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网友,在网上吐槽:“我6岁的时候,父亲跟母亲离婚了。我跟母亲生活,从6岁到25岁,只见过父亲一面。父亲从来不付抚养费,从来不关心我的生活。现在他老了,要我赡养他,我应该赡养他吗?”

我回帖说:“孝子不养弃子父,孝子不养下堂母。家有千钟粟,不养抛家父。家有万石粮,不养改嫁娘。”

现在有一些人,年轻的时候不管子女,没有尽到抚养子女的义务。等他们老了,却理直气壮要求子女赡养。

一些道貌岸然之辈,站在道德制高点,挥舞着道德大棒,对子女指指点点。笔者见多了这种场景,决定写一篇文章,讨论一下这个话题。

大家去读一读《孝经》,就会发现,孔圣人倡导的孝道是:“教父以义、教母以慈、教兄以友、教弟以恭、教子以孝。

老话说饿死不耕丈人田 家有千钟粟不养弃子父(1)

图为孔圣人影视形象,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孔圣人倡导的孝,归根结底是“权利与义务对等”,并不是要求子女对父母无条件服从。父母想要子女孝顺,就必须先尽到父母的责任。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父母想要子女养老,你得先把子女养大了。

再后来,一些儒生曲解孔圣人的意思,把孝道说成是:“父为子纲,父要子死,子不得不死。

在这样的语境下,又产生了一个令人作呕的糟粕:“天下无不是之父母”。

有不少人,年轻的时候不管子女,老了就拿这句“天下无不是之父母”来压子女,逼子女赡养他。

按照传统的孝道来讲,父母没有尽到父母的责任,子女可以不赡养父母。举个例子,父母如果遗弃了子女,或者是把子女卖了,父母就是弃子父和弃子母,就等于是放弃了为人父母的权利。无论子女将来有多大的出息,都可以理直气壮拒绝赡养父母。

老话说饿死不耕丈人田 家有千钟粟不养弃子父(2)

图为宋真宗影视形象,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古代的时候,有一个很形容人很富有的形容词“千钟粟”。比如宋真宗的劝学篇,就有“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有马多如簇,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说法。

家有千钟粟,可谓是富得流油了。即便是如此富有的有,碰到了曾经抛弃自己的父母,也可以不赡养他,这就有了“家有千钟粟,不养弃子父”的古语。

古代的时候,是男权社会,对女性要求比较严苛。女性嫁入夫家,生育了子女,就是子女的高堂大人,或者说是萱堂大人。如果母亲改嫁了,就没资格呆在前夫家的高堂之上,就是下堂母,或者说是改嫁娘。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在传统的文化当中,母亲一旦改嫁,就放弃了要求子女赡养的权利。女人一旦再婚,生老病死就应该由再婚夫家负责。改嫁的女人,当了别人的继母,赡养责任就应该由继子负责。

古代的时候,一石粮食是一百斤左右。家里有万石粮食,就是有一百万斤左右的粮食。古代有个说法,叫官禄二千石,就是贵族了。比如《三国志》就记载说:“公孙瓒家世二千石”。

老话说饿死不耕丈人田 家有千钟粟不养弃子父(3)

图为公孙瓒影视形象,图片来自网络,感谢原作者。

即便是家里有一百多万斤粮食,也不需要赡养改嫁的老娘。这就有了“家有万石粮,不养改嫁娘”的古语。

现在是法治社会,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父母离婚,子女不应该怨恨。子女碰到离异后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要不要尽赡养义务呢?我觉得可以根据一个标准来判断,就是父母有没有给抚养费,有没有关心子女的成长。

父母离异之后,子女随父亲生活。母亲给了抚养费,或者是有关心子女的成长。等她老了,子女就应该尽赡养义务。

如果母亲改嫁之后,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或者对子女的成长不管不顾。等她老了提赡养的话题,子女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对她说:“孝子不养下堂母,家有万石粮,不养改嫁娘!

父母离异之后,子女随母亲生活。父亲给了抚养费,有关心子女成长。等他老了,子女就应该赡养父亲。

如果父亲不支付子女抚养费,或者对子女成长不管不顾。等他要提赡养问题的时候,子女就理直气壮对他说:“孝子不养弃家父,家有千钟粟,不养弃子父!

最后再说一句:“孔圣人强调的孝道,是先有父义母慈,后有子孝。所谓的天下无不是之父母,跟孔圣人强调的孝道,不是一回事。”

本文参考书目:《孝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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