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高新#随着春节长假结束,区内商场、企业、建筑工地等陆续开业,燃放烟花爆竹是“开门”旧习俗,对于违法燃放行为,高新公安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开业大吉是喜事,切勿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以身试法!
开发区派出所
2月17日,开发区派出所查处一起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021年2月17日10时许,开发区派出所值班人员巡逻至高新区某小区北沿街时,发现违法行为人朱某刚(男,50岁,罗庄办事处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并将朱某刚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目前,违法行为人朱某刚已被行政处罚。
罗西派出所
2月18日,罗西派出所行政处罚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周某彬(男,39岁,罗西办事处人)。
2月17日10时许,在罗西办事处某公司建筑工地,违法行为人周某彬因工地开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时被罗西派出所巡逻民警当场查获。经询问,周某彬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周某彬已被行政处罚。
马厂湖派出所
2月18日,马厂湖派出所查处一起年后开业燃放烟花爆竹案件。
2021年2月18日9时许,马厂湖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违法行为人赵某艳(女,48岁,马厂湖镇大山前村)在马厂湖镇某沿街门店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取证并将赵某艳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
目前,违法行为人赵某艳已被行政处罚。
自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开展以来,高新区公安分局坚持宣传预防、巡逻制止、打击处理“三步走”。
期间共印发宣传海报一万余份,在辖区各商场、小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公安分局治安巡防大队与派出所联合执法,加强主城区重点地段巡逻力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制止;处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40余人,有效减少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类情况的发生,确保辖区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来源 | 高新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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