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里的玄学之(一)
法律是一个拟制的规则,它不像自然规则那样理所当然。
所以,各人对法律的理解就会有所不同。尽管法官和律师都是对法律有一定专业领悟能力的人,有时候这种理解上的差距依然是南辕北辙,尤其是对于法律规定本身较为粗糙的时候。比如对正当防卫的理解,有时候律师认为是正当防卫,法官却认为是过失犯罪。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有一个矛盾,究竟是该听律师的还是该听法官的?这是很多人打官司之前就会纠结的一个问题。要是我请了律师,而法官却并不听律师的怎么办?
如果想要对案件最终的结果做出一些预测性的判断,肯定是听法官的比较准确,毕竟,最终对案件作出裁判的人是法官。律师的作用是帮我们努力,让案件朝着我们希望的方向发展,而法官却是最终决定案件结果的那个人。
不过,要提前听到法官对案件的判断,这一般不可能,因为在案件没有做出裁判结果之前,法官是不可能对案件做出判断并告诉当事人的。
然而在目前这样一个信息相对来说透明的时代,管辖的法院一旦确定,对于同类案件在同一个法院作出的同类裁判文书中,就可以看出来该法院对同类案件的整体审理思路。尤其是目前的审判理念对同案同判比较重视,掌握了该院对同类案件的审理思路,实际上就相当于听到了法官对还案件的一个大致判断。
然后,我们重点要做的是,把自己案件的特殊情况突出来,据理力争,使法官最终“听”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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