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3月31日表决通过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内容及规范?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内容及规范(修订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内容及规范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3月31日表决通过修订《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扩大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范围,将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也纳入管理范围。条例中的野生动物指国家、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除此以外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

条例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有关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动物。

条例还禁止以家畜家禽名义食用野生动物。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动物,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加施畜禽标识而没有加施的,不得屠宰、加工、出售。

条例还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对于违法生产、经营、购买、储存、屠宰、加工、出售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的,货值或价值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或价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

对于违法食用行为,将对食用者进行处罚: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处野生动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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