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为:文网文、网文证、文化经营许可证、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等,这些名称都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普遍叫法。互联网文化活动分两类,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其中经营类互联网文化活动就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网上用户收取费用或者电子商务、广告等方式,来获得相关利益,这样就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了。
为什么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文化活动便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以及其他服务的活动,其中包括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批发、零售、出租、播放等活动,或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收音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供上网用户浏览、阅读、欣赏、点播、使用或者下载的传播行为以及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等。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哪些好处?
首先办理想要正规开展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必须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可以免受文化部门、公安局等相关部门的抽查、处罚等麻烦。也是企业网站合法经营的凭证和象征。
企业依靠网站盈利,网站没有办理网络文化许可证,那么您会面临文化部、公安局、网监部门的抽查,如果被抽查到,那么企业网站就会被封,情节严重者可能还会罚款。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办理条件是什么?
1、有企业的名称、注册地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申请游戏类的注册资金需要在1000万人民币以上,非游戏产品需要100万人民币;
3、不少于8名计算机专业本科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4、企业需具备运营所需的设备及工作场所;
5、企业需具备完整的业务发展计划及运营管理措施;
6、拟计划开展业务需符合《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7、拟计划开展游戏产品业务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令第49号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8、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符合所在地文化单位的企业总量、企业结构和企业布局等当地政策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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