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发生在几个不同领域的调控与规范,无论是教育领域的双减,文娱行业的整顿,还是996严重违法的司法解释,背后无疑都传递着同一个信号,是的,这一系列看似不相关、面向各领域的规范和定性背后,一致呼应着202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反垄断和抑制资本无序扩张”的深刻主题,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关于魔道祖师同人日常小说?下面更多详细答案一起来看看吧!

魔道祖师同人日常小说(来自微博曦竹月华君的好文)

魔道祖师同人日常小说

2021年,发生在几个不同领域的调控与规范,无论是教育领域的双减,文娱行业的整顿,还是996严重违法的司法解释,背后无疑都传递着同一个信号,是的,这一系列看似不相关、面向各领域的规范和定性背后,一致呼应着2021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反垄断和抑制资本无序扩张”的深刻主题。

我们不妨逐一了解一下,这些政策调控的背后,究竟对应着怎样一个资本扩张的野蛮生长机制。

娱乐圈

2021年的娱乐圈堪称是大震荡的一年,在丑闻密集爆发 ,各顶级艺人相继被封杀、拘捕之后,混乱了多年的娱乐圈,终于迎来了一丝被真正整治的迹象,随着行业监管部门及协会坚定表态,主流媒体密集发声,一场针对娱乐圈乱象、剑指饭圈畸形文化的清朗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从饭圈文化透视资本无序扩张的路线版图

什么是资本的无序扩张?简单而言,无非是两个层面,四个特征。

两个层面:

1、危害公平和进步的产业垄断,2、恶性产业链条的不当逐利机制。

四个特征

1、资本的野蛮逐利,催生出混乱的产业布局

2、干扰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3、塑造出不良意识形态和价值观体系

4、影响了国计民生

一旦被定性为资本无序扩张,必然不会是个别的、零散层面的违规现象,一定伴随着畸形的产业布局。

这种布局,是资本野蛮生长的运作机制下一种极其自然的呈现,通过对一个行业“从生产到消费”全链条的畸形渗透,完成恶性生态的塑造。最终对经济秩序和精神文明产生严重的干扰。

从这个角度审视饭圈文化,就会发现它绝不是孤立的存在,而是作为娱乐圈资本运作的末端链条,充分服务于恶性产业布局的畸形目标。其乌烟瘴气的消费生态,既是上游生态法则的延续,也是互联网时代整体网络环境的观照。同时,还是资本无序扩张之具体路径的折射。

如何简明扼要地诠释饭圈和娱乐圈的关系?下面的这则寓言,无疑是一个恰如其分的呈现。

《伊索寓言》里有一个《狼和小羊》的故事,故事中的狼和羊有如下一段经典的对话,其中的逻辑,可以说是对娱乐圈和饭圈之间内在关系的精准投射。

狼看见有只小羊在河边喝水,它非常想吃掉这只小羊,于是就对小羊说:“你把我喝的水弄脏了!你安的什么心?”

小羊说:“您在上游,我在下游,水是从您那往我这流的,我怎么可能把您喝的水弄脏呢?”

故事中的羊,和狼相比,是食物链的底端存在,因此很多时候就要接受莫须有方式的宰割。同样,饭圈和娱乐圈相比也处于产业链末端,因此,不仅要接受上游花样割韭菜的盘剥,还要遭受各种屎盆子乱扣、被甩锅嫁祸的风险。问君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如果上游娱乐圈是一个乌烟瘴气的状态,怎能指望下游的饭圈文化是一片清明的存在?

一个产业,在生产流通环节完全没问题,就下游消费环节有问题,这样的产业,在全世界范围内恐怕还不存在。作为产业末端的消费领域,即使暴露出任何问题,映射的往往也都是整个产业的问题。

因此,无论是社会公众对饭圈的诟病指责,还是国家层面对饭圈的治理举措,都不能停留于仅针对饭圈的静态单一视角,否则只能是治标不治本的自欺欺人。

如果把饭圈比作一池污染严重的水,光吐槽它臭,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只清理池中沉积的淤泥有害物,不搞清真正的污染源,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谁在上游投放污染物,从上游到这池水,有多少道排放环节,这些环节是独立的还是相互关联的?如果关联,由哪些利益机制支配?把这些都搞清楚,再针对性地进行治理,才是改善目前饭圈畸形生态的有效途径。

那么,在文娱行业产业链条的中上游,到底存在多少破坏行业生态的不良节点?天价片酬、偷税漏税和恶性营销,无疑是行业浑浊生态的重要来源。其中恶性营销,更是直接作用于饭圈、引发娱乐产业泡沫化和畸形生态的首恶之源。三大乱象,催生着行业的恶性生态,恶性生态的长期浸润,又进一步促使行业不良循环的不断升级,直至形成严丝合缝的畸形闭环系统。

不良循环、严丝合缝、闭环状态,由这几个关键词组成的娱乐圈诊断语,暴露出这个行业早已病入膏肓的产业现状,一种濒临“将法律元素完全排除在外”的扭曲无序状态。在这样的产业机制下,所有的正常规则全部失效,充斥其中的只剩下自成一派的畸形行业法则。

而在这种畸形机制对社会生活的长期渗透,尤其是互联网环境中日益凸显且肉眼可见的恶性溢出效应的影响下,中央治理层面应该已经认识到了“天价片酬、偷税漏税、恶性营销”的娱乐圈乱象,早已不是影响单一行业生态的浅层式违规存在,而是对市场经济秩序、国计民生和文化意识形态均形成强烈冲击的恶性资本扩张。

三大乱象评析

天价片酬

天价片酬背后的两大反差

无论从社会性质上还是市场运行的正常机制来说,娱乐圈的天价片酬,都是游离于常理之外的离谱存在。从性质上说,中国并不属于纯粹的自由竞争主义市场,按照社会发展的整体目标对市场进行干预和规范化调整,是中国市场经济的内涵属性。

而无论是社会整体目标还是现阶段的奋斗目标,都离不开共同富裕的基本设定。

所以,从政策调节的角度来看,产业活动不仅要符合经济规律,还要符合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性质的内在规定性。然而,一个人均GDP处于发展中国家行列的经济体,文娱行业从业人员的平均薪酬标准,竟然高得令发达国家都望尘莫及。这不仅有悖常理和基本规律,更违背了政策调节的方向。

不仅如此,行业薪酬标准与既定发展阶段下国内人均收入的极致对比,还只是娱乐圈各种令人迷惑现象中的冰山一角。尽管其已创造出一种置于全世界横向对比的框架下都无人能及,放在共同富裕这个目标阶段尤显讽刺的史无前例性反差,但欲壑难填的野心,并无终点,只能说,这个行业“一边傲娇享受高处金字塔的待遇、一边各种兴风作浪”的作妖步伐永无止境。

“行业薪酬远高于国内人均收入,从业者携高薪摆出一幅俯视众生、一览众山小的姿态”算什么?

“创造的效益,无论是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均与高薪酬形成正负两极的反差对照”,这又如何?

惊愕,惊愕,这并不是全部。

再看看从业者对“一边拿着天价报酬,一边输出低劣作品、创造超低市场价值”这一反常现象那种无所谓的坦然姿态,更要远远出离于惊愕之外了。然而,这还不是全部,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从业者把不当逐利机制当做稀松平常的营业日常,造成整个产业、乃至整个网络空间乌烟瘴气、浑浊不堪的恶劣事实。这种在投入产出上完全背离经济学风险收益曲线的疯狂现象,已经到了匪夷所思和令人瞠目结舌的程度。

娱乐圈用两组极端反差的数据,呈现出与社会整体目标和经济规律的双向脱节状态。不仅与中国社会的特定性质,及该性质下的目标设定大相背离,与公平市场机制的运行要求也存在着近乎南辕北辙的野蛮偏差。

这种反差和偏离的背后,不仅是各种丑恶而具体的行业恶习的堆积,甚至还伴随着娱乐圈从业者大脑思维的异化。例如,作为既无演技,又不敬业的典型代表,却可以铿锵有力、言之凿凿地说出“我就值八千万”的豪言壮语。作为偷税漏税,视国家法规为无物的代表一员,被处置后,不仅没有悔改之意,反而觉得整个行业都在逃税,只有自己落网,是多么的不公平。只能说,长期浸润在娱乐圈的后果,会造成思维方式和考量角度,完全脱离社会正常的规范标准。

对于这样一个“一边收割着高薪酬,一边创造着比重污染产业还具危害性的社会负效应;严重超出一个健康有序发展的正常化产业设定;背离经济发展基本规律,不具有可持续性;严重脱离真实价值的”泡沫化畸形产业,国家直到现在才予以全方位的综合治理,某种程度上都有点后知后觉的意味,呈现出政策监管的滞后性。

起底天价片酬的定价机制

在探讨天价片酬及它的形成机制之前,我们首先来界定一下流量经济的本质。不妨就从流量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关系进行切入,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流量经济是市场经济吗?

应该说,流量经济不仅不能等同于市场经济、甚至还是一种披着市场经济外衣、对市场经济极尽滥用和扭曲的无序。

为什么这样说?市场经济的本质功能是价值发现,如果娱乐行业是一个正常的市场经济状态,有着正常的市场调节机制,那么,无演技、无品性的艺人就不会被推到行业的金字塔尖上,在输出劣质影视产品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天价片酬既然不是市场机制的产物,那么,它的形成机制到底是什么?

如果想弄明白艺人片酬的定价机制,首先要搞清楚艺人收入的补偿机制是什么?

补偿的性质及背后的机制

艺人的高薪,作为制作成本的一部分,补偿的是什么?演技吗?显然不是,确切来说,它是对艺人自身流量的补偿变现。

而流量,作为一种数据化的市场指标,在不规范的行业环境下,具有极大的可操纵空间。不只限于直接的数据造假,更有无孔不入的恶性营销、虚假美化的自我营销纵横其中,搅弄风云,在此消彼长的虚虚实实间,遮蔽住真实的价值。

从这个意义上说,流量经济这一运行机制,远比资本市场这一虚拟经济范畴,带有更加不可捉摸的炒作特征和不确定属性。股票的市价与企业盈利等数据指标相关,同时受到其他各种利好或不利消息的影响。娱乐圈的流量经济也是如此,只是数据造假和恶性营销的价值操纵行为更甚。

股票的成交量至少是真金白银的交易结果,但是娱乐圈的很多榜单数据,往往是各种注水的虚假结果。恶性营销手段,更是没有任何门槛地肆意蔓延,行业内似乎到处充斥着各种真假难辨的烟雾弹,当“以贬低抹黑竞争对手来拉低对方价值,从而完成自身价值的保值升值”这一不当的逐利机制,成为行业内标配的常规实践时,事情似乎就已超出经济层面的范畴,价值操纵只是表面问题,“对社会规则极尽裹挟和践踏”的蔓延肆虐,才是更加恶劣的本质。

正因为占制作成本很大比例的支出,换取的不是与之相匹配的表演技能,反而沦为一种“追逐恶性操作结果下的虚拟价值符号以完成泡沫化快速变现”的手段,因此沦陷其中的不只是作品质量,而是整个行业的生态结构。

当炒作出的流量数据成为资源配置的唯一标准时,天价片酬,也就成了自然而然的现象。

恶性营销

当演技不是片酬相关的主要决定因素,作品质量也不是输出终端最根本的考量因素。整个循环也早已脱离了真实价值创造主线,整个产业究竟围绕着什么流转?当然是严重泡沫化的虚拟流量价值。而恶性营销,正是这种泡沫和虚拟价值的重要缔造源。

我们沿着制作成本中对艺人的薪酬补偿这条主线,追踪其流转的具体路径和下游的产业链构成。

从制作成本上看,明显存在一条清晰的流量补偿主线,付给艺人的高薪酬,是这个补偿节点上的重要一环,由此相继覆盖下游各个节点。恶性营销是其中最突出的节点之一。

也就是说,艺人收到的薪酬对价,作为流量节点上的流转额,覆盖着下游恶性营销产业的收入来源。当其他行业在流通环节产生运输、广告相关的正常费用时,唯独娱乐圈,在流转中滋生的是恶性产业链条及与之相关的费用。

恶性营销产业节点的具体分布

既然对于身处娱乐行业的明星而言,恶性营销是其必不可少的产业分销环节,那么具体分布情况如何?

第一、流量是营销的产物,那么社交平台等舆论场所就必然是营销活动的战略制高点,于是艺人要在高薪酬中抽取相当比例的份额,用于支付平台,帮助维护自己的正面形象。美其名曰反黑费用。这一反黑费用,不仅从性质到名称上不伦不类,数值上更是达到动辄几千万起步的令人惊叹程度。

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家,出现了公民要支付反黑费用才能维持正当权利的现象,并且衍生物为正当的业务,本身就是一种极大的讽刺。反黑是政府部门义不容辞的内在职责,费用的支出,也理应由国家财政来覆盖,而在娱乐圈种种乱象得不到法律有效规治的背景下,从业人员在选择保护自身权益的方式上,往往不是借助法律途径,而是靠自掏腰包向平台交保护费来完成,这是一个明显的悖论。

如果一个清白的从业者,要靠支付巨额款项才得以在网络上呈现这种清白,这绝对是有问题的。这种情况下的反黑,带有一种反造谣污蔑的性质,但是,造谣污蔑不是由法律来惩处,而是成为一种私下交易的业务行为,将政府的职责功能置于何处?另外,如果真正有黑料的从业者,通过支付平台合作费用就能压制真实的爆料,完成洗白,同样是操纵舆论的另一个极端,无论是哪一种,都是完全背离制度的操作。通过向平台支付费用来远离莫须有的污蔑,或消除真实存在的劣迹的曝光率,两者都是离谱的存在,是典型的借助金钱操控舆论,为法治社会所不容的行为。

第二,向平台支付反黑费用只是恶性营销系统中的一个方面,不是全部,还要通过豢养营销号,买水军,严密部署自己的营销产业链,严阵以待,时刻制造对自己有利的舆论,同时输出与自己有竞争关系艺人的负面信息。

第三 买热搜,保持曝光度。制造热点舆论的假象。

流量不是凭空产生的,更不是不付出代价就能保持下去的,流量的维护费用高昂,而且激活了一系列恶性产业链条。在这些产业链条中,平台是基础架构,其他诸如营销号,水军、以及粉丝后援会全部依附于平台,构成严密有序的组织形式。

在这种流量的营销组织模式下,平台成为深度参与的第一线,而混乱的营销链条,作为平台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带来热度,还可以促进反黑收益的转化率,试问,这种情况下平台有什么动力去清朗网络空间?

因此,恶性营销虽然是娱乐产业的特有生态,但也与互联网的整体环境密切相关。尤其是监管滞后、对平台主体责任规范不到位的现状。

娱乐圈+互联网的时代组合,赋予了娱乐资本在流量世界中翻云覆雨、扭动乾坤的能力、这种能力具有完全吞没现实社会规则的疯狂特征。

偷税漏税

说起来极为讽刺,艺人的薪酬,作为流量产业的关键成本节点,天然涵盖着维持流量运转的恶性营销费用,带动着下游恶性营销产业链条的泛滥。但却公然逃脱本应该覆盖的税收部分,在这种畸形模式下,艺人获得的高薪酬直接免于税收二次分配的影响,明目张胆地游走于税收体系之外。也就是说,娱乐产业的价值流转中,硬性排除正常市场机制、附着一系列恶性的无效价值还不算,就连税收因素也要无情地排除在外,与之相对,恶性营销产业节点的投入却被赋予极高的权重,在社会生活中甚嚣尘上,这是何等滑天下之大稽的悖论。

社会福利制度完善的北欧等国家,都是税收上劫富济贫的典范,也就是收入高的群体,通过多纳税,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以此支撑整个社会系统的运行,提高国民的整体幸福感。而中国的娱乐圈,通过不当逐利机制获得高收入还不够,还把整个税收负担转嫁给中低收入群体,让整个国家制度情何以堪?

娱乐圈偷税漏税与资本无序扩张的关系

首先,环环相扣、上下游合作的全行业逃税,是娱乐圈资本特有的无序扩张现象。这是娱乐圈无视社会规则、打造混乱生态的集中表现。娱乐明星,作为有强大议价能力的一方,可以做到裹挟上游环节,并以阴阳合同的违规实践来逃脱纳税义务。而这种逃税方式,本身就是带有极高资本门槛的富人游戏。试问,普通工薪阶层,有能力裹挟雇佣方实施阴阳合同,来逃脱税款吗?

恶性的溢出效应

娱乐圈的问题,已经不是单一的行业问题,而是经济秩序的问题,税收作为收入调节手段在娱乐圈失效,而流失的税款,默默地注入恶性产业链条的无效经济循环中,除了对经济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对文化、道德秩序,社会公平和网络空间领域都产生了极大的危害。

一方面,流量加成下的泛娱乐化,已经背离了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方向,一群靠着网络营销,卖人设和炒作的艺人,用一种畸形的流量运作机制和泡沫化的产出方式赢得高收入,却上演偷税漏税的违法活动,在最显眼的公共舞台上演这种丑陋的表演,不仅消费终端的民众无法承受,国家也无法坐视不理。

文化承担着政治功能,娱乐圈本应弘扬社会主义优秀文化和核心价值观。而现在,通过娱乐圈的演绎,不仅输出的文化越来越畸形,传达的价值观越来越偏离,同时,这种畸形和偏离背后,越发折射出制度和秩序层面的深刻问题,行业监管缺失和互联网配套法规不健全的现状,使得这种畸形和偏离越发严峻和失控。

全世界透过娱乐圈看中国的文化,会以为耽改文化和娘炮文化是其代表,这不仅和历史上各个时代创造的灿烂文化相比是一种倒退,放在全世界横向对比的坐标上,也是一种完败,因此,娱乐圈的现状方向绝不能成为民族伟大复兴之文化事业的基调。

透过娱乐圈看中国的制度,还以为中国可以随便不纳税,高收入群体扎堆逃税,全行业畸形,更是映射着制度的漏洞。看中国的人权,会看到践踏人格的真人cp大行其道,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向全世界安利,长此以往,中国的形象将堕落成什么样?

耽美文化影响的不仅是青少年的价值观,更带来整个网络空间的乌烟瘴气,没有界限地真人涉黄,严重触犯了公民权,一个践踏公民权进行消费的文化存在,不仅是文化之殇,道德之殇,更是制度之殇。

治理的必要性、现阶段整顿的特点

娱乐圈这种无序,不仅扰乱了网络空间,弱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腐蚀青少年价值观,还带来了经济上的泡沫,国民生产总值中由恶性产业链条创造的经济价值部分严重无效。

这种乱象,是监管缺失下资本的野蛮狂欢,但是既然触及到国家的根本利益,出手整治也是一种必然的趋势。

而且本次的整顿,具有跨部门联动的综合治理特征。广电总局,演出行业协会乃至中宣部都下发了对演艺行业的整顿通知,力度是前所未有的。中宣部的下场,说明并非仅停留于行业层面的规范,而是站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政治方向的高度上对文艺工作进行着疏导。

通过娱乐圈的有效治理,不仅会带来网络空间的清朗,还会使高价片酬驱动下的制作成本得以降低,娱乐圈产业排除了泡沫后,使长期虚位运行的产业得以回归理性,消除了一系列营销号等中间商环节,最终文化消费品的市场将得以改善,用更低的价格欣赏更多优质产品,各种超前点播等制造文化消费领域焦虑、和消费不公的行为都应该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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