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云国教授
李师师是否缠足
宋江一行闹东京时会见的李师师,绝对是引人注目的角色。她在宋江受招安中起了穿针引线的关键作用,《靖康稗史》也说“侯蒙上书,未若师师进言”,小说的构思倒并非空穴来风。读者记得她,恐怕主要是道君皇帝与她那段若明若暗的艳史。
首先有个问题,就是李师师是否缠足?在《红楼梦》研究中,对大观园的群芳到底是天足,还是小脚,有过不少考证文章。这因为曹雪芹是旗人,而旗人女性不缠足不以为怪,于是有考证的必要。类似问题在《水浒》研究中,似乎没人重视。实际上,宋江闹事的徽宗政和、宣和之际,倒是女性缠足史上由宫廷波及民间的重要时期。
女性缠足较早的可信记载,是南唐后主李煜见宫嫔窅娘纤丽擅舞,便命她“以帛绕脚,令纤小屈上,作新月状”,使舞姿更婀娜轻盈。入宋以后,虽有仿效,也主要在宫中。据研究,缠足的影响途径大致是由宫廷进入教坊乐籍,再传到京城,最后流行各地的。北宋中期,即熙宁、元丰年间,缠脚的风俗已从宫廷传至民间,民间歌妓也开始缠脚。苏轼也许是宋人中最早咏赞小脚的,有《菩萨蛮·咏足》一词:
途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临池去。
只见舞时风,都无行处踪。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
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首词写作年代大约也在熙宁元丰(1068-1085)前后,那时还是教坊乐籍的舞女仿效宫样的阶段。
南唐后主时的“窅娘”
到徽宗宣和(1119-1125)年间,缠足走红京城,东京已有裹小脚的“瘦金莲方”发卖,这一配方还“自北传南”。《老学庵笔记》说,宣和末,妇女的鞋底尖尖的,都以两色合成,名曰“错到底”,足见京师已缠足成风,连尖底绣鞋都有了流行款式。柔福帝姬的故事也可以证明,北宋末年,宫廷妃嫔与宗室女子已普遍缠足。帝姬是徽宗的女儿,靖康之变,与父兄一起被俘北上。建炎四年(1130),有一个女子突然来到南宋朝廷,自称是柔福帝姬,“自敌中潜归”。高宗让老宫人辨认,“其貌良是”,问其宫禁旧事,也回答得不离谱,“但以足长大疑之”。这女子伤心说道:“金人驱迫如牛羊,跣足行万里,宁复故态哉!”高宗就信以为真,封为福国长公主。绍兴和议缔结,高宗生母韦太后从金朝归国,说柔福帝姬早死在金国,这个冒牌货才被处死。但从小脚来辨认帝姬,说明徽宗朝宫廷内已经推行缠足。
《水浒传》中缠足的女性
《水浒》群像虽然以男性为主,但涉及的女性也不少。作为一部反映宣和遗事的小说,且看它对妇人缠足是如何描写的。潘金莲是《水浒》里刻画得最成功的女性形象——尽管是反面的。值得注意的是,她的名字就是小脚的雅称。据说女性缠足是男性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性需要,倘若如此,施耐庵在为她命名之际,也许是有过一番考虑的。在西门庆与潘金莲勾搭成奸的过程中,小脚的作用不可小觑:
也是缘法凑巧,那双箸正落在妇人脚边。西门庆连忙蹲身下去拾,只见那妇人尖尖的一双小脚儿,正跷在箸边。西门庆且不拾箸,便去那妇人绣花鞋上捏一把。
梁山好汉中女性仅有三人,孙二娘在孟州开黑店,顾大嫂在登州大劫狱,小说没有写到她们的脚,但肯定不会小脚伶仃的。扈三娘活捉矮脚虎时,说她“凤鞋宝镫斜踏”,避免用“弓鞋”、“金莲”等表示缠小脚的词语,而特地用“凤鞋”,暗中点明她没有缠足。鲁智深救下的金翠莲,小说倒是两次写到她的脚:鲁达初见她时,但见她“素白旧衫笼雪体,淡黄软袜衬弓鞋”,软袜即袜套;鲁达打死镇关西逃亡雁门县,再次与其父女相遇,看那女子时,但见“纤腰袅娜,绿罗裙微露金莲”,明确交代她是缠足的。被宋江怒杀的阎婆惜也是小脚,小说的赞语说她“金莲窄窄,湘裙微露不胜情”。被武松所杀的张都监的养娘玉兰,“绿罗裙掩映金莲”,也是缠过足的。第七十三回“黑旋风乔捉鬼,梁山泊双献头”,写到被李逵救出的刘太公之女“云鬓花颜,其实美丽”时,有诗为证:“弓鞋窄窄起春罗,香沁酥胸玉一窝”,竭力渲染其缠足的性感。
李师师无疑是《水浒》里的花魁,第八十一回写燕青再次找她,但见“当下李师师轻移莲步,款蹙湘裙,走到客位里面”,用莲步来说明这位花魁娘子是三寸金莲。《水浒传》的蓝本是南宋成书的《宣和遗事》,其中写李师师道:“十指露春笋纤长,一搦衬金莲稳小。凤鞋半折小弓弓,莺语一声娇嫡嫡”,也印证李师师是缠足的。
总的说来,北宋缠足主要还是有闲阶层的女性,《水浒》的描写也能印证这点。金翠莲自小会些小曲儿,“来这里酒楼上赶座子”的;阎婆惜因父亲传教“也会唱诸般耍令”;玉兰也是唱曲的,李师师是烟花女子,似乎都与乐籍演艺有关。刘太公的女儿乃大户千金,也是养尊处优的。只有潘金莲出身大户人家的使女,算是例外,但大户使女总有点以色事人的意味。
杭州脚是什么脚
谚语向来有“杭州脚”之说,明代胡应麟以为:“谚言杭州脚者,行都妓女,皆穿窄袜弓鞋如良人。言如良人者,南渡流人谓北方旧式。”这就说明,宋室南渡,无论行在妓女,还是来自北方的良家女子几乎无不缠足。据《烬余录》说,金帅兀术攻略江南,将俘虏到的汉族妇女“三十以上及三十以下向未缠足与已生产者,尽戮无遗”。这个骑马民族居然也欣赏汉人女子的缠足。缠足风气经南宋和元代的推波助澜,到元明之际,据陶宗仪说,已是“人人相效,以不为者为耻”了。
西方学者有一本名为《缠足》的著作,从另一角度分析缠足现象,认为女性裹脚是她们的自愿行为,心甘情愿地让男性感到她的美,就如同今天女性喜欢穿高跟鞋、喜欢束胸一样。当然,在我看来,缠足总有点残忍与不人道。针对的历史现象虽是同一个,各家却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再如主张“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理学家,按理来说,应该是支持缠足的,但程颐的六世孙程淮在南宋末年移居池阳(今安徽贵池),其族中妇女“不缠足,不贯耳”,入元之后依然如此。理学家的后代主张天足,这也可见历史的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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