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0号),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广东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各地市将于7月底前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人员范围为2021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1年12月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以2021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出。

根据国家规定,广东省2022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广东调整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谁受益?(广东调整基本养老金)(1)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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