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京剧女演员孟小冬在嫁给梅兰芳之前,据说曾与北京朝阳大学的学生王某热恋,并且已经“私订嫁娶之约”了。后来,孟小冬又爱上了梅兰芳,并且迅速地嫁给了他。这是1927年2月间的事,当时也对外界保密。不过,婚后的孟小冬不再登台演戏,久而久之,自然也就瞒不了人。王某获知这一消息后,对梅兰芳恨之入骨,一心思量着要报此“夺爱”之仇,只是苦于没有找到机会而已。旧时男旦倘若没有一座靠山罩着,往往是很难混得下去的,这靠山被称为“老斗”。作为京剧名旦,梅兰芳的“老斗”是中国银行的总裁冯耿光,冯氏在清末民初的军界也颇有资源,与梅兰芳关系密切,孟小冬也是由他介绍给梅兰芳的,甚至连婚礼也在冯府举办。王某掌握了这个情况后,就经常在梅宅与冯宅附近伺候,以寻找一个下手的机会。

梅兰芳晕倒(梅兰芳遇险)(1)

梅兰芳(1894年10月22日-1961年8月8日)

9月14日晚间,冯耿光在家中大宴宾客,作为密友的梅兰芳自然也在其中。酒酣耳热之际,忽然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虽然穿着旧衣服,却眉目清秀,文质彬彬地来到传达室前,声称祖母病逝,没钱收殓,欲见一见冯老板与梅老板,请求一些资助。传达员向冯禀告,冯耿光就嘱咐给他一二十块银元,打发他离去。哪知过了一会儿,传达员又来说:那青年认为这么一点点钱根本不济事,一定要见一见冯老板与梅老板。此时主客饮谈正欢,冯耿光哪肯为一个普通青年离席?座中有个客人,是《大陆晚报》的经理张汉举,自告奋勇地说:“让我出去见见那个青年吧。”冯耿光便点头应允。

张汉举在传达室见到那个青年人后,青年问:“你能不能代表冯老板与梅老板?”张汉举寻思:他来求助,至多一百多块大洋的事,有什么大不了的?就答道:“能够。”青年说了声:“这就太好了!”突然从怀中掏出一支手枪,直抵张汉举的胸口,说:“实话告诉你,我今天来到这儿,就是要杀冯、梅二人,希望你带我进去找到他们。你敢稍许声张,我就先杀你!”不消说,这青年人正是王某!张汉举大惊,再三哀求王某,千万别做这流血之事,我愿意转达冯与梅,让他们用金钱来抵赎过错。王某答道:“用钱抵赎也可以,不过有三个条件:一是必须一百万元,二是要现金,三是立即交割。”张汉举就让传达员去转告冯、梅,冯、梅这才知道,今天撞上了暴客,然而张汉举已在其手枪胁迫之下,无法抗拒。冯耿光只得搜寻家中现金与首饰,大约有二十余万元,命人拿出去交给王某,哪知王某仍然嫌少。无奈之中,冯耿光一面打电话给中国银行,嘱咐赶快取现款六十万来宅,一面暗中向卫戍司令部报警。等中国银行派人将现金送到时,已是午夜时分了。王某命令张汉举将钱捆扎停当,又逼迫张一同乘汽车离去。

梅兰芳晕倒(梅兰芳遇险)(2)

梅兰芳演贵妃醉酒

哪知汽车开出没多久,王某看到沿途有不少荷枪军警巡逻,知道对方已经报了警,就命令司机赶快将车仍然开回冯宅。抵达冯宅下车时,埋伏于冯宅的军警便开枪射击,王某的枪也响了。结果,王某与张汉举都饮弹倒毙于冯宅门前。巡警检验暴客尸身,在其内衣领子上有“朝大”二字,知道是朝阳大学的学生,再去询问朝阳大学,才知道其人姓王,其父王达,1915年曾出任北洋政府的“京兆尹”,即北京市长。王达当时还健在,据说他听到这个消息时,竟然不敢承认那是自己的儿子。

阴差阳错,使梅兰芳侥幸地逃过了一劫。事后,心有余悸的梅兰芳对张汉举之死深感歉疚,就将位于麻草园的一幢房屋赠给了张汉举的妻子,另外还给了她二千块银元。

梅兰芳晕倒(梅兰芳遇险)(3)

孟小冬(1908年12月9日—1977年5月26日)

上面这则故事取材于喻血轮《绮情楼杂记》。喻血轮(1892~1967年)自号绮情楼主,《绮情楼杂记》则是一部比较典型的民国文人笔记。关于“王某”谋刺梅兰芳一案有多种版本:一说刺客名叫王惟琛;一说刺客是山东青年李志刚,与王达并无瓜葛。又说刺客是单恋孟小冬,他们之间根本就没有什么“嫁娶之约”;至于索金多少及劫持经过等,亦与喻氏所记有出入。不过,孟小冬与梅兰芳结婚确确实实是民国十六年,即1927年,喻氏说此案发生于“民国七八年”,显然是失误。至于刺客究竟姓李还是姓王,只能是见仁见智、很难辨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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