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前夏天的一个深夜,靠泊在上海长江口锚地的外籍货轮“海丰东京”号上曾发生一起“水手与盗贼搏斗坠海死亡”案,该外轮船长报警说,他们船上的水手张小强可能遇到了不测。警方登船勘查现场,多方调查后案件悬而未破。船公司为悲痛的家属支付了近80万元人民币补偿费,同事们为“死难者”家属捐了款。

然而8年后的2019年8月21日,早已“死”去多年的张小强经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张小强被法院当庭判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9年,罚金10万元,追缴赃款归还原单位。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深夜海上发生“凶案”

2011年8月27日深夜,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报警人是一艘巴拿马籍集装箱货轮“海丰东京”号的船长,他在电话中焦急地告诉接警民警,他船上一个名叫张小强的水手不见了踪影。

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杨建峰等一行9人紧急出警,赶到现场。警察在甲板上发现了一些血迹和带有血迹的物品。船员向警方反映,这件染血的衬衫和这只黑色休闲鞋,是张小强平时经常穿的。地上有一些缆绳,上面有血迹,除了甲板上的零散印记,办案人员还在一侧船舷的栏杆上找到了两处血印。

经过技术人员的检验,事发货轮的甲板、栏杆等地方以及衬衫等物品上的血迹的确属于水手张小强。

警方认为,这艘货轮从起航到抵达外高桥码头的锚地,都处于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外人想要登船并非易事。办案民警对19名船员一一进行询问,并没有发现他们有什么可疑迹象,船员们的行动轨迹也都能彼此得到有效的印证。

根据船员反映,张小强也毫无反常举动。有经验的勘查民警发现,现场血迹喷溅流向却不符合正常侵害案件的情形。警方将该案件定义为疑似被侵害案件并开展调查,但张小强的尸体迟迟未能找到,侦查工作一再展开,仍然未果。张小强“失踪”成了无头案。

看韩剧获得“挣钱灵感”

生于1979年的张小强老家在山东。2009年妻子生了孩子后,髋关节出现问题,需做髋关节置换手术。为了做这场手术,张小强四处借钱,欠下了10万元的债务。手术虽然顺利完成,但妻子基本丧失了劳动力。

紧接着,张小强的父亲被诊断出帕金森病,需要大额的治疗费用。家里的两个孩子也到了上学的年纪,急需用钱。作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张小强承担了很大的压力。因此,只要有赚钱的“故事”,他都格外关注。

为了排遣烦恼和压力,船出海后,张小强就窝在船舱房间里看剧,尤其是韩剧。2011年5月,张小强正在看的韩剧中出现了这样的剧情:一名船员在航行中发生意外事故,获得了巨额补偿。剧中人物的经历让张小强十分震撼,想到自己家境并不富裕,他决定仿照电视剧中的情节赚些快钱。

“如果造一个‘牺牲现场’也能换取一笔钱。”趁着一次货轮靠岸的机会,张小强从岸边的小药店购买了针管,准备工作持续了整整三个多月,并慢慢形成计划。

2011年8月24日,“海丰东京”号货轮从日本起锚开航,驶向上海外高桥四期码头。

8月27日下午2点多,8个月未见到丈夫的妻子接到了张小强的电话,电话里的丈夫声音和往常一样,他告诉妻子船马上就要靠岸了。晚上6点多,船上的实习生小帅经过张小强房间时,还看见张小强正在房内玩电脑游戏。没有任何苗头显示张小强将在这天晚上干一件“大事”。

游了3个多小时才上岸

晚上11点,货轮渐渐向锚地靠拢,船上的工作人员大多也进入了梦乡,张小强将一套衣服、一双鞋、一个尚未充气的塑料救生圈、身份证、一点现金装进了一个防水袋中,再将防水袋用绳子绑在身上。

准备好这些后,张小强掏出了针管,扎进了自己的左手臂,咬牙抽出了一针管血。他先把针管里的血从头部向后背滴去,然后把衬衫撕开,纽扣也扯掉,并将船上的一根铁棒放在现场,滴上自己的血迹,伪造搏斗的场面,接着又把自己的鞋子一只留在船上,一只抛向海里,最后在船上的栏杆、甲板等多处滴上自己的血迹,营造出自己与他人搏斗被害坠落海里的现场。

做完这些,张小强将针管和自己的手机扔进了大海里,然后纵身跃入了水中,径直朝岸边游去。

就在张小强跳海之后的8月28日凌晨至4点,船长报警、整艘船上的船员寻人、警方登船调查现场,但谁都没想到,他们想要寻找的张小强当时就在离船不远处的水里拼命向岸边游着。

“我跳海的地点距离岸边大约2公里。当天水上有风浪,我在海里游得非常困难,我记得好几次差点撑不下去,以为自己要沉下去了。如果活了就活了,家里可以得到一笔补偿款,解决当时的一些问题,如果活不了,那我就是命该如此。”张小强在法庭上陈述。

三四个小时后,天蒙蒙亮,张小强总算上了岸。他换上了防水袋里的衣服和鞋子,简单吃了一点早饭,开始了回家的“逃亡”路。他从上海坐长途客车到达苏州,再从苏州换车前往老家山东聊城,在聊城的小宾馆里窝了一个礼拜,再坐长途车赶到阳谷。到达阳谷的当天晚上,归家心切的张小强打车直奔父亲家,翻墙进了院子。

父亲见到张小强很惊讶,“你还活着呀,活着就好。”

“我在船上杀了人,要躲避一段时间。”为了让父亲帮助隐瞒,张小强谎称自己犯了事。父亲将他安顿在平日无人会去的养鸡棚,一躲就是三个月。

7年逃亡路

鉴于张小强在服务期间失踪并假设其已经死亡,为了安抚张小强的家属,2011年12月,“海丰东京”号船员管理公司即山东省海丰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与张小强家属补偿协议,先行支付其家属补偿金共计人民币79.9万元。货轮公司的领导和船员还给他家里募捐了1万余元,张小强家人到上海处理后续事务的路费等也都是轮船公司负担的。

转眼到了2012年春节,得知妻子已获得轮船公司支付的补偿后,张小强出现在妻子面前,告知她自己仍旧活着。只是因为在船上犯了事,用假死躲事。

“既然人活着,要不还是把钱还了吧!”老实的妻子在知道丈夫没有死后,便劝说丈夫将补偿金还给船务公司,被张小强拒绝了。

此后不久,张小强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在离家50公里处的一个小镇上租了房子,靠打些零工贴补生活。张小强在初中毕业时办理过另外一个名叫张小辉的身份证,现在为了漂白身份,他花了3000元用张小辉的名字又买了个新户口身份,从此后,他便一直使用张小辉的身份生活。

然而,东躲西藏的日子并不好过,张小强在法庭上说,“看到熟人,别人还会躲我,因为他们觉得我应该死了,但是居然活着,肯定是有事,都像躲瘟疫一样躲我。全家也因此东躲西藏了7年,这7年自己因为不敢暴露身份,也错过了许多赚钱的机会。”

7年里,张小强“死后”得到的补偿金,一部分用于父亲治病,另一部分偿还了之前妻子治病所欠的外债,余下的主要用于孩子读书等生活开销,近80万元消耗殆尽。

2018年7月,山东省公安厅对省内户籍人口可能存在“双重户籍”的情况进行公安网大数据排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张小强存在双重户籍。民警立即联系张小强本人,要求他到派出所销户。此时,张小强感觉法网正在向自己靠拢。电话里他承认了双重户籍情况。

消息很快传到了上海警方,在上海市公安局港航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杨建峰看来,虽然这起发生在7年多前的失踪案变成了一桩悬案,但他们从未放弃过探寻真相。

2018年11月27日,收到信息后,他们连夜赶到当地,发现此人就是疑似被侵害人张小强。出乎意料的是,张小强向上海警方坦白了隐藏在心底多年的秘密。2018 年1月3日,张小强因涉嫌诈骗罪被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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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2019年8月21日上午,上海市虹口区法院第二法庭上,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本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小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预谋虚构了被侵害的事实,伪造了被侵害的现场,跳船逃离、隐匿行踪,利用他不知情的妻子去骗取轮船公司的钱款,因此获得补偿金79.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他的行为给公司、同事和家人带来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难以磨灭的心理阴影和难以承受的精神压力。检察官同时认为,被告人张小强能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请合议庭综合被告人张小强投案的具体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依法量刑。

庭审中,张小强和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认定的罪名均没有异议。“我当时想如果这样可以换来三四十万块钱,解决家中的经济压力,我之后赚了钱再还给公司就可以了。”回家后得知自己“死亡”后公司多次打电话安慰家属,报销家属来沪路费,还组织同事募捐。“我对公司万分地抱歉,感受到良心上的谴责。”张小强在庭审中表示。

法庭为张小强聘请了法律援助律师为他辩护,辩护人称,张小强实施犯罪时面对生活的绝对困境,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张小强作案手法幼稚,他所做的一切无法提供“被侵害死亡”的法律证据,只能证明失踪。公司也在补偿协议中标注了一旦张小强生还,要退还补偿金,因此不属于诈骗情节非常恶劣。

辩护人认为,张小强投案主动,供述及时,系初犯,请合议庭以自首情节予以减轻处罚。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判决: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小强犯诈骗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张小强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首,可减轻处罚。8年前货轮“海丰东京”号上“水手与盗贼搏斗坠海死亡”谜案终于尘埃落定。

庭审结束后,虹口区法院法官施月玲分析本案时说:“张小强犯罪金额79.9万已经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基准刑是要在十年以上量刑,考虑到他具有自首情形,加上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他犯罪得款后,并没有用于挥霍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综合这些考虑因素,法庭最后还是决定给他减轻处罚。”(文中涉案人员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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