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消息!
江苏省人民政府近日发文批复
原则同意
泰兴市16个乡(镇、街道)
姜堰区16个镇(街道)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调整
这次调整究竟
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
具体有哪些乡(镇、街道)
一起来看看
泰兴市
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兴市及所辖济川街道等
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有哪些乡(镇、街道)
原则同意泰兴市及所辖济川街道、宣堡镇、滨江镇、虹桥镇、新街镇、姚王镇、张桥镇、元竹镇、河失镇、曲霞镇、黄桥镇、广陵镇、古溪镇、分界镇、珊瑚镇、根思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如何修改
在上述16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
▪将1819.8987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 将78.7696公顷允许建设区 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
•将795.0595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488.9908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将478.7475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89.012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
修改后的变化规划修改后,上述16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624.8613公顷,限制建设区规模增加624.861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本次规划修改安排泰兴市规划流量指标1000公顷,划定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1585.9011公顷,泰兴市应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
姜堰区
省政府关于调整姜堰区及所辖蒋垛镇等
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有哪些镇(街道)
原则同意泰州市姜堰区及所辖罗塘街道、三水街道、蒋垛镇、俞垛镇、兴泰镇、华港镇、大伦镇、娄庄镇、张甸镇、桥头镇、梁徐镇、沈高镇、淤溪镇、溱潼镇、白米镇、顾高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如何修改
在上述16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
•将752.137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限制建设区,66.153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入有条件建设区;
•将582.2985公顷限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将66.153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入允许建设区。
修改后的变化规划修改后,泰州市姜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允许建设区规模减少169.8394公顷,限制建设区规模增加169.839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规模保持不变。
为何要修改土体总体利用规划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生态有改善,确保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落到实处。
多知道一些
什么是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
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也是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指标落实到空间上的预期用地区。
有条件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以外、扩展边界以内的范围。在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区内土地可以用于规划建设用地区的布局调整。
限制建设区是指辖区范围内除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禁止建设区外的其他区域。
禁止建设区是指禁止建设用地边界所包含的空间范围,是具有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价值,必须禁止各类建设开发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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