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1日讯(记者刘海锋)家中刚刚换上新燃气表,没几天便突然停了气近日,家中洪山区卓刀泉林科院小区的周先生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前几天换上新燃气表后便遭遇停气,咨询燃气公司被告知是旧表超用了514立方,需要补缴燃气费用后方能正常使用周先生对此说法并不认可,目前旧表已被送往第三方质检中心校验,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换了新的燃气表几天就没气?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换了新的燃气表几天就没气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5月21日讯(记者刘海锋)家中刚刚换上新燃气表,没几天便突然停了气。近日,家中洪山区卓刀泉林科院小区的周先生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前几天换上新燃气表后便遭遇停气,咨询燃气公司被告知是旧表超用了514立方,需要补缴燃气费用后方能正常使用。周先生对此说法并不认可,目前旧表已被送往第三方质检中心校验。
据周先生介绍,因家中旧燃气表已经使用十多年,5月12日,天然气公司上门免费进行了更换。5月16日晚,周先生做饭时发现燃气灶无法点火,当时想着4月份才购买了150个立方的天然气,以为是灶具出了问题。第二天早上,维修人员上门后才发现是停气造成的。周先生向天然气公司反映后,工作人员称是旧表在使用过程中超用了514立方,需要补缴这笔费用。
周先生认为,天然气都是先购买后使用,如果用完必须再次购买才能使用,超用500多立方实在难以理解。“如果真的超用这么多,拿出证据我也认,如果是表具有问题,也应该先进行检测再认定。”
对此,市天然气公司回复称,5月12日换表时,发现周先生家旧表的换表止码为3213立方米(实际使用气量),累计充值为2699立方米,超用514立方米。受用气环境及不当操作的影响,控制器计数会产生偏差。当基表计数与控制器不符时,根据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燃气服务导则》(GB/T28885-2012)6.2.4相关规定:“燃气用户的用气量以基表显示的数据为基准数据。”(即以机械读数为基准,电子显示部分只是参考值,不作为用气量结算依据),因此该户累计购气量2699立方米与实际用气量3213立方米之间相差514立方米,即还需补缴514立方米的气量。
因周先生对此表示不认可,拒绝补缴超用气费。后经沟通一致,市天然气公司已将此表具送至第三方质检中心校验。为保证在校表期间正常生活用气,该公司在周先生家中安装了临时表,每次可购买20立方天然气。
【编辑:侯方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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