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笔记对唯物辩证法的贡献(生活与哲学教与学第七期)(1)

高中政治新课程第三单元讲解辩证法。辩证法是教与学的重难点,既不好教,又不好学,还不好考。先看看课本的知识体系。单元名称叫“思想方法与创新意识”,第七和第八课讲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特征,第九课讲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第十课讲唯物辩证法的革命批判精神。这个结构不同于一般的辩证法关于总特征和三大规律的逻辑呈现。此种安排突出了矛盾观和否定观,但疏忽了辩证法的系统性。组织教学时,可以重新调整一下课本,帮助学生搞清楚辩证法诸多范畴和规律之间的相互关系。

恩格斯讲,“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的科学,自然界或人类历史或我们自己的精神活动是一幅由种种联系和相互作用无穷无尽地交织起来的画面。”正是这样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才造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运动、变化和发展是同一层次的辩证法范畴。运动是万事万物的变化和过程,它反映的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变化和过程本质上是物质运动所呈现出来的多样性内容。多样性的运动、变化必然具有多方向性,其中前进的、上升的、向好的运动就是发展。辩证法还认为在运动变化的不同方向中,前进的方向是主导。因为新事物更适应环境,更符合规律,最终还将得到人民的支持。由此可见,联系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动力,发展是联系的最后归宿。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可以指导学生用联系与发展相统一的思路来理解辩证法。

从发展的本质角度看,发展是新旧事物相互作用所造成的新陈代谢运动。这一过程既是新事物战胜旧事物的过程,又是新事物批判继承和发展旧事物的过程,是联系环节和发展环节的有机统一。

从发展的道路看,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事物的客观联系具有复杂多样性。这种复杂多样性就构成了事物发展的诸多条件。任何变化发展一定是发生在特定的时空条件中的。或有利条件,或不利条件,发展一定呈现出曲折性。但由于新事物的本质优越性,前进性必然是总趋势。

从发展的状态看,发展是量变与质变的统一。任何事物都有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本质只能在事物的相互联系中表现出多样的属性。透过分析属性,我们可以理解事物的唯一本质。量是对质的衡量,割裂质与量的联系,对事物本质的认识必定是不精确的。变化都从量变开始。量变在一定的限度内,不会改变事物的本质。但是量变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根本性质的改变,事物就会从一种状态转向另一种状态。只有准确把握量质变的辩证关系,才能清晰地感知事物发展的具体状态。

从发展的动力看,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是联系的核心内容,也是发展的根本动力。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联合起来推动事物的发展。矛盾的同一性为事物发展造成了前提条件,双方可以互相吸收、彼此贯通,最终实现向对立面的转化。矛盾对立性造成对立双方力量失衡,加速彼此的渗透和贯通。

从发展的环节看,发展是通过辩证否定自我扬弃的。凡事都是肯定与否定的统一。事物发展都要经过两次飞跃、三个阶段得以实现。第一次飞跃,是否定战胜肯定;第二次否定是新的否定战胜新的肯定。最终事物发展表现出肯定、否定和否定之否定的阶段性特征。这一过程是永不停止的,既克服旧缺陷,又保留积极内容,还有再创新的过程。没有前后相继的互动联系,不可能有发展。

所以说,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联系构成运动,运动塑造发展,发展还会呈现出普遍规律性的联系。辩证法一般还将对立统一、量变质变、辩证否定理解为是其三大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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