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在路上
难免都会遇上刮刮碰碰
如果是情况比较严重
自然要等交警来处理保险公司出现场
可如果是轻微的小剐蹭
你还在现场堵着马路
占着几排车道
等着交警大老远的穿越拥堵的车流
来给你处理事故
到时候甭管是自己还是对方的责任
恐怕
你还要先领到一张200元罚单!
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自行撤离现场?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第3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试行)规定,凡6:30至20:00在福州市中心城区(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之间仅造成车辆轻微损失、不涉及人员伤亡、车辆能够继续自行驾驶移动的交通事故。
符合“快处办法”条件的,不及时撤离现场,你能怎样?
答:《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3条第3款规定,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那什么样算是造成交通拥堵呢?
答:未撤离现场的事故车辆阻碍本车道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并因其他车辆变道明显降低相邻车道通行效率为标准。
为避免因交通事故不自撤导致道路交通滞留,福州交警在“福州交警”APP及“福州交警微发布”中的开发了“随手拍”功能,发动群众抓拍轻微交通事故未及时撤离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并以此作为处罚证据。
下面,曝光四起近期轻微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的交通违法行为,先不说事故是谁的责任,他们首先将要面临200元罚款。
1、
2019年5月7日16:25,在西二环北路发生两车追尾,车牌号分别为闽GP2155和闽A1135B。
2、
2019年5月4日11:19,在西二环快速路发生两车追尾,车牌号分别为闽A529LJ和闽ACH965。
3、
2019年5月8日11:00,在西二环中路发生两车追尾,车牌号分别为闽AD01516和闽ARX753。
4、
2019年5月3日12:53,在西二环中路发生两车追尾,车牌号分别为闽ARE281和闽AWB325。
轻微事故快处的两种方法
一、前往快处中心办理
1、应当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
2、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应当迅速对现场进行拍照或其他方法固定现场证据(主要体现事故车辆在现场的位置和各方车号);
3、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现场附近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4、向110报警的同时向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5、立即或约定在48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中心”办理定损、理赔事宜。
二、交管12123
今年1月份“交管12123”APP启用在线快处快赔功能,注册用户并登录后即可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快处快赔功能进行交通事故快处快赔。
疑问:如何拍摄交通事故现场照片?
如下图所示,在机动车行驶方向前方、后方,以及碰撞部位至少各拍摄一张事故现场照片,照片应当能够清晰辨别机动车号牌号码、道路标志标线。
前方
后方
碰撞部位
全市三处网点,就近即可理赔
1、城北服务点:鼓楼区东浦路138号闽运车易保汽车维修中心内,咨询电话:87716685;
2、城南服务点:仓山区城门镇城楼88号(三环路福州市车辆管理所对面,大型车辆需前往城南服务点),咨询电话:83537721;
3、城西服务点:鼓楼区杨桥中路277号世纪丰田汽车销售公司院内,咨询电话:83710952。
快处中心上班时间为冬季:8:30-17:30,夏季:8:30-18:00,实行全年无休制。
这回你对快处快赔的流程足够熟悉了吧!
希望小伙伴们都用不上
但还是要收藏好
一旦发生也可以从容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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