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江市资中县的货车司机李先生向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和四川在线·民情热线(028-86968696)咨询,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是不是已经取消“两年一学”了?四川有不有相关文件发布,希望得到一个确切答复。
李先生说,他在全川各地拉货,且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按国家规定,有此证的货车司机每两年就必须参加一次继续教育,“不仅要培训,还要考试。”李先生说,前阵子听朋友说为了减轻司机负担,国家已经取消两年一学了,但他又没看到相关新闻报道,也不知道真假。“这真的吗?四川有没有收到国家交通部门下发的文件?如果有就应该公开发布,让广大司机知晓。”
对于李先生的咨询,内江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回复——
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18号)第三十七条:“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同时,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继续教育办法》(交运发【2011】106号)的有关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岗从业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参加两年为一周期的继续教育,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积应不少于24学时。
道路运输驾驶员在其从业资格证件有效期内,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补充完成继续教育后方能办理换证手续。因此,货运司机应参加每两年一次的继续教育。
关于“国家是否有取消继续教育再学习的规定”问题,在2018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运〔2018〕143号)文件中第五点提出了“改革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制度”,但其实施的时间节点为:“与颁布实施新修订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同步。”
目前交通运输部还未修订颁布新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因此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对继续教育工作的相关内容没有修订颁布前,驾驶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应当进行。
记者通过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查询,发现有网友也就此问题进行过咨询,交通运输部进行了回复——
按照《关于印发深化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办运〔2018〕143号)精神,我部将重点推进取消道路运输驾驶员2年为一周期、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积不少于24小时的管理制度,对于诚信考核周期内(12个月)无记分的道路运输驾驶员,不再强制实施继续教育,由道路运输经营者履行对其驾驶员继续教育的主体责任。具体推进时间节点与颁布实施新修订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同步。
目前暂未发布涉及取消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的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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