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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短的小故事(有点短的小故事)

比较短的小故事

严队将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带进了法医中心。

死者名叫陈祥,男性。

年龄35岁,身高175,偏瘦。

陈祥后脑有一块明显凹陷。

连带着大半张脸都跟着扭曲变形。

陈祥在本地的一间私企工作,家住市北幸福小区。他的尸体是在幸福小区22幢侧门附近被发现的。

因为致死伤偏向右脑后方,陈祥的右侧眼球几乎朝外凸出眼眶,鲜红色血液以及红白色粘稠混合物遍布陈祥面颊上的每一寸。

王哥看了眼尸体,问严队情况。

严队晃了晃证物袋里的烟灰缸,说了句:“看现场的情况,他是被这东西给砸死的。”

证物袋里放着的是一个矩形玻璃烟灰缸,巴掌大小,四个棱角分明,烟灰缸底看起来是用特殊材料制成的,比较坚硬。

烟灰缸被鲜血染得通红,相比起陈祥的惨状,这个烟灰缸的表面只是多了几条轻微的裂纹。

被一个烟灰缸砸成这样,要么就是嫌疑人臂力惊人且陈祥完全不反抗也不动弹,只让嫌疑人猛砸后脑的某个固定点。要么,就是这烟灰缸是从很高的地方落下,碰巧砸中倒霉的陈祥。

“高空抛物?”我下意识开口问了句。

严队点点头,说道:“十有八九就是高空抛物闹。幸福小区没有安装针对高空拋物的监控,取证过程会比较麻烦,我们已经去挨个走访22幢的住户,争取找到目击者。你们这边先忙,帮我确定陈祥具体的死亡时间。”

由王哥主刀,整个尸检过程比较顺利。

陈祥的死亡原因,系右后侧颅骨破碎而造成的大面积颅内出血,死亡时间大约在当晚八点四十分至九点之间。

除了右后侧颅骨的致命伤,陈祥的膝盖、左侧面颊、左侧小臂都有着不同程度的挫伤,陈祥的左侧第九第以及十节肋骨骨折。

我推测这些挫伤与骨折是烟灰缸从高空砸中陈祥脑部的瞬间,陈祥失去意识,在没有任何缓冲的情况下直接扑倒在地造成的。

王哥把尸检结果汇报给严队,并且表示接下来只要抓住那个丢烟灰缸的混蛋,就能顺利结案了。

可严队听完尸检结果后,面色却变得愈发凝重:“这起案子,可能不是单纯的意外。”

“不是单纯的意外?难不成,陈祥是被人谋杀的?”

高空抛物致人重伤,甚至是死亡的案子,以往屡见不鲜。但你要说有人想借着高空抛物故意杀人,这可就太罕见了。

首先,高空坠下的物体的落点极难把控。在足够的高度,你向下丢十次烟灰缸,往往能出现十个不同的落点。固定的落点往往只出现在理想的情况里,真实环境下的风速,温度,以及抛掷烟灰缸时的角度,都可能造成极大偏差。

其次,单是能掌控烟灰缸的落点还不够,得死者配合在烟灰缸落下的瞬间,正好出现在那个落点才行,这又涉及了物体落下时间以及死者运动轨迹两方面因素。

三方面因素都极不可控,存在一定的随机率。

但凭我对严队的了解,他不可能在毫无依据的情况下轻易做出判断,尤其是针对这么一起人命关天的案子。

我问严队为什么得出这样的判断,沉寂片刻之后,严队说出了两方面原因。

第一点:根据幸福小区22侧门附近的监控显示,陈祥于当晚八点二十分三十二秒,在22幢侧门面对着单元楼抽烟的时候,被从高空落下的烟灰缸砸中脑袋,直接栽倒在地。而我们给出的尸检结果显示陈祥最早失去生命体征的时间,是在当晚的八点四十分。

换句话来说在八点二十分到八点四十分的这段时间里,倘若有人能发现陈祥,并且将他及时送去医院,陈祥或许还有机会活下来。

事实上当晚小区保安若是按照正常的巡逻轨迹,他们是能在当晚八点三十分前后抵达事发地点,继而发现尚有生命体征的陈祥。

可是,幸福小区的保安队长告诉严队,他们当晚在八点二十五分左右,接到了一通匿名举报违停电动车的电话。

正是这通匿名电话让原本负责巡逻的小区保安延缓了夜间巡逻,赶去小区西侧停车库处理情况。

后经核实,这通举报电话纯属子虚乌有,等22幢一楼的居民发现陈祥,并开车将陈祥送往医院的时候,已经是当晚八点四十五分。

这通匿名电话,斩断了陈祥最后的获救希望。

第二点:按照以往处理类似案件的经验,高空坠下的物体上,极有可能留有肇事者信息。

按照这一经验,严队发现那个烟灰缸的第一时间,就把烟灰缸装入证物袋送去鉴定中心。可鉴定出的结果,却十分诡异。

警方从烟灰缸上,一共提取出五个清晰的指纹,这五个指纹,全部属于死者陈祥。

换言之,这个烟灰缸最有可能是陈祥自己从高楼丢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