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上午,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民警在昆磨高速公路峨山段化念收费站附近查处一起驾校学员无证驾驶教练车上高速的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对教练员进行处罚。
当天上午9点多,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路面上有一辆教练车,行驶速度不快,并且看车辆行驶轨迹,感觉操作十分不熟悉,尤其是在变道的时候,方向打得特别急。民警留心看了教练车里的驾驶员,发现是一位年轻女性,而副驾驶上的男子还在不停的指导这名女子驾驶。随后民警将这辆教练车拦了下来,经过询问,果然印证了民警心中疑惑,男子是该车教练员,女子还在学习期间,并未取得驾驶证。两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五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对二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作为驾校教练员,更应当以身作则、文明驾驶、认真执教。让学员在高速公路上学习驾驶技能,不仅将车上人员的生命安全置之不顾,也埋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威胁到路面上的其他驾乘人员。该教练员对自己明知故犯行为,后悔不已,表示愿意配合交警并接受教育处罚,民警依法对教练员进行罚款200元。
玉溪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 姜艳
玉溪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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