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与整体涉及现实的具体事物,个别与一般涉及具体事物的属性,相对与绝对可以说是这两对范畴的综合。

(一)相对与绝对的含义

在汉语中,很早就有了“相对”一词,但只是一种日常用语,即二物相向而立之意。如李白诗:“两岸青山相对出,孤帆一片日边来。”古汉语中似无“绝对”一词。作为哲学范畴,相对与绝对是从日常语言中引申出来的,相对即有对、有条件之意,绝对即无对、无条件之意。它们既可理解为相对的东西和绝对的东西,又可理解为相对性和绝对性。

任何实际存在的东西都是相对的东西,因为它们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只有一个东西是无对的,即无他物与它对立的宇宙,因为宇宙是无所不包的,“其大无外”,没有任何东西在它之外。但是,就是其大无外的字宙,作为整体也是与部分对立的,因而也是相对的。就个性和共性的关系来说,个性是相对的,共性是绝对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1)

任何实际存在的东西都有相对性,也有绝对性,即它的个性和共性或特 殊性和普遍性。个性或特殊性限于个别的东西或特殊的领城,因而是 相对的;共性或普遍性则超出了个别的东西或特殊的领域,不受其限制,因而是绝对的。但任何共性较之更高层次的共性则为特殊性,又是相对的。

最高的共性就是存在,存在无疑是绝对的,但它也不是绝对的绝对,因为还有非存在与存在对立,存在也是相对的。由此可以 概括出相对与绝对的确切含义:相对就是有对、有条件、有限,绝对 就是无对、无条件、无限,而相对与绝对的区别也是相对的。

在古代,相对与绝对虽然没有作为一对范畴出现,但关于相对与绝对的思想却是很古老的。中国古代的“无极”就是绝对之意,“太极”意为最后的、最普遍的,亦即绝对的。庄子、惠施等人对于事物的相对性有过许多论述。庄子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 小;莫寿乎殇子,而彭祖为天。”(《庄子,齐物论》)“天与地卑,山与泽平。”这显然是片面夸大了事物的相对性而走向了相对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2)

古希腊哲学家一开始就在探求绝对的东西,他们往往把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如水、火、气看成这种绝对的东西,但同时也采取了一些具有一定抽象性的表述,如无限者、逻各斯、奴斯、存在、 原子等,这都是指的某种最后的、最高的或最大的东西。智者派和怀疑主义派则是玩弄相对性的大师。

普罗泰戈拉有句名言:“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的事物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的事物不存在的尺度。” 这是把人的认识的相对性推到了极端。把相对与绝对最早并列起来并 阐明其间的辩证关系的是康德和黑格尔。

康德曾说:“我将把绝对的 词同仅仅相对地(即从某一特殊方面而言)有效的东西对立起来使用, 后者是受条件限制的,而前者的有效性是不受限制的。”他还进一步指出,所谓不受限制,是在一定范围之内,超出这个范围则是受限制的。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把绝对物作为基本范畴之一来论述,认为绝对物本身是绝对的同一,是排斥了差异和变易的,这样的绝对物便是绝对的绝对。

这个绝对物就是绝对理念,它的充分展开就是现实, 即整个宇宙。黑格尔的辩证法当然不会允许他停留在什么绝对的绝对上,它展开为属性,而属性则是相对的。这样,黑格尔便否定了绝对的绝对而承认了绝对的辩证性质,即绝对与相对的不可分离。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3)

(二)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

相对与绝对既是互相对立的,又是互相依存的。相对不是绝对, 绝对不是相对,它们是互相排斥的,但二者又是不能分割的,相对依 存于绝对,绝对依存于相对。它们也是互相包含的,相对性蕴涵绝对性,绝对性蕴涵相对性,相对的东西包含绝对的东西,绝对的东西包 含相对的东西。

所谓绝对的东西包含相对的东西,指绝对的东西是由无数相对的东西构成的;而所谓相对的东西也包含绝对的东西,则是指相对的东西包含绝对性或绝对的因素。不论完全排斥相对的绝对即 绝对的绝对,还是完全排斥绝对的相对即绝对的相对,都是没有的。

列宁说:“在(客观)辩证法中,相对和绝对的差别也是相对的。对 于客观辩证法说来,相对中有绝对。对于主观主义和诡辩论说来,相 对只是相对,因而排斥绝对。”他还把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的绝对” 斥为“荒唐话”。割裂绝对和相对的辩证关系,以绝对来排斥相对的观 点,就是绝对主义;以相对来排斥绝对的观点,则呈相对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4)

科学的发展不断揭示了相对和绝对的辩证关系,从而也不断证明 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的破产。近代原子论设想一种最后的不可分割的 物质粒子,就是绝对主义的一种表现。现代物质结构理论发现原子也是可分的,也就是说,原子作为物质结构的一个层次不是最后的,它 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

某些哲学家借口原子的可分性而否认原子存在的绝对性,以致陷入了相对主义和唯心主义。科学发展史表明,任何理论都有其历史性、时代性,亦即相对性。时代变化了,实践发 展了,有的理论就被推翻了,或过时了,或被修正了,或发展了。设想科学史就是真理的单纯积累的历史,这是绝对主义的表现。

但是也 不能走向另一种极端,认为一旦时过境迁,过去的理论都会被历史抛弃,把科学理论完全看成是相对的,否认它的绝对性,那就是相对主 义的表现。这些都是不符合科学史的实际的。实践作为检验认识真理 性的标准,既有不确定性又有确定性。一方面,不应把实践标准及其 所检验的认识绝对化;另一方面,又必须承认只要经实践检验是符合 客观世界及其规律的理论就不可能被根本推翻,就包含有绝对性或绝 对真理的因素。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5)

现代科学理论决不是彻头彻尾现代的,其中包含了大 量自古以来经过历史淘汰而保留下来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凡是由实践 多次检验而确立的科学理论都具有相对的真理性,绝对真理是相对真 理的总和。这个总和不是完成了的,也不是相对真理的简单相加,而 是由发展着的相对的真理构成的。

(三)作为思维形式的相对与绝对

任何事物都具有相对与绝对两个方面,因此,我们在认识任何事物的时候,都要善于把这两个方面统一起来。事实上,相对与绝对在我们实际生活和认识活动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其中蕴涵着对相对与绝对关系的素朴的辩证理解。例如,人们经常使用的“绝对值”一词不 过是相对于比值、比率而言的,并不是什么不可企及的数值。

绝对贫困化”不过是指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即收入绝对值的降低,是相对于相对贫困化而言的,并不一定是贫困到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这种使用体现了相对与绝对的辩证法,它是在绝对与相对的相互规定中使用的。但这种使用是自发的,我们应该学会自觉地运用这一对辩证法 的重要范畴。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中的相对与绝对)(6)

把绝对和相对这一对范畴作为思维形式加以正确运用,就是要防止绝对化的思维方式。所谓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说到底也就是绝对化思维方式。它既可以表现为绝对主义即把绝对的东西绝对化,也可以表现为相对主义即把相对的东西绝对化。死板、僵化、简单化、建极端等等就是把绝对的东西绝对化,它片面夸大事物的绝对性而否定相对性。

经常见到的“一刀切”的工作方法,对西方文化的排外主义和全盘西化,对传统文化的虚无主义和复古主义的态度,都表现了这种绝对主义的思维方式。相对主义则是把相对性绝对化,是夸大事 物的相对性而否认绝对性。相对主义在实际生活中的表现是无原则性、 崇拜自发性、随波逐流、玩世不恭、道德虚无主义、实用主义等等。

毛主席在阐述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时曾强调指出, 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 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可见,绝对和相对作为思维形式在辩证思维中 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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