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保定市召开全市线下实体店试行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新闻发布会,从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保定市将在全市19家商场、超市、家具城试点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为全市消费者奉献一份消费“大礼包”。
保定市线下实体店试行7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新闻发布会现场。张萌摄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善美保定·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围绕电子商务、食品药品、公共服务、快递物流、教育培训等重点行业领域,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消费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维权“五放心”。截至目前,全市建成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98家。
本次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试点单位的选择坚持“政府鼓励倡导,企业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为原则,重点从2018年市级放心消费创建单位中选取。首批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试点单位重点有:保定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北国商城有限责任公司先天下广场分公司、保定钟楼商场有限公司、河北保百集团、上海红星美凯龙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保定分公司、保定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保定茂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百货分公司、保定市四通时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保定市前卫路家具城市场服务有限公司,共9家企业的19家门店,其中保百集团、茂业百货、信誉楼、前卫路家具城名下的全部门店参与此次试点工作。
“无理由退货并不等于退所有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介绍,各试点单位已经根据自身实际经营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确定了本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不影响经营者二次销售,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外观,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同时消费者退货时应将商品本身、配件、赠品(如有)、保修卡、说明书、发票(如有)、外包装(如有)等随同商品一并退回。如赠品不能一并退回,消费者应按照赠品实际价格向经营者支付价款。同时商品退回所产生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与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按照《保定市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指引》(试行),试点单位应作出不低于7日内无理由退货承诺,“但是目前保定市信誉楼、保百、北国等单位均已做出了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无理由退货承诺,部分单位甚至承诺15日乃至30日无理由退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试点单位已将承诺内容在其网站、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以标注、张贴、悬挂、摆放等形式进行公开展示,为消费者提供指引。
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落实,既离不开经营者的积极参与,也离不开消费者正确行使权利的文明素质。发布会上,保百购物广场负责人宣读承诺“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倡议书,号召全市商超行业深入开展线下实体店购买商品无理由退货活动,树立“消费者满意至上”的服务理念,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诚实守信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要理性消费不冲动,避免冲动消费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资源的浪费;慎重使用线下“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诚实信用不滥用。若消费者购买商品非出于自身生活需要,或有违诚实信用原则,或存在恶意情形的,经营者有权拒绝退货,相关行为涉嫌违法的,还可能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同时,保定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会加强对辖区内无理退货试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及工作指导,目前已对全市19家线下7天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进行了划分,实行辖区负责,层层包干,以确保消费者线下购物“后悔权”得到保障。(记者张萌)
来源:中国唐尧网
关注河北新闻网,了解河北最新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