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孙毕业时跟毕业学校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小孙大学毕业后,在该公司就业,如果一方违约,必须支付10000元违约金。小张大学毕业进入该公司后,公司一直没有安排小张就业。小张协调无果后遂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

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吗(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1)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否属于劳动合同?能否替代劳动合同呢?

李冠松律师认为: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只是在教育部门要求下,表明学校愿意派遣毕业生到用人单位,而用人单位也同意接受的协议,其中并未明确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内容, 因此不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

毕业生就业协议等同于劳动合同吗(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的效力)(2)

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这些内容一般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没有体现。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表明一种就业意向,不涉及劳动者与工作单位之间的具体权利义务。

建议毕业生及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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