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并不是必须委托律师进行诉讼。因此,在民事诉讼中是否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往往根据案件复杂程度、经济状况等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通常情况下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人负担,但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下也可以主张由败诉方承担♥️:

1、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可以约定违约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守约方通过司法程序救济权利产生的律师费;

2、人身损害赔偿案件;

3、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案件;

4、担保权纠纷案件;

5、人脸信息侵权案件;

6、著作权侵权案件;

7、商标权侵权案件;

8、专利权侵权案件;

9、网络侵权案件;

10、生态环境侵权案件;

11、不正当竞争案件;

12、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滥用权利的;

13、存在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明显不当行为;

14、商事仲裁案件,争议双方当事人所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规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

15、据我所知深圳的劳动仲裁案件,律师费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一般是支持了五千以下的律师费。

⭕️所以大家注意在此类案件时一定不要忘了主张律师费由对方承担‼️但要注意的是⭐️,律师费必须合理且实际发生,否则不予支持。 有用可以♥️⭐️➕

律师费未约定由对方承担吗(律师费由对方承担的几种情形)(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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