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讯 近日,贵阳市政府下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在统筹城乡教师队伍均衡配置方面,贵阳将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广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广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贵阳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要求城乡统一)

广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办法

贵阳网讯 近日,贵阳市政府下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在统筹城乡教师队伍均衡配置方面,贵阳将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

《意见》要求,在加强教师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以及师资结构等情况,提出各学校(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具体分配方案,报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进行动态调整。各区(市、县)要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建立中小学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适时调整教师编制,严禁有编不补,对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和教学点按教职工与学生比例和教职工与班级比例相结合的方式核定教师编制。

此外,还将继续开展全市教师统一招聘、实施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计划,解决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结构性、学科性数量不足的问题。探索创新教育人才补充机制,结合教学实际,鼓励开展“双轨制”“两自一包”等多种形式的教师补充机制。

(贵阳网记者 汪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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