是想通过一种非常手段来实现政治野心。但结果,世俗的人生理想是注定要与他这种幼稚的天才擦肩而过,不可再见的。

不过,不管一个人的一生有多么不平静,但到头来总归会归于平静。当宋之问终于从权贵的泥潭中挣扎出来的时候,诗歌的力量便在他的身上显示了奇迹。就连此前他向武则天求欢,似乎也更像是一次行为艺术,一首行为“诗歌”。

因为我们知道,一首诗中最精彩的诗句被称作“诗眼”。而在宋之问看来,武则天那忽闪忽闪的大眼睛,正好就是让他爱得死去活来,要不顾一切去博取的“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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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宋执群,生于一九六零年代。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梅雨》《望海门》,长篇文化散文《锦上姑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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