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主体,想必看过稍正式一点的合同的朋友都见过这样一组“铁杆三兄弟”,即“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究竟这三个词分别是什么意思,分别代表了什么群体,怕不是每个人都能回答上来的。今天我就运用我浅薄的知识聊聊“自然人”,究竟它代表什么,怎么开始和结束,以及在法律上它又是怎样一个存在?
一、什么是自然人?
百度汉语对“自然人”的解释为“基于出生而为民事权利义务主体的人”。《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即自然人是指已经出生且尚未死亡的生物学上的人,它是如此公正,不分肤色种族,不分贫富贵贱,不分年龄性别,不分国籍,结合了法律概念和生物学概念。
自然人包括法律意义上的三类人: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本国公民是指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可通过出生、申请的方式获得;外国公民是指拥有外国国籍的人;无国籍人是指不拥有任何国家国籍,或不被任何国家承认其为合法公民的人。理论上三类人可进行转换,而实际能否成功转换需要以各国的法律规定为准。
自然人的定义存在两个时间点,即“已经出生”和“尚未死亡”,简单而言即自然人必须是活着的人,在出生之前和死亡之后,都不具有法律规定的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民事权利,不承担民事义务。分开来讲,出生之前的胎儿,不是自然人,或者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它属于孕妇身体的一部分。所以造成胎儿伤害或死亡的,不属于对胎儿的伤害或杀人行为,而属于对孕妇的伤害行为。死亡之后的尸体,也不是自然人,而于死者家属在法律上的“物”——可能说来有些生硬不通人情,但这么理解对于处理法律问题却十分有用。所以对尸体的损害或伤害行为,只能认定为侮辱、毁坏尸体的行为。
啰里啰嗦一大堆,其实自然人不必过分解读,作为普通人,把自然人简单理解为“活着的人”即可。
二、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
而谈到“活着的人”便引出另一个问题:怎么样才叫“活着的人”?《民法总则》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因此对于自然人的出生和死亡,我们要参考的是医学标准而非法律标准。
自孕妇生产的那一刻起,无论对于孕妇本人、对于家庭、对于亲朋好友、直至对于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婴儿,都是一件喜事、一件大事。但这是对于正常的分娩而言,如果对于非正常的分娩,在涉及到继承关系的时候,讨论这名婴儿的是否拥有或拥有过民事权利就显得十分必要了。
胎儿的出生至少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成功分娩,胎儿存活;2、成功分娩,但胎儿一直无呼吸,造成死亡;3、成功分娩,但胎儿在母体内已死亡;4、成功分娩,胎儿自主呼吸一段时间后死亡;5、胎儿早产,无法自主呼吸,但在育儿箱中经治疗存活;6、胎儿早产,无法自主呼吸,在育儿箱中经治疗无效死亡;7、胎儿早产,无法自主呼吸,在育儿箱中经治疗后自主呼吸一段时间后死亡;8、胎儿未成功分娩。
按照目前国际上适用最多的独立呼吸说,以上1、4、5、7我们可以认为胎儿拥有或拥有过民事权利,即在自主呼吸的阶段可称为自然人;而2、3、6、8的情况下胎儿从未拥有过民事权利。进行如此细分的原因,主要是涉及到《继承法》的相关内容,以后有机会再展开,简单而言就是1、4、5、7的情况下婴儿有继承权,而2、3、6、8的情况下婴儿不享有继承权。
聊完了出生,我们再聊聊死亡。法律上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但宣告死亡与本文内容无关,我们只来分析自然死亡。传统学说中关于死亡可分为呼吸停止说、脉搏停止说以及搏动停止说等,而随着医学的发展,目前普遍以脑死亡作为死亡的标准。这个是医学标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主查询,我们不再展开,以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判定一个人的出生和死亡即可,我们只来谈谈用法律手段判定死亡时间先后的一种特殊情况。
案例如下:父子二人在一场事故中同时当场死亡,且通过医学的详细检查之后无法判定二者的具体死亡时间,因此无法确定二人谁的死亡时间在前,谁的死亡时间在后。这便产生一个问题:是由儿子继承父亲遗产后再由儿子的继承人继承,还是由父亲继承儿子的遗产后再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最高人民法院在1985年9月11日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二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条文已经写的比较清楚,我不再赘述,但需声明的是最高法的本条规定只适用于在区分继承权先后顺序的情况下,而不适用于其他情况。
但话说回来,除了在继承关系下,还有哪种关系需要把死亡的先后时间区分那么细呢?
简言之,胎儿脱离母体进行独立呼吸即为“出生”,自然人在脑死亡之后便为“死亡”,而这之间的时间段,便是我们作为自然人的宝贵一生。
不知不觉已写了太多字,在如今碎片化信息的时代,以上两点已是十分冗长。关于自然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自然人在法律上扮演的角色等问题,我们下次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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