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狗”这个名词,我们不免会联想到“友好、善良、忠诚”或者诸如此类的词语,
阿妹却被这部没有[狗]的“狗剧”,刷新了三观,看完后忍不住呼叫妈妈。
它就是:
《狗镇》
它由拉斯·冯·提尔执导。
他被各大媒体评为——集种种极致个性于一身的丹麦“鬼才”,是继英格玛-伯格曼之后北欧电影界的又一杰出代表。
它的主演——妮可·基德曼,是位名副其实的奥斯卡影后。
当时的妮可正处于颜值巅峰,她的作品《冷山》、《红磨坊》、《时时刻刻》等更是备受好评,美国杂志《人物》早将她评选为世界50位美人之一。
(先来吸一波妮可的盛世美颜!)
它的豆瓣评分是这样的,喜爱它的众多影迷纷纷表示:
给五星都不足够!
它是电影史上比较特殊的一部影片,采用舞台剧的形式,街道、房子都是用粉笔画出来的,极简的布景一览无遗。
美国一个隐秘小镇,道格维尔。
这个镇子不大,人口也不多,人们都麻木的活着,如电脑程序一般井井有条。
他们失去热情,对生活所必须之外的东西毫不关心,邻里之间也很冷漠。
他们与世无争,不受法律约束,能够自给自足。
如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所描绘一般,“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景……”
随着一声枪响,Grace的到来打破了小镇的宁静。
第一个发现她的是一只粉笔画的“狗”,它叫“莫斯”,她见到的第一个人是“作家”汤姆。
汤姆一直以“作家”自居,其实他只是个无所事事的啃老族罢了。
没事他就在镇上到处乱转,再要么就是和傻子下下棋,打发时间。
说他是个废柴,还真有点抬举了。
他是第一个对这个小镇感到厌倦的人。
Grace的美貌和弱不禁风激起了汤姆的色欲和保护欲,还有那一丝仅存的善意,让他决心收留这样一个美人。
小镇的居民们一开始不同意Grace留在这里,他们对陌生人有着天然的抵触情绪,同情心已经下线,出于本能的趋利避害。
经过会议她们最终让她留下了,也许她会给大家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呢。
新鲜血液的注入让汤姆枯燥的生活增添了点乐趣。
他开启了他的“救赎”之旅,用他的话来说“这个地方已经从里面开始腐烂了”。
Grace很快发现这里的人们都很孤独,但她仍然相信大家会喜欢自己的。
她认定这就是世外桃源,开始无可救药的“爱”着镇上的每个人。
得到了庇护之所,她开始用心用力的“工作”来博得大家的好感。
陪孤寡老人聊天、当保姆照顾小孩、帮农夫干活、做家务……
那些本来不需要她的工作,她做得仅仅有条,她成功的“介入”了道格维尔的生活。
到了Grace约定“离开”的日子,大家送给了她一些旅途所需的物品,Grace认为“自己在这里有朋友,虽然不是全部人”。
她用实际行动唤醒了他们的善良,小镇的人们接受了她。
大家都认为美好的Grace拯救了他们,让不会笑的查理笑容满面、内心封闭的老人与人亲近、为运货工的生活提供便利……
就这样结局,挺好的不是吗?温馨又温暖。
但幸福是短暂的,“流浪”女孩的故事发生了改变。
警察来到道格维尔,张贴告示高额悬赏,上面说Grace抢劫了银行,于是她升级成了“通缉犯”。
小镇的人们开始怀疑她的忠诚度,重新考虑这个女孩是否值得留在这里。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大家决定她可以留下来,但是必须付出双倍的劳动并降低薪水.。
面对这样赤裸裸的剥削,Grace没有提出异议,她更加“卖力”的讨好着镇上的每个人。
“村花”告诉她,自己同意她留下来的原因是“她能够吸镇上男人们讨厌的目光,包括汤姆”。
这让Grace感到惊愕,就在她还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又一桩噩耗降临到她的身上。
警察又一次来到了这里。
趁着这个机会,忠厚老实的查克料定Grace不敢大声尖叫,他侵犯了她。
少言少语的农夫也能做出这样的事情,让人猝不及防。
诚如钱钟书在《围城》中所言:
忠厚老实人的恶毒,像是饭粒里的沙砾或者鱼骨片里未净的刺,会给人一种不期而代的伤痛。
到处寻找她的汤姆就在门外,明明“看的见”却什么也做不了,真是讽刺。
为了留下来,她选择了忍让。
农夫的儿子让她打他,这样无理的要求让Grace无法接受。
小男孩威胁她“不打他,就反对她留下来,并表示没有人会知道”,她无可奈何地同意了。
为了赶走她,小男孩故意告诉了妈妈Grace打他。
这让阿妹想起了《春夏秋冬又一春》,小男孩把石头绑在各种动物身上的那一幕。
人之初,性本恶,荀子说的其实也没错。
一天晚上,查克的的妻子来到了Grace的住处,她指责Grace勾引自己的丈夫。
她认定Grace是个彻头彻尾的坏女人。
(What?勾引?自己的丈夫什么样子心里没数的吗)
“村花”还没恢复失去追捧的落差感,嫉妒使她丑陋,她随声附和,表示自己也很讨厌Grace。
三个女人一台戏。
她们一如既往的上演了一场泼妇撕小三的戏码。
杂碎Grace心爱的玩偶,并对她说“你要是忍住不哭,我就停手。”
她心中的乌托邦已经破灭,始终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
她的“朋友”就像掉落的树叶,开始一个个离她而去。
终于,她想要逃离这里。在男友的帮助下,女主跟随货车一起出城。
被认为最“靠谱”的司机仗着女主身无分文,想从她身上获取更多好处,随即也侵犯了她。
为了离开,她又忍了,她双眼无神的望着天空,她认为一切都会过去的。
为了避免麻烦,司机又将她带了回去。
再次回到熟悉的小镇,一切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大家借口为了她“好”,一起给她套上了狗链。
白天她拖着沉重的链子继续工作着,夜晚男人将她当作泄愤的工具。
老人也开始猥亵她,在他们眼里,她甚至连狗都比不上。
他们撕下了温情脉脉的面具,凌辱她,威胁她,将她的“价值”最大化。
而这群人始终站在施舍者的角度,高高在上,毫无愧疚之感。
是他们给了这个“通缉犯”一个安身之所,并且一直在为她“考虑”,她所有的付出都被认为是理所应当。
即使是这样残忍的对待,她还是没有一点儿脾气。
在她看来,他们更像是一群不懂事的“孩子”,应该被宽恕、原谅。
从头到尾,可以说是女主的善良纵容了小镇人们的邪恶。
查克说的对:“这是个邪恶当道的年代”
小镇上只有一个人没有强迫过她——汤姆。
当这个“爱”她的男人得知自己再也无法永远独占她时,他也开始像其他人一样.
遭到拒绝后他口不择言来了句“为什么他们可以那样做,我却不行?”
其实这个小镇的人所有人都一样,层层外衣包裹下的他们一样的丑陋、伪善。
一气之下,汤姆“告发”了她。
当她失去了价值,居民开始驱逐她,他们日日在镇口等待着,好像这样她就能早点离开。
父亲看到惨遭虐待的Grace容颜大变,而汤姆还在愚蠢的将“功劳”揽到自己身上。
他就像一只拼命讨好主人的哈巴狗,让人一阵反胃。
原本为了躲避父亲,她选择离开,她认为父亲的罪恶是不可远原谅的,相比之下,狗镇的人们依旧可以被原谅。
Grace说“如果自己住在这里,也会像他们一样”。
(女主的三观,可真是“与众不同”!)
与父亲讨论“傲慢”这个话题后,她决定“救赎”这群人。
一味这样病态的行善,其实是在施恶。
她认清了狗镇人的丑恶嘴脸,她说“世界上缺了这个小镇会更好”。
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她借父亲的权力,屠杀了狗镇的居民,亲手打死了汤姆。
用同样的方式惩罚了那个女人“从孩子下手,她要是忍住眼泪就停手。”
Grace最后变成了和父亲一样“罪恶”的人,从一个“女孩”成长为了一个“女人”。
这时候,那个粉笔画的狗跳出来成了真正的狗,“狗镇”成了真的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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