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1)

出行安全是大家老生常谈的问题,而交通事故每天都在发生,今天小编为大家选取三个典型的交通安全事故给大家做一个警醒,提示大家平安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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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2)

11月13日早上7点49分,在阳和大道与阳鑫路交叉路口,一辆白色小轿车驾驶人许某右转弯时,未减速避让直行的电动车,两车发生“亲密接触”,幸运的是电动车驾驶人郑某因佩戴了安全头盔,减缓了头部伤害,身体未有大碍。由于许某右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柳东大队依法认定其在这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3)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4)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5)

(郑某佩戴了安全头盔,身体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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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6)

11月13日下午3点26分,在连塘路映山街交界处,一辆电动车向左转时不顾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的同时也未观察左后方的车辆,与号牌为桂B****4白色小轿车发生碰撞。据了解白色小轿车驾驶人陆某因想抢黄灯快速右转,未及时减缓车速避让电动车,造成车祸,导致彭某被撞飞在地。由于电动车驾驶人彭某存在闯红灯的违法行为,且陆某未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城中大队依法认定在这次事故中彭某负主要责任,陆某负次要责任。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7)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8)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9)

(电动车驾驶人彭某被撞飞倒地)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10)

温馨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在路上行驶,要“一停二看三通过”,这样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也多了一份出行保险,抢灯通过不可取,安全第一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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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案例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11)

11月13日下午2点13分,在文兴路东堤路口,一辆白色小轿车向右转弯时驾驶人谢某未注意左后方的电动车直行,两车相遇时未及时刹车,导致两车相撞,电动车驾驶人钟某侧翻倒地,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造成头部与手臂受伤。由于谢某在转弯过程中未避让直行车辆,城中大队依法认定其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12)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13)

监控记录擦肩而过被感染(监控记录肉疼瞬间)(14)

(钟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手臂受伤)

温馨提示

交警为大家安全保驾护航,而真正能在事故中救自己的,一是要遵纪守法,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二是驾驶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平安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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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莫小华

文| 白芸艺(实习) 图| 韦巍 视频| 李轩

编辑| 邹艾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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