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眼看市】
黄小鹏
近几年来,人们广泛使用虚拟经济一词,并用“虚拟经济”、“实体经济”二分法来分析当前经济矛盾。但追根溯源,“虚拟经济”并非一个严谨的经济学名词,它由中国学者提出且基本只有中国人在使用。用“虚拟”、“实体”两分法容易将眼下的问题误解成一般的经济结构矛盾,从而无形中回避了资产泡沫这一本质问题,回避了对资产泡沫根源的探究。更严重的是,当前经济中的很多新旧之争,也被混淆成了虚实之争。
中国学术界引进“虚拟经济”一词始于1998年东南亚金融危机,这次危机源于东南亚国家资产价格泡沫破裂。大一点的经济危机或经济周期总是与资产价格的泡沫破裂密切相关的,这是现代市场经济历史上的常态,但东南亚金融危机是中国学术界第一次近距离观察到这类危机,中国学术界基于《资本论》中虚拟资本的提法,发展出了实物经济、虚拟经济、泡沫经济等概念,对人们从理论上认识危机有一定的帮助。
在当时的分析中,虚拟经济这一名词其实描述的是经济货币化、符号化、虚拟化这一现象。人类告别物物交换、发明货币,再到后来发展出银行信用、股票、债券、商业房地产,人类整个经济发展的过程就是符号化、虚拟化的过程。所以,虚拟经济并无任何贬义。当时的学术文献还辨析了虚拟经济与实物经济相脱节,以及其与泡沫经济之间的关系,这些都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但是,这一套分析框架意义其实很有限,因为对于货币信用、资产价格、经济周期之间的关系,现代经济学中早就有了非常透彻的分析工具。更意想不到的是,当年提出的“实物经济”、“虚拟经济”概念及两分法思维,近年来被媒体进一步望文生义地使用,妨碍了人们判断经济形势,甚至经济决策。
近年来人们提及“虚拟经济”时,仿佛指的是房地产行业、金融行业,甚至互联网行业,当人们说虚拟经济太兴旺,指的是房地产发展太多、金融业玩得太热,或互联网企业办得太多。从语义上看,今天的虚拟经济一词指的是行业或经济部门,这是相当荒唐的。在经济统计中,虽然有一、二、三产业之分,有制造业、服务业之分,但绝对找不到虚拟与实体之分,难道那些从事服务的行业,因为不产生面包、鞋袜、汽车、轮船,都应该列入虚拟经济部门吗?
如果把这些部门算作虚拟经济的话,那么,当前的主要经济矛盾就转化成了经济结构问题了,即少发展虚拟经济行业,少发展金融服务、房地产服务,多发展制造业等所谓的实体经济。接下来的问题是,虚拟部门多少算是不过热呢?虽然有国际比较可以参照,但各国情况千差万别,以此作决策依据并不靠谱。还有一个问题,如果能确定它过热的程度,又有什么手段把它降下来呢?靠行政限制吗?
这种尴尬,原因在于我们只看到了这些部门虚火上旺,但不承认其根源是资产价格泡沫,而泡沫的根源又是货币信用过度泛滥及政府随意签发隐性担保。金融服务、房地产等行业过度畸型膨胀,金融业内部自我循环,根源只能是资产价格泡沫,这是市场经济的一个典型化事实。令人感到难以理解的是,近年来,人们不厌其烦地批评所谓的虚拟经济过旺,却一直未正面承认资产价格泡沫,未明确说明泡沫的根源。回避“货币信用过度—资产泡沫—相关部门畸型繁荣”这个百年不变的简单逻辑,将矛盾偷偷转换成经济结构或产业结构问题,这只会延误解决问题的时机,除此毫无意义。
望文生义地使用虚拟经济这个名词,还可能产生另一个重大误导,即把新旧企业、新旧产业、新旧经济之间的矛盾,硬挂上虚实之争的头衔,扰乱视听。这一争论以宗庆后与马云之争最为典型。
按照产业分类,互联网属于服务业,它不生产面包、鞋袜、汽车,但它与虚拟经济丝毫扯不上关系,如果互联网属于虚拟经济,那么教师、公务员、律师、演员这些不生产具体可触摸物品的人都属于虚拟经济从业者了,中国GDP中有一半以上是虚拟经济了。一些人对经济活动是否有价值,还停留在可触摸与不可触摸这种区分上。
其实新旧产业之间的矛盾,贯穿着整个经济史。新产业新经济的兴起,并不全部是快乐,被替代者总是痛苦的。汽车替代马车、火车替代码头脚夫、沃尔玛替代成千上万的夫妻店,都让后者痛苦。互联网之所以有生命力,是因为它能极大地节约交易成本。目前一些传统企业经营困难,有泡沫经济抬高经营成本的因素,也有在新技术革命中不适应的因素,但这两个因素性质是截然不同的,怎能混淆起来?
不论是从分析形势、制定决策角度,还是回应企业间虚实之争的角度,我觉得舆论界最好不要再使用虚拟经济这个望文生义而又模糊不清的概念,而代之以更准确也更接近事物本质的经济泡沫、泡沫经济、货币信用过度等名词。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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