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我们都知道,在原始社会的时候,是没有法律可言的。直到夏朝的时候,才出现了中国最早的刑法制度。《周礼·秋宫·司刑》注:“夏刑大辟二百,膑刑三百,宫刑五百,劓刑各千。”这就是夏朝最早的刑法制度。到了商代的时候,文书形式的法律制度也已经出现了。《尚书·盘庚》记载:“以常旧服,正法度”。

随着历史的推移和发展,法律制度也在逐渐完善。也正是因为这些法律制度,才能对人的行为进行束缚,不让坏人为所欲为。不过总有人会想方设法钻法律的空子,来做一些损人利己的事情。东北“著名”悍匪乔四,曾强占24位女明星,发起狠来连自己都砍!这个人原名叫做宋永佳,很多当地的人听到这个名字,就已是闻风逃窜。

大案纪实东北黑社会乔四(东北著名悍匪乔四)(1)

宋永佳

宋永佳本来并不是一个黑社会,他出生在一个家境贫寒的家庭,母亲早早的就去世了。宋永佳年纪很小的时候,就已经离开家去谋生活了。他是家里的第四个孩子,加上平常都在大桥附近活动,所以很多人都叫他乔四。刚开始的时候,乔四工作得也算勤勤恳恳,找了一些苦力活,来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

但是乔四其实是个有野心的人,他并不满足于这些用苦力换来的一点收入。在他工作的地方,经常可以见到一些黑社会的小混混,看着他们耀武扬威的样子,再看看自己干活的狼狈模样,乔四产生了动摇。此时正逢乔四当时的活计出了些差错,乔四的老板对他破口大骂。乔四心里咽不下这口气,干脆连活也不干了,直接加入了小混混的队伍。

大案纪实东北黑社会乔四(东北著名悍匪乔四)(2)

刚开始乔四也只是一个小喽啰,但是他肯出力,而且能下狠手,很快就发展成了当地的地头蛇。在这段时间内,乔四不仅认识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而且还有很多小弟主动追随他。平时乔四的生活来源,就靠带着这些小弟干些收保护费的事情。但是乔四还远远不满足,他是个有野心的人,他始终觉得,自己是干大事的人。


乔四所在的地方是一片老房区,有一个房地产开发商看中了这块地,想在这里翻修一片新的商业区。在拆迁这个问题上,房地产开发商可以算是碰了一鼻子灰。这里的居民都已经住了很久了,有的人甚至是世世代代都住在这里,加上开发商给的拆迁款并不多,所以大家都表明了自己坚决不搬家的态度。居民都不搬走的话,开放商的工程就无法进行。对于开发商来说,每拖一天,就多一天的损失。

大案纪实东北黑社会乔四(东北著名悍匪乔四)(3)

乔四看到这个情况之后,意识到自己的机会可能要来了。他主动找到开发商,表示自己能帮他解决这个问题,但是事成之后,开发商要给他一笔“辛苦费”。面对这种情况,能有人主动来挑起这个大梁,开发商自然是满口答应。乔四得到了开发商的承诺以后,就开始了自己的“大计划”。

不管怎么说乔四在当地还是有些号召力的。他先是把大家聚集在了一起,然后放着大家的面,毫不犹豫地砍掉了自己的一根手指。并告诉大家,想要继续住在这里可以,但是必须要留下一根手指作为代价。这样的选择摆在大家面前,大家肯定都是选择先保住自己的小命再说。很快,当地的居民就陆续搬走了,乔四也因此得到了一大笔酬劳。

大案纪实东北黑社会乔四(东北著名悍匪乔四)(4)

乔四在这件事情上看到了挣钱的门路,在此后的几年里,乔四就专门带着他的小弟干这种勾当。大家都是敢怒不敢言,像乔四这样不要命的人,平常人可是招惹不起的。乔四的名号在当地可以说是越来越响,很多亡命之徒听说了乔四之后,都过来投奔他,想跟着他干一些“大事业”。

大案纪实东北黑社会乔四(东北著名悍匪乔四)(5)

不过法律是不会允许这样的人一直为非作歹的,随着乔四势力的发展,他也越来越胆大妄为,随后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注意。政府随之对乔四展开了一系列的调查,在确认他的种种罪行之后,最终判处了他死刑。在1991年6月,宋世佳被处以死刑。曾经的东北一霸,终于得到了他应有的惩罚。

结语

不管怎么样,想要取得财富的话,必须要经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现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已经非常健全了,因此更不要妄图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参考资料:《周礼·秋宫·司刑》《尚书·盘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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