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清朝晚期,清政府统治已经摇摇欲坠,中国陷入内外交困的局面。为了改变中国落后的局面,1898年,光绪帝联合康有为、梁启超等人发动了维新变法,但这次变法触及了以慈禧为首的保守派的利益,于是,没多久便在慈禧的打压下失败了。后来,八国联军侵华时,义和团虽然殊死抵抗,但在敌人洋枪洋炮的猛烈进攻下,清朝败的相当惨烈,最终被迫签订了不平等条约《辛丑条约》。

辛丑条约赔款规定(辛丑条约规定赔款分39年还清)(1)

  《辛丑条约》中主要规定了四个内容,前面三条是对中国领土控制的打压和削弱,最后一条是赔款4.5亿两白银。由于当时清朝国库空虚,根本不可能一下子拿出那么多钱,于是他们选择了让清政府分期付款,这样加上利息,实际上总共要付9.8亿两白银,翻了一倍还多,而还款的总时长为39年的。按理来说,当时的中国有4.5亿人,所以一个人出一两,合计就是4.5亿两。但算上利息,则需要每个人2两白银还多。不过,1912年,清朝最后一任皇帝溥仪被迫退位,至此,清王朝的统治宣告结束。那么,那些未被还完的赔款,后来是如何处理的呢?

辛丑条约赔款规定(辛丑条约规定赔款分39年还清)(2)

  其实,按照常理来说,因签订赔款条约的是清王朝,它灭亡了,那么条约应该算作废了。不过,无论是北洋政府,还是后来的南京国民政府,都在继续还这笔钱。究其原因,或许是因为他们是中国那个时代的有效政府吧。毕竟还款的主体是中国,就算清政府不存在了,只要统治政府存在,就应该继续还钱。当然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中国当时战火纷争不断,国内局势较为动荡,此时若是西方列强趁机进攻中国,后果将不堪设想。所以,继续偿还这笔欠款,也是为了当时社会秩序的和谐。

辛丑条约赔款规定(辛丑条约规定赔款分39年还清)(3)

  不过,后来随着西方各国的国内局势动荡,逐渐开始有国家放弃了赔款。比如美国,它还曾采取措施,想要吸引中国留学生去美国留学。这些留学生中,很多人都学习到了西方先进的思想文化,最终回国报效祖国。而其他国家也是如此,受到战争的影响,实际赔款总数为6.64亿元。截止1926年,法、英、比、意、西、荷等国都先后声明退出赔款余额,美国则宣布部分本利退回。只有日本,坚持要求赔付。一直到抗日战争爆发时,蒋介石才拒绝再支付这笔赔款。而日本用于清华战争的钱财,有一部分正是出自中国的赔款,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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