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出租车出行,早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一个重要方式。顾磊是一名黑车司机,不仅如此,他还在自己的车上安装了“蹦的快”高额收取费用。更让人不能容忍的是,如果乘客对价格有质疑,他就会用防狼喷雾攻击乘客并抢劫。在抢劫了4人抢夺2人后,顾磊最终被警方抓获,并被法院判刑十四年罚款十万元。
“当时什么都看不见,就被拽下车”
2016年12月,陈林打车出门,“这条路我走过,以前都是31元左右,那天竟然是50多元,明显就不对啊,我肯定不同意。”面对质疑,司机坚称计价器没有问题。于是,两人在车上吵了起来。“我当时也没想到,吵着吵着,他突然掏出一个东西向我喷了一下,当时我就看不见了。”眼睛又辣又疼,呛得陈林只顾着捂着眼睛,“不只是眼睛疼,脸上也是火辣辣的,越揉越疼,我当时只顾着低头捂着眼睛。没想到他把我从车上拽了下来,翻我的裤兜,拿走了里面的一千多元钱。”过了很久,当陈林的眼睛缓了过来,出租车早已不见了踪迹。
这一次得手,顾磊得了甜头。随后,只要遇到乘客对车费有质疑,顾磊就会伺机采用喷防狼喷雾,然后将乘客拽下车抢劫。抢来的手机被他以捡到的名义低价卖掉,抢来的钱,一部分给了妻子,一部分被他挥霍。
下车等人,一回头车走了
2017年3月,刘山打车到南岗华山路与辽阳路交口附近,他让司机等一下,他要接一个朋友。看到朋友走过来,刘山下车去接。刚走出没几步,就听到身后有汽车开动的声音,一回头,出租车已经开走了,而刘山的背包还在车里,包内有6000多元人民币、票据和身份证等物品。“当时是晚上十点多,我近视眼,也没看清车牌号。”刘山选择了报警,
时隔几天,顾磊就被南岗警方抓获。很快,警方调查核实了,顾磊四次抢劫和两次抢夺。
黑车司机被判十四年罚十万元
南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顾磊以暴力方法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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