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城市都修建了地铁,地铁成为了大家出现的首选交通工具,但是由于地铁人流量大,也经常会出现一些人身伤害的事故,那么地铁里面摔伤是否可以追究地铁公司的责任呢?【案例来源:文书裁判网(2020)沪03民终102号】

地铁的安全提示标志有哪些(为什么经常看到地铁)(1)

案情简介:

2019年6月20日,洪某至上海轨道交通6号线源深体育中心站乘坐地铁,经由该站4号口下楼梯步行至最后一台阶时,洪春抬头但并未注意脚下,右脚踩在圆形凹凸盲道上,左脚踩在盲道与平地的连接处,洪某向前滑倒,坐卧不起。随后,地铁四公司工作人员获悉后到达事发现场,并扶起洪春将其送至救护车上。遂引发诉讼。

地铁的安全提示标志有哪些(为什么经常看到地铁)(2)

法律分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地铁四公司作为管理人已铺设防滑毯、设置警示牌、进行语音提示,表明其已尽到合理限度、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故洪某要求地铁四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请,于法无据。

律师评论:

作为管理人应该需要尽到合理的保障义务就可以了,而不是说所有事故均需要管理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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