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乱停乱放的交通管理顽疾,我市交警部门对市民反映强烈、车辆乱停乱放“重灾区”的13条路街作为第一批提高处罚标准路街,对以上区域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车行为,实施“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目前,交警部门已在上述路段设置了禁止停车、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标线从今日起,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处200元罚款”(违法代码1344或1345),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交通法规新规定违停怎样处罚?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法规新规定违停怎样处罚(13条路街违停记3分罚200元)

交通法规新规定违停怎样处罚

为了解决乱停乱放的交通管理顽疾,我市交警部门对市民反映强烈、车辆乱停乱放“重灾区”的13条路街作为第一批提高处罚标准路街,对以上区域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车行为,实施“记3分,罚款200元”处罚。目前,交警部门已在上述路段设置了禁止停车、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标线。从今日起,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依据《辽宁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标线指示的,处200元罚款”(违法代码1344或1345)。

今日起,市民若在市公安交警部门初选的13条重点路段实施违反禁令标志、标线停车行为的,就会发现车窗上飘起粉色的告知单。交警在粘贴告知单后,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的规定,对乱停乱放的、“违反禁止标志、禁止标线”的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并记3分的处罚。机动车驾驶人持单后,须在3日后15日内持本告知单,到大连市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罚,逾期处理将被收取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该项违法行为的处罚本金。

交警负责人还特别提示,公共停车场周边或临街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商户要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私自圈占公共道路资源或免费停车泊位;教育员工按照要求规范停车,动员保安人员协助交警做好违法停车的宣传教育和劝阻工作。广大市民在共享和谐道路交通环境的同时,还要为创建和谐城市交通环境尽自己的努力,尽量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确需开车出行时,要选择正规停车场和施划泊位的位置文明规范停放机动车。

违反禁止标志、标线记3分、罚款200元路街具体名细

中山区:

鲁迅路的明泽街至二七广场(含二七广场),解放街的七七街至中山广场。

西岗区:

高尔基路戚秀玉路段(花园广场至中山路)、黄河街房屋交易所路段(长春路至长生街)。

沙河口区:

联合路(长兴街至黄河路)、西安路(长兴街至黄河路)、白山路(长兴街至黄河路)

甘井子大队:华北路北站路段(双向)含车站对面三角地、华北路东特路段(双向)。

高新大队:万达广场周边的七贤东路、南二号路、南十七号路、黄浦路辅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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