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制定相关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样认定】近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残疾人联合会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办法》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要什么材料(贵州省制定相关办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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