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晓华(上海社科院文学所助理研究员)
清末民初的女性主体通过女性的文本表达逐渐迫近“历史地表”,而女性表达作为文学汉语实践的一部分,和近代文学汉语的转型一起经历着起伏变化。一方面,词汇、语法和作文观念的变迁为女性观念的更迭和文本表达提供了关键线索;另一方面,作为启蒙对象的女性在汉语转型中的文学实践和话语方式,不仅呼应了文学汉语的变迁,也反映了性别主体在国族和语言中自我调适的过程。借用文贵良教授的定义,所谓“文学汉语”,即一种文学与语言的连接,将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文言和白话、文言文和白话文之间的互动和嬗变,纳入到清末民初文学的解读中。与传统的闺阁唱和以及五四之后的白话写作相比,这一时期的女性书写传递出的除了激进决绝,更多的还是进退维谷。而白话报章,就是一扇考察过渡时代中国女性意识和性别书写的窗口。
作为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干将,胡适虽然竭力将五四白话文运动和晚清白话文运动分割开,但也不止一次地回忆起自己编辑晚清白话报刊《竞业旬报》的经历,“1906年,我在中国公学同学中,有几位办了一个定期刊物,名《竞业旬报》,——达尔文学说通行的又一例子——其主旨在以新思想灌输于未受教育的民众,系以白话刊行”,“我做白话文字,起于民国纪元前六年(丙午),那时我替上海《竞业旬报》做了半部章回小说,和一些论文,都是用白话做的”。胡适提到的“半部章回小说”,就是白话写就的《真如岛》,其中已包含了批判早婚的内容。据陈万雄统计,清末最后十年出现的白话报有149种,还不包括浅说画报和一些文白兼采的报纸;而根据蔡乐苏的考证,清末民初的白话报刊多达170余种;胡全章教授则在前人考证的基础上,得出清末最后十年创办的白话报有257种。在这些数量庞大的晚清报刊中,胡适的例子只是沧海一粟罢了。这些报纸联结起各地的学人,试图为救亡图存的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随之形成声势浩大的晚清白话文运动。大量晚清白话报以地域为名创刊,《无锡白话报》《宁波白话报》《杭州白话报》《芜湖白话报》《湖南白话报》《湖北白话报》《江西白话报》《山西白话报》《广州白话报》《福建白话报》《滇话》《京话日报》《天津白话报》《河北白话报》《河南白话演说报》《山东白话报》《吉林白话报》、《西藏白话报》《伊犁白话报》等等,几乎遍布整个中国。其中一些白话报虽然在国外创刊,如《滇话》在日本东京创办,但是从主办者籍贯、栏目设置和报章用语来看,都有着浓重的地域色彩。这些以不同地方命名的白话报,希望从创办人熟悉的某地风土民情着手,用白话宣传新知,有针对性地移风易俗。
《无锡白话报》, 1898年第1期
1898年是一个“多事之秋”,除了震动清廷的“戊戌变法”,报界和文坛波澜起伏的文论风潮,无一不随“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而动。无数知识分子投入到“启蒙愚下,开通民智”的办报事业中,在清末民初浩如烟海的报纸杂志里,白话报刊自然是引人注目的一部分。各种新旧思潮的发酵和萌芽极不稳定,充满了偶然性,为了“启蒙愚下”创办的各类白话报刊以及刊登在各大报刊上的白话篇章在这个过程中起到了催化作用,催醒了现代女性意识、塑造“新女性”形象。同样是在1898年,《无锡白话报》(后改名为《中国官音白话报》)5月11日在无锡创刊,7月24日《女学报》在上海创办。两份报纸与女性白话实践和女学勃兴直接相关。《无锡白话报》的主编虽然是裘廷梁,但实际上最重要的主笔是其侄女裘毓芳。作为晚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白话报,《无锡白话报》的报章内容呈现出文白转型间的纷繁景象,裘毓芳在女教规约中欲言又止,其《〈女诫〉注释》《孟子年谱》等白话实践成为晚清女性意识萌芽的一个缩影。而《女学报》作为中国女学会的会刊,其办报宗旨即是兴女学、复女权,文字力求通俗易懂,主要的供稿人包括康同薇、薛绍徽、沈和卿、裘毓芳、李慧仙、潘璇、蒋畹芳等人,仅创刊号所列主笔就多达18人。女性在报刊上的白话实践成为晚清白话报章的有机组成部分。
白话报章对各类事关女性的报道不计其数,其中包括——第一,对女子学堂的开办、招生、授课的消息,《安徽白话报》《国民白话日报》《杭州白话报》《绍兴白话报》《吉林白话报》《直隶白话报》等数量可观的白话报都屡次给予报道,其中有的是“本省(本埠)新闻”,有的是“国内新闻”,登载女校章程,还有的用白话演绎日本或者欧美的女学事迹,以宣扬办报者对女学的主张,比如《直隶白话报》的《日日新室杂录》;第二,关于女学和晚清社会的复杂关联,论争的内容从学堂、课本、学生生发开去,对女学生的关注往往兼及对晚清社会女性的一般化讨论,也就是对整个社会性别观念的重新改造。比如《天津白话报》所登的妓女冒充女学生的社会新闻、张丹斧在《竞业旬报》上刊登的讽刺小曲等等;也有围绕女性的一系列社会现象的讨论,比如女性品德修为、放足、自由结婚等等,如《中国白话报》连载的《国民意见书》专设一期讨论“女子社会”、《安徽俗话报》连载的社论《恶俗篇》和《再论婚姻》、《杭州白话报》连载的社论《议婚新约》等等;第三,号召女性争取自身权益、积极入学、自力更生的倡议,更偏向政治权力话语,比如《国民白话报》连载的长篇社论《论女子宜恢复女权》、《广东白话报》刊登的演说文《叫醒女同胞》等等。这些白话报章或以社论时评、新闻报道的方式聚焦女学,或以诗歌、戏曲、小说等文学形式宣传新女性,同时与晚清其他与女性相关的白话作品形成呼应。总之,相关的晚清白话报章以女性意识萌芽为中心形成了一张密集的传播网络。晚清白话报章的大本营固然是大大小小的白话报,但与此同时许多文俗并重的报刊也会开设诸如“讲坛”“演坛”“演说”这样的栏目,专门登载用白话文或者浅近文言撰写的文章。这类文章多为白话演说文,即以白话文的形式撰写的演说稿,可以说是用一种模拟口语的通俗书面语记录,供人阅览或是供讲报人发挥。作者行文时想象自己就是虚拟的讲报人,比如《女子世界》《中国女报》《中国新女界杂志》上的“演坛”类栏目。还有一些登载在文言报纸上宣传女学、反对缠足、鼓励女工的白话歌谣,具有一定的艺术感染力,比如《中西教会报》上的放脚歌、《复报》上登载的劝学歌、《女子世界》上的唱歌集等。这部分登载在文言报刊上的白话报章虽然分散各处,但数量十分可观。
《白话》,1904年第1期,为秋瑾创办
早在五四白话文运动之前,黄遵宪的“我手写我口,古岂能拘牵”(《杂感》)、陈荣衮的“讲话无所谓雅俗也”(《俗话说》)、裘廷梁的“崇白话而废文言”(《论白话为维新之本》)等都先后提出了言文一致的主张。诚然,正如周作人指出的那样,当时的白话和文言,分别为“听差”和“老爷”所用,许多白话带着浓重的八股气息。即便是黄遵宪等白话文的先驱,其宣扬白话之作也多用古诗和文言文写就。但从客观效果来看,晚清白话文运动的白话实践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五四白话文运动的先声,不仅催生了白话文的作者和读者,推广了白话教学,影响了中国文学的转型进程,也为西风东渐之时中国人性别意识的嬗变提供了土壤。值得注意的是,清末民初的中国女性知识分子,不仅是白话写作的积极实践者,在理论倡导方面,也不是一味地亦步亦趋。根据夏晓虹教授的考证,1898年7月24日的上海《女学报》创刊号上,潘璇所作的《上海〈女学报〉缘起》一文中,已经对文言二分有所辨析,并提出了用白话揣摩实学的观点,比裘廷梁提出“白话为维新之本”早了一个多月,而后者的侄女裘毓芳也参与了《女学报》的撰稿,潘璇的观点很有可能影响了裘廷梁。晚清白话文运动和现代女性意识的觉醒合为一脉,虽在字里行间与五四女性意识的鲜明和决绝不同,但这一时段的女性表达自有其韧劲和耐力。
文学汉语转型中的女性表达,不仅体现在语体、词汇、语法结构等文本实践的变化上,还体现在作文立意和行文观念的革新上,是性别主体建构的重要环节。近距离考察白话报章语料只言片语中的文学修辞对话语实践的“规训”,以及女性在文学表达中的“延宕”与“突围”,都可以丰富、细化现代性别主体研究。同时,晚清至五四的文学语言与现代性的追求内在相关,语言与救亡、启蒙、富强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关系链。而这个过程中女性意识苏醒和成熟与语言变革和民族危机紧密相关,现代性别主体的凸显始终与语言主体、民族主体的诞生相伴相随。
从晚清白话文运动到五四白话文运动的近20年间,随着汉语拼音运动的深入,各种“言文一致”“统一语言”的尝试体现在文白转型的历史起伏中。一批晚清学人试图通过语言文字改革推行大众启蒙。清末民初文学汉语的转型,伴随着近代民族主义的兴起,在现代化的道路上,中西文化的“差异”大部分情况下被归为“差距”,中国语言文字的“弱点”成为国人“知耻而后勇”中的“耻感”所在。汉字笔画繁难,学习记诵都不及拼音文字省便;汉字读音未统一,加上各地方言的阻碍,汉语的传播只能依靠文言;作为成熟的书面语系统,文言文传播能力有限,对于新学理的吸收又存在障碍。言文二分的情况下,民众的教育启蒙处处受限,人心一盘散沙,便无法培养“新国民”,更无法抵御外侮。在这样的推演下,语言文字的问题最终成为强国保种的问题。白话地位的崛起,不仅是一个文化事件,也是现代化进程中国人几经取舍后的政治行为。在白话文运动和汉语拼音化运动的两条线索中,对于白话的推崇和锤炼,对于口头语的二次加工,对于方言词汇的创造性运用,成为连接文学语言和女性的关节点。对当时的女性而言,一方面清政府直到1907年才将女学纳入官方学制,另一方面包含女子教育、女性启蒙等诸多社会议题在内的女性话语实践早已屡屡见诸报端,而教会女学更是在19世纪40年代就已开始。在语言文化和性别意识的双重视野中,新语汇与新文体、倾向口头语的表达策略和学制规约下的性别指称三者互相交织,将宏观的家国论述细化到具体而微的字里行间:
第一,女性启蒙视野下的清末新语汇与新文体。“女权”“女性”“女学生”等新名词在西学东渐的过程中成为时人热议的关键词,其含义随着小说、歌谣、时调等不同文学形式的演绎而实现了本土化,成为女性启蒙不可或缺的部分。引入与女性相关的新名词的过程,是一个译介和学理化的过程;而各类文学样式转型过程中对这些新名词的借用,是一种启蒙和通俗化的过程。两种过程中各类新词意义的耦合和错位,反映出不同群体对于“新女性”的期待。
第二,方言、口头语、白话与女性表达策略。无论是面向女性的政论文和演说文,还是学堂乐歌、小说等,通过方言和口头语的书面直录,以增加语义间隔,软化语气,拉近和想象读者的距离。口头语和方言的直接书面记录,如吴语的“笃”“个”等,粤语的“喇”“唔”“係”等,使初期白话文学的形式更为生动活泼。但女性叙述者的口语化对白在不同的作品中各不相同,有时书面语甚至文言成分显著增加,此时的女性尚不能舍弃“文言”及其背后的话语权威。
第三,女学学制和女教规约影响下的女性文本指称。以女性为叙述者的作品,和以女性议题为叙述对象的文本,对“我”和“她”使用不同的指代词,如“妇(人)”“女子”“姊妹”等,折射了近代以来传统女教和西化女学之间的冲突、过渡与融合,并在指称转换的过程中逐步确立性别主体。清末民初女学涉及的教材内容和写作范式,与女性文本实践中“妇孺”“姊妹”与“我(们)”等单复数形式的指称互有关联。在“集体/个人”“国/家”宣传中觉醒的中国女性,在作文过程中亦经历了词句、体裁、观念的变化。
包脚受辱图 ,《安徽俗话报》,1904年第13期
需要明确的是,讨论女性的写作,尤其是在写作语言从文言向白话转变的过程中,性别身份的对立不能简单地和文言白话的对立进行联系。如果不能结合文学生产的现场进行语境还原,便不能解释部分女性发声者在白话创作中如何延续了文言的“话语权威”,也不能解释男性用女性笔名、模仿女性的口吻进行白话创作、号召女性团结的现象。但是,既然有模仿女性口吻写作的尝试,就意味着至少存在女性行文风格的范式,这种范式不是需要打破的性别偏见,而是一种在当时的历史语境下女性用语的特质。关于语言和性别差异之间的关联,语言学界的诸多探讨颇具启发性。早在1922年,奥托·杰斯珀森(Otto Jespersen)在其语言学论著《语言的本质、发展及起源》(Language: its nature, development and origin)中就已专章论述女性语言的特质,从语言禁忌、词汇选择、语法和句式等方面对两性的语言习惯做了简单的比较。但由于时代的局限,作者未能提供较为系统的数据支撑,而是更多从人类学角度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杰斯珀森的观点属于典型的“缺陷论”,即认为女性因为接受教育的程度有限,且大部分没有走出家门,也没有从事家庭之外的劳动生产,她们的语言较之男性的,是一种有缺陷的低层次版本。随着语言学的发展,加上西方女性运动的影响,1960年代开始对于语言和性别差异的论述又先后产生两个观点,即“支配论”和“差异论”,前者如罗宾·雷考夫(Robin Lakoff)的著作《语言与妇女地位》(Language and Women's Place,1975)认为男女语言差异是社会中性别不平等的映射,后者则从90年代开始崭露头角,以艾莉丝·弗里德(Alice R Freed)为代表的学者开始修正“缺陷论”和“支配论”中对于男女两性的不恰当论述。不同于以往研究中将女性视为被动的角色,“差异论”者认为两性语言各有特质,没有孰高孰低之分,都是平等的个体。不难发现,西方对于性别和语言相互关系的研究随着西方女性自我认知的不断深化而更新。其中涉及的观点虽然根植于西方文明的历史土壤中,但是其中对女性教育、阶层、口头语和书面语以及话语权力的讨论,对于回顾、分析近代中国女性创作语言的转型,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西风东渐的过程中,中国女性不可能置身事外,但她们的“发声”先要经过与女教规约的相互“撕扯”,而女教规约又因为西方教育体系对中国女子教育的影响而发生变化,过渡时代关涉性别的要素,都不再是“常量”。因此,需要充分考虑中西女性文本实践、性别主体生成和女权运动进程的差异性,在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的碰撞交织中牢牢把握近代中国语言文字观念沿革的主要线索,这样才可以通过纵横向的比较建立起文学汉语、女性表达、国家民族的三维立体结构,如同在文学生产场域无处不在的“变量”角力场中找到一条准绳。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作者于4月6日为香港孔子学院及香港理工大学中国文化学系所作的线上讲座“清末民初文白转型中的女性表达”。)
责任编辑:于淑娟
校对: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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