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季到来,
人容易产生疲劳和睡意。
为有效遏制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近期中山交警利用行车数据
精准追踪查处,
其中一名货车司机
持续驾驶时间仅超4分多钟,
就被中山交警精准查处!
“百日行动”查获首宗疲劳驾驶
7月31日下午3点30分,中山交警高速二大队民警周瑞文带领辅警黄生祥在珠三角环线高速西行东升服务区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期间,民警利用检测仪对一辆冀A号牌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进行系统巡查时,检测仪出现报警,并显示车辆持续行驶4小时4分16秒,当事司机涉嫌疲劳驾驶。
经查,当事司机薛某系河北人,现年33岁。薛某交代,被查之前他驾车运载蔬菜从甘肃到江门,车辆行经中山时,一时疏忽了行车记录仪上的持续驾驶时间提示,驾车超过4小时后才进入服务区进行休整。因超时时间仅数分钟,民警依法酌情对薛某作出了教育警告处罚。薛某表示吸取教训,不再重犯同样错误。
薛某是中山交警上个月启动
夏季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以来查处的
首宗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上个月,中山交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夏季公路易肇事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整治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摩托车等六类机动车各项交通违法。
接下来,
中山交警将依托智慧交通等科技手段,
对重点车辆进行精准追踪和依法查处,
持续紧盯货车疲劳驾驶、
严重超载、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行动将覆盖全市各个角落,
且夜间查处力度将会更大。
中山交警提醒
进入夏季以来,
高温天气容易导致长途司机出现疲劳,
并引发交通事故。
按照道路交通法规,
大货车持续行驶4小时
司机应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
请广大货车司机和运输企业
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加强管理,
做到安全出行,规范运输。
一经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根据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规定: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3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一次记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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